中国音协版权
A.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这个机构注册的音乐人多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作用么这个机构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自成立至今的十几年间,协会一直以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己任,致力于推动中国音乐创作和使用事业,积极促进中国音乐产业的繁荣。
协会实行会员制,凡具有中国国籍的音乐著作权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音乐改编者、音乐作者的继承人以及获得音乐著作权的出版者和录制者,均可成为协会会员。截至目前,协会已有会员4000余名,授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已逾1400万首。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英文:Music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会员部、作品资料部、许可证部、法律部、分配与技术部、财务与总务部,共6个职能部门,效力工作人员已逾50人,他们拥有法律、音乐、市场营销、IT等多种不同专业背景,从而支撑起协会专业化、多层面、高水准、高效率、系统化的服务机制。
业务范围
1.为集体管理的目的进行音乐作品的登记和有关信息的收集;
2.就本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的使用与使用者签订合同;
3.就本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发放许可证;
4.就本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5.向音乐著作权人分配报酬;
6.为集体管理的目的与音乐作品的使用者协商使用费的标准; 7.对侵犯本协会管理的音乐著作权的行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或提起法律诉讼及仲裁等;
8.促进中国大陆地区音乐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受到保护以及外国(地区)音乐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受到保护,并为此目的与外国(地区)同类机构签订相互代理协议;
9.发展与音乐作品使用者合作关系,促进音乐著作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并积极向国家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10.增进音乐著作权人对著作权保护的了解,为音乐著作权人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法律服务;
11.促进音乐创作条件的改善并为此目的开展与音乐著作权人有关的奖励和福利项目;
12.开展其他与协会宗旨一致的活动。上述活动,均以协会的名义进行。
协会对音乐著作权的管理,适用于下列情况:
1.使用音乐作品进行公开表演;
2.使用音乐作品进行公开广播;
3.使用音乐作品制作、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
4.使用音乐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5.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音乐作品固定在载体上;
6.以信息网络传播的方式向公众提供音乐作品;
7.其他适合集体管理的对音乐作品的使用。
第十条 协会可视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
会员
第十一条 协会实行会员制。凡中国音乐著作权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音乐出版者和其他权利人,通过与协会签订《音乐著作权合同》,都可以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 凡中国音乐著作权人,有一首音乐作品公开发表,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可以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参加协会的著作权使用费的分配;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参加协会举办的奖励活动和享受协会提供的福利;
B.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有什么区别
中国音乐家协会是由音乐家组成的专业性社会团体,主要领导、指导和管理音乐领域的相关事务,行使部分政府管理职能。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最大区别在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理所有音乐界和音乐艺术领域的事务,包括音乐著作权,更具有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只是管理与音乐艺术和音乐领域相关的著作权事务。
C. 中国音乐家协会指定版权费收取单位
中文名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外文名
Music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
成立时间
1992年12月17日
发起组织
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
所在地
中国大陆
组织性质
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D. 怎么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取得音乐的生产授权
没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就是你成功了,他们还要和你分享利益,好黑的
E.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不是中国音乐版权的唯一保护机构。它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我国与保护音乐著作权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路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保护机构主要有:行政机关,即各级版权局,主要管理损害公共利益又纳入行政保护的有关行为);司法机关,即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者的联合主要管理的是侵犯著作权的刑事犯罪行为;各级法院,主要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的审判工作;还有就是上述谈到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F.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主管单位是哪里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管单位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G.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有会员证吗
有吧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目前拥有会员超过6000人,其中出版商会员有30多个。
其会员为具有中国国籍的音乐著作权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音乐改编者、音乐作者的继承人以及获得音乐著作权的出版者和录制者。
协会管理音乐著作权,其权利来源为:
1. 会员的授权;
2. 与海外同类协会签署相互代表协议,从而获得对海外音乐作品进行管理的权利;
3. 经国家版权局授权,协会还承担音乐作品法定许可使用的使用费收转工作。
协会于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在CISAC的框架下,协会已与58个国家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包括美国的ASCAP、BMI、SESAC, 英国的PRS,法国的SACEM,德国的GEMA , 日本的JASRAC , 香港的CASH,台湾的MUST等等。并将协会会员名单和作品资料分别汇入CAE(国际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名录)和WWL(世界作品目录),从而将中国音乐著作权人的作品纳入国际识别系统。一旦中国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权益便可及时得到保护。
目前,音著协在中国大陆可以管理超过1800万首的世界范围的音乐作品。
H. 原创歌曲版权如何保护时间戳注册中国音乐著作协会注册邮寄自己当地版权局登记哪个才受法律保护
时间戳注册
I.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发展历史
法律依据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以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了、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潜力的诉讼、仲裁活动。”
从前到现在
协会始终定位在服务全体会员,服务广大音乐著作权人,服务各类音乐使用者,积极推进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事业的进程之上。
收费
协会收取使用许可费的范围非常广泛,对音乐作品的机械复制,如出版音像制品、制作电脑卡拉OK机等,举办现场演出活动,在餐厅、酒吧、宾馆、歌厅、飞机客舱、火车车厢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广播电台、电视台演播音乐作品以及通过网络使用音乐作品等都应由协会负责有偿许可。
J. 音乐著作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1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发起成立的音乐著作权管理组织,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12中国古代最著名的音乐机构
汉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所设立的乐府。“乐府”如同现代的歌咏团,协律都尉是该机构的最高业务领导人。乐府专业工作者将从赵、秦、楚等地区收集来的地方民歌进行整理、加工,然后由协律都尉谱成新曲,教给乐人歌唱,供宫迁帝后王妃、公伐将相等人观赏。“乐府”最繁盛时人员达800多人,他们大多是一流的音乐家、文学家和民间艺人。这种音乐机构是汉代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高度的背景下,文化相随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