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期限
① 土地所有权的拥有期限为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版农民集体所有的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所以农村集体组织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指本村村民,他们拥有承包权。承包人如果通过“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他人便有了经营权,经营权与承包权可以统一,也可以分开。
集体对土地拥有的所有权没有年限,直至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土地才失去其所有权。
农民的承包权一般为三十年,到期以后重新进行延包工作。(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② 房子所有权无期限 使用权有期限 那房子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房产证的登记者的。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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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现在的中国房屋产权是多少年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为三种性质:一种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70年;另一种是商业用房,这类商用房是指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40年;此外还有一种是工业用地以及科教文卫生用地其产权年限为50年。简单来说通俗点讲,就是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为40年。但是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具体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就开始算起的,并非房屋建成以后才开始计算。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一般都是70年,如果产权真的到期了,那么,想要房子的话,只需要补交土地税就可以了。当然了,一般房子的年限都不超过这个年数。在中国,大部分房子都是快到使用寿命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拆迁,房主可以根据拆迁要求,协调商量处理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④ 所有权有期限吗
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5年期限,过此期限则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存续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
⑤ 受理土地所有权权确期限
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
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居住用地
70
年
;
工业用地
50
年
;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
;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
;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
实施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
出让年限的确定
:
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
,
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
70
年
;
砖木
结构的房屋
,
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
50
年。依据上述规定
:
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过
70
年。在最高年限内所定土地使用年限
,
应当允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
体所有的土地
,
经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后
,
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
方可有偿出让。
你可以参
考一下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内容。
⑥ 请问房屋使用权有期限而所有权无期限,是什么意思意味着什么
大白话解读:房子是你的 ,土地是国家的 ,70年期限到了后,要么缴钱续租,要么自己拆了,或者国家给你拆了,政府要拆你的房会给你补偿。
法律专家解读:在我国,公民个人住宅上,住宅所有权个人所有,住宅下的土地国家所有。至于土地的使用权,个人有70年期限,那到期之后怎么办呢?法律规定,自动续期。
⑦ 所有权是不是有期限的物权
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第五,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5年期限,过此期限则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存续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1] 第六,所有权具有观念性。观念性,是指近代以来,所有权的存在已具观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对所有物的现实支配为必要,发生了重要的从所有到占有“所有人支配观念”的转化——把所有权行使带来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为重要的观念,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属于“所有人实现利益观念”的范畴。第七,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在我国《物权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所有权平等原则。
⑧ 房屋产权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