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壁垒
❶ 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原因
建议你再去看看这本<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
作者:叶京生,董巧新 著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ISBN:7542909665
内容提要:
本书以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世界贸易的关系,指出原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存在的不足,揭示了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制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详细介绍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基本内容及其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对一些有待进一步解决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作了探讨,充分展示了知识产权国际制度在日趋复杂的国际贸易关系中任重道远的使命。此外,本书还对世界贸易中常见的某些知识产权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平行进口和灰色市场问题作了介绍和分析,并列举了大量实际案例。
目录:
第一章 知识产权及其对世界贸易的作用与影响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 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第三节 知识产权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第二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二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主要国际公约
第三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国际协调的新发展
第四节 原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三章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
第一节 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概述
第二节 美国对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的影响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经过
第四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包括的其他公约条款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的防止与解决
第五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
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重要意义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执行知识产权协议的承诺与努力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方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二节 成员方的承诺与努力
第七章 与贸易有关的若干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第一节 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
第二节 对未披露的信息的保护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
第四节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五节 契约性许可中的限制竞争问题
第八章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平行进口与灰色市场销售
第一节 专利商品的平行进口
第二节 商标平行进口与灰色市场销售
第三节 美国商标平行进口的典型案例
第四节 版权平行进口
第九章 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
第一节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节 我国的专利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商标制度
第四节 我国的著作权制度
第五节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制度
第六节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其他法律法规
第七节 我国知识产权的民事诉讼程序及救济
第八节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程序
第九节 我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
附录一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附录二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附录三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附录四 世界版权公约
附录五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及对策
中国经济崛起, 中国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 “中国制造”已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同时, 中国于2 00 1年正式成为WTO成员, 全面履行加入WTO时的承诺, 将承担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权利与义务, 全面执行TR IPS协议, 保护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为实现GATT和WTO致力于各国削减关税及取消歧视待遇和其他贸易障碍, 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而努力。但GATT和WT0的工作侧重于各国削减关税的谈判及贯彻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对国际贸易中大量存在的非关税壁垒并没有完全限制。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及权利滥用等问题不但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一大障碍, 也成为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的一大制约因素。
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限制了中国对外贸
易的拓展2004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又一个快速增长年, 在2002年增长2118%、2003年增长3711%的基础上, 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了3517%。进出口总额首次超过10000亿美元, 达到11548亿美元, 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从2003 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年度进出口增量在2002 年超过1000 亿美元、2003年超过2000亿美元的基础上, 超过了300O亿美元。 [1]
以上数据反映了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态势, 但同时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消息此起彼伏, 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焦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日益密切。因此, 各国在大力鼓励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 十分关注出口商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在一些企业看来已成为不可触摸的禁区, 而在一般民众眼里, 则成为一种垄断, 一种现代文明下的“弱肉强食”。但是, 不管怎样, 国内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蒙受经济、名誉双重损失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重视“知识产权”的警钟已在我们耳边敲响。
当中国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 知识产权危机却给我们亮起了红灯。2005 年1 月, 中国步入WTO后保护期不久, 国际巨头英特尔起诉中国某企业生产的语音卡侵犯其专利, 间隔不久日本三洋开始了与深圳比亚迪关于电池专利的纠纷。在2 月, 美国电子娱乐协会( ESA) 向美国商务代表提交了一份来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International IntelllectualProperly A lliance简称IIPA) 的报告指出: 中国与马来西亚、俄罗斯一道成为全球游戏软件盗版最为严重的三个国家。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伪正版制造地, 消费国和输出国。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 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专利大国的知识产权压力已经对中国构筑了一道高高的门槛。通过知识产权来打压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 使中国企业进入一种国际化的怪圈循环: 生产———跨国公司专利限制———巨额专利许可费以及侵权费的支付———再生产。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影响中国企业全球化过程, 是因为中国企业缺乏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必须支付的巨额专利费用, 或者因为知识产权诉讼所产生的巨额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各种成本, 使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降低,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生产也受到影响。在微观层面, 知识产权壁垒通过企业付出巨额专利使用费以及侵权费用, 降低其产品市场竞争力, 减少市场份额并压缩了利润空间, 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短期效应; 而从长期来看, 由于企业利润降低而减少的资本积累将导致企业对技术研发投入的不足, 无法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 这在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将使企业不可避免地走上绝境。在宏观层面, 整个相关产业将会因为知识产权壁垒而在短期内减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在以市场为命脉的营销时代, 该产业将无法抵制因为市场缩小而导致的产业萎缩, 如果这种局面持续较长时间, 产业将最终在竞争中消亡。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国际经济主权以及未来中国科技的世界地位问题都产生重大影响。毫无疑问, 在全球经济进入产业结构重构的时代, 缺乏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将无力改变自己处在产业链末端和价值链下游的不利局面, 在全球化中受制于别人。
