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要版权
㈠ 同人小说是否侵犯著作权
同人创作分两类。第一类同人创作仅仅使用了原著的人物姓名、性格等静态要素,而不涉及人物的复杂关系或者个性化情节;第二类同人创作不但使用了人物姓名,性格,还涉及到原著中部分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节。对于第一类同人作品,在著作权法上难以认定存在侵权。原因是人物姓名和性格,前者难以构成作品,而后者属于“思想”范畴。但是,如果在营销方面不注意和原著足够区分,却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者搭载他人商誉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第二类同人作品实际是利用他人作品内容并进行改编的“演绎作品”。由于同人作品对他人原著的改编往往是颠覆性的,这就意味着第二类同人作品很容易侵犯原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改编权。同时,对于大量使用原著情节和人物关系的改编而言,早已超出合理范围,难以构成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
㈡ 请问,同人作品是否侵权
关于同人作品是否侵权,我并非专业人士,但我想给几条想法。
1,如果原创有著明“未经许可和授权不得随意搬运和进行二次创作”的,这类型的作品所延伸出来的同人作品属于侵权行为。
2,如果原创未著明,同人作品引用了原创作品中的人物和名字,按照目前中国法律的宽容度来看,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大量的采用原作中的故事情节和内容,是存在侵权行为的,因为这已经不属于同人的范畴了,可以直接参考抄袭和侵犯原创著作权来定论。
3,如果是关于现实中的人,或者影视作品中的演员进行同人创作,最好是向本人说明,以免不小心侵犯了肖像权。但如果没有办法说明,只是单纯个人喜好而进行创作,只要当事人不对你进行责任追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被追究侵权责任,但如果当事人后期追究了,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盈利行为,网站发布作品可以进行协商处理,也不会造成法律责任。
4,公民的作品在本人去逝50年后著作权自然消失,此时的同人作品和改编不构成侵权。
5,推荐同人创作向原创本人提前说明一下,以免后期出了问题被追索责任导致作品不得不销毁。
注明:以上说明并非法律专业的陈述,如有不当之处可以纠正,该回答仅供参考,不可作为事实依据。
㈢ 关于同人作品的版权问题
同人作品?你是说同人作者的版权?还是人物原作者的版权?
相关可以参考:
http://human-st.kdn.gr.jp/doujin/doujin2000/mondai.html
http://www.kacho.ne.jp/kacho/hou-top.htm
总之呢,一般的同人活动应该属于二次创作,极有可能(甚至是确定)侵犯原作者的版权的,但一般情况下默认是不追究的,但如果真的原作者来检举起诉的话,会很麻烦。
㈣ 同人作品版权问题
理论上需要
但是实际上不用的,如果你写的是名家同人,就不用联系
但是如果写当下网络作者的作品同人,最好还是和作者联系下
㈤ 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你要看作者的意见,同人目前为止还没听说有版权方因为这个事情打官司的,大回概网络创作这种模式答被大家默认了吧,只要你不去碰人家底线,也就是把别人的ip盗窃成自己的ip出售的话,差不多就安全了(前提是能证明原作者同意)
㈥ 同人本到底算不算侵权
您好,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也就是说一部作品一旦闻世,在著作权规定保护的时间内(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任何人不得随意篡改改编原著。
在日本,同人祭都是经过授权举办的,有一种说法叫做“一日版权”,即同人祭当日内所贩卖的同人志都是合法的。但一日版权也有许多弊端,列如虎穴等网站也并非只有那一天才在贩售。
在欧美国家 ,人们是非常注重版权的,比如随意使用了迪斯尼的形象在商业志中且被发现,就等着倾家荡产吧。但日本不同,日本把动漫作为一条产业蔓延至世界,很多国家都尤其同人作品也不见得都有授权,但因为原作那边普遍认为同人有助于提高原作人气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要打击同人产业对原作也没有好处。只要不刻意诋毁原作或发生c婶那种同人人气超过原作的事,基本不会被叫停。
同人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同人创作越发普遍。但虽然部分贩售的同人作品有注明标价,但一般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很多时候会亏本或 刚好补本并且是属于私人印制并无出版社。就类似于小范围内自己人的聚会,这样的同人志不能算为商业志。但如果出版了,就算商业志。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㈦ 同人小说出版需要版权费吗
不需要吧,我有朋友也是这样子写,不过涉及到版权的问题的话,建议你还是要咨询一下作者吧。
㈧ 写同人歌并发表需要获得版权吗
版权(right)是用来表来述创作者源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
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
㈨ 同人画师创作和售卖同人作品需要获得版权方的认同么还有若只是创作并分享作品而不售卖会有版权问题么
看官方的授权协议复吧~你查制查版权方(原作)对“二次创作”的默许范围和条件~
譬如东方Project的规则就很宽松~
针对售卖也有详细规定的其实~某些版权方接受一定额度以下的贩卖~
你可以去知乎围观一下这个问题↓
原作方是否会鼓励同人作品?其间的问题版权如何界定?
㈩ 制作同人游戏,不用于商业也要版权 商业指什么
理论上是需要的,不过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的同人作品都是没有授权的,只要内容适当,不打算正式出版和商业牟利的话,就放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