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 指国家根据需要,将一定年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经营管理,同时转增国家资本金。被授权经营的企业可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给的授权书,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
B. 经营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东西。一般来说经营权是指个体商户或者公司企业在工商局登记后获得的制造出售某些东西的权力。使用权一般是使用某样物品的权力,比如企业以20000一月从别人手中租了一个月的厂房,实际就是企业花了20000买了这个厂房一个月的使用权,厂房的所有权还是房东的。
C.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经营权: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2、特征不同:
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
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特征。
3、享受权利不同:
所有权: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依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经营权: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依法的占有,使用,处分。
4、持有人不同:
所有权:只能属于本人
经营权:一般情况下属于本人,但也可根据法律、行政命令和依照所有者的意志转移给他人。
举例:
甲是一家餐馆的所有权人,但是甲因为某种原因不想自己经营,通过合法的正规手段把餐馆的经营权转让给乙,那么乙就具有对餐馆的经营权,可以参与餐馆的经营管理。
但是乙没有权利对餐馆进行买卖和抵押,因为他不是餐馆的所有权人。
D. 如何决定是购买一个特许使用权经营企业还是开创自己的独立企业
特许经营权是指商业企业通过政府授权或契约的方式获得的,在特定条件下从事特殊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或是利用授权人的知识产权及经营模式等无形财产从事经营的权利。比如烟草特许经营。换言之,特许经营权是特许企业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通过合同转让给被特许者使用,并收取相应费用的一种权利。所以,如果是“专利使用权”,也可以认为属于“特许经营权”的范畴,不能作为出资。但是如果是“专利权”本身,这是专利权人享有的一项知识产权,此时所有权人可以将其作为出资的。
E. 经营权与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使用权: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经营权
经营权的定义: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F. 使用权商铺和产权商铺有什么区别
1、所有权不同
商铺使用权是使用商铺进行经营的权利,不是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当然如果使用权还有很长期限,而且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出租的,可以转让使用权(转租)。
使用权是指对财产进行使用的权利,权利多数来源于租赁,即通过从权人处承租而产生的使用权。使用权人不享有权,所以,不能买卖。
产权式商铺是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发达城市流行的一种房产投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房地产商铺商品形式。主要是商铺业主出于投资目的将产权商铺通过发展商或第三方公司整体委托品牌经营商进行统一经营,商铺业主获得定期定额的投资回报。
2、内容不同
具有使用权的商铺,仅仅是对商铺几十年的使用权而已,使用权到期后,商铺还是原有主人的。因为现在我国是土地国有,任何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中的商铺都是仅仅有几十年的使用权而已。
产权商铺是先由开发商和品牌主力店签订长期租约,再由开发商将商铺进行合理分割,大单元大面积,小单元小面积。投资者购买产权式商铺后,将商铺交由品牌主力店来统一经营,自己获得定期租金和增值。
3、概念不同
商铺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商铺所有权人也可获得商铺的使用权。房主将商铺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商铺的所有权。
所谓的产权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G.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的最大区别
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属性: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所谓使用经营权,是就非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直接经营或使用他人所有之物,并取得因经营或使用而获取的利益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内容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特征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交易的限制性。《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显然,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
(3)权属的稳定性。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权能的分离性。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在土地所有权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律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形态并且能够交易。因此,现代物权法观念已由近代物权法的以“所有为中心”转化为以“利用为中心”。
(5)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即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性,就是说一块土地只能有一个所有者,不能同时有多个所有者。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领域”。
(6)土地所有权的追及力。土地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无论转入何人或何单位控制,所有权人都可以向他主张权利。
所谓使用经营权,是就非所有人可以根据
法律
或合同,直接经营或使用他人所有之物,并取得因经营或使用而获取的利益之权利。
使用经营权有以下特征:
1、使用经营权的基础是占有,它是一种战占有支配权,从本质上看,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是使用经营人和所有其他非使用经营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2、其核心内容是从物本身获取利益或收益,取得物的使用价值。但使用经营权人不能对物作最终的处分,如出卖、赠与或其他转让行为,以至将其消灭。
3、它可以依法律直接取得,也可以依合同取得。这里指的使用经营权只是合法的使用经营,并受法律保护。不包括非法的使用经营。
4、使用经营权人享有和所有权人一样的对物的请求权。
总之,使用经营权是独立于所有权的直接对物加以使用并获取利益的权利。
使用权就是非所有权人取得物的使用价值,从物本身获取利益或收益,但使用收益权人不能对物作最终的处分。由于他不是所有人,所以他无权象所有人那样,决定该物的命运,从事买卖、赠与或其他转让行为以至将其消灭。
使用经营权不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使用经营权,而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的财产所享有的使用经营权。
我们把前者称为所有权权能的使用经营权,或所有人的使用经营权。它不是独立的权利,而只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而后者称为与所有权相分离的使用权,或非所有人的使用经营权,它是独立的权利,是与所有权并行为的一种财产权利。
在现阶段,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带有对生产资料的国家总体所有和企业局部所有相结合的特点,即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国家,而企业对生产资料行使使用经营权。使用经营权与所有权的使用权能是分离的,各自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H. 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关系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使用权: 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
经营权:经营过程中对企业财产经营、投资和其他事项所享有的支配、管理权。
I. 土地使用权经营性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有什么区别望高手予以解答~!
1、用途不同
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指经营性项目的用地,按照现行的政策,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非经营性用地是指不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的土地。
2、获得途径不同
经营性用地一般是通过投标拍卖来进行,如建造门面房,商品房等。
非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政府划拨所得,如政府办公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等。
3、性质不同
经营性用地一般是具有赢利的性质,而非经营性用地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具有赢利的性质。
(9)经营使用权扩展阅读:
不同土地的使用年限: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