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分析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也就是人们对白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力。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 [2]在知识产权可以独立成为交易的客体时, 国际贸易中其他的交易行为都与知识产权有关。
它不仅自身可以作为贸易的客体, 即所谓的知识产权贸易, 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的载体———商品, 以及服务贸易的载体———无形资产都与知识产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3]
在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影响上, 人们普遍认为: 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越高, 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高。他们认为: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国际贸易中技术、知识、资本所占比重逐年上升,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转让额也不断上升, 平均每5年翻一番, GATT研究报告中亦称世界贸易中有2% (即近800亿美元) 属于假冒和仿制贸易。严重的侵权行为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 各国的贸易利益与知识产权保护息息相关。 [4]我们认为, 知识产权及与知识产权相关商品或服务贸易增长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 但这与知识产权保护是否有必然联系还有待于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业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似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目的不是保护知识产权本身, 而是激励创新, 维护社会公平, 进而推动社会经济全面进步。恰恰是在达到上述目的方面, 片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可能步入误区, 反而不利于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
(一) 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
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通常被其赞成者誉之为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进步动力。然而, 创新的根本动力来自竞争, 而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一种垄断, 垄断能够向创新提供奖励, 但同样能够激励昔日的创新者依靠垄断获取高额收益, 从而削弱技术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大, 昔日创新者的垄断收益越高, 进一步创新的动机趋向削弱。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现代金融市场上, 一种创新金融工具一旦问世, 其他金融机构就会立刻模仿跟进, 但金融创新的节奏并未因此而放慢。软件、计算机和半导体行业是当前技术创新最集中的行业, 但这几个行业在昔日专利保护相当薄弱的时候技术创新速度并不慢, 目前使用的决定性的技术创新很多都是那时开发的。然而, 上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法院裁决加强保护软件专利权后, 软件开发反而缺乏创意了, 因为获得了垄断权的软件企业只需要开发升级换代产品就可以获取丰厚利润。消费者得到的不再是全新的软件, 而只是某个软件的第几个版本而已。不少研究结果表明, 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未改变创新的数量, 只是改变了创新的方向。
(二) 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激励企业的道德
风险知识产权运用得当可以打击竞争对手, 保护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地位。但是, 在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剧的环境中, 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遏制竞争对手, 企业有着强烈的动机利用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给竞争对手设置障碍, 自己不从事创新, 也不允许竞争对手从事创新而赢得竞争优势。有些市场主体的做法更是纯属讹诈, 如层出不穷的商标抢注事件, 甚至西门子这样世界驰名的大公司也未能免俗, 其抢注海信商标的行为令意欲开拓欧洲市场的海信公司, 几乎被拒之德国市场门外而根本没有机会参与竞争。对于中国大多数企业而言, 我们的企业的竞争力还很弱, 加之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影响, 使得我们只能在国有技术上缓慢地更新和创造, 或违规窃取他国的知识产权而获得发展。
(三) 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会恶化创新
的条件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迫使创新者不是把主要精力用于创新, 而是用于避免踏上“侵权”的地雷。美国专利项目设置越来越细, 过去人们为每份新软件设置专利, 现在却几乎为每一条编码设置专利。这样做表面上有利于保护发明者利益, 实际上极大地阻碍了整体技术的创新。因为这样一来, 无论谁想在软件领域有所建树, 他都要考虑所做出的软件中使用的编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现在, 我国发展过程中在资金, 尤其是在技术方面本应该得到发达国家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才能更快地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方面提高了我国引进技术的实际成本, 另一方面还增加了企业在自主知识创新过程中的心里负担, 总是担心“侵权”而畏缩不前, 阻碍了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的进程。
(四) 发达国家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来攫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发达国家拥有知识优势, 他们就会利用知识产权的特性, 结合国际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壁垒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和报复性 [5]特点掠夺发展中国家。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 大大提高了标准的技术难度, 使被动接受标准的发展中国家要支付高额的使用费才能达到相关标准。这种技术标准在知识产权的掩护下显得合理合法, 使企业极少去考虑这种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否具有合理性。譬如, 美国就可以利用知识产权报复性特征来保护自己, 打击对手。报复性主要指一些国家利用本国国内贸易法中的有关规定, 以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充分影响正常贸易为由对其他国家进行报复。其中以美国的超级301条款和337条款最具代表性。美国国内贸易法中的超级301条款规定, 美国将对认为对美实施不公平贸易做法的国家进行报复, 其中不公平贸易做法包括美国认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充分的做法。报复措施包括对进口商品提高关税或采取进口限制, 对有关国家服务征税或进行限制, 直至终止两国签订的贸易条约。337条款是美国1930 年关税法中的第337条, 目前是1994年修订的1988 年综合贸易法案中的第1337节, 此条款又称不公平贸易做法条款, 主要对外国厂商输入美国的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产品进行管制。如果337条款调查成立, 出口商的产品将可能被永久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
(五)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利益转移问题
知识产权的主要持有人是现代产业, 而现代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大多数企业销售市场跨越多个行政区域, 由此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者并不完全重叠。受益者是企业, 销售地政府则需要为此付出较高的执行成本, 而受益企业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未必都由支付执行成本的销售地政府获得, 从而产生了利益转移问题。在国内各地区之间, 上述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 但在国际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机制。而众所周知的是, 在我国主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最有力、从中受益最多的是那些西方跨国公司, 这些跨国公司同时享受了高于内资企业的税收待遇, 其偷漏税现象也相当严重。假如没有其他配套措施, 强化令他们受益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一定程度上, 等于是造成有利于跨国公司母国的利益转移。
三、中国直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的应对
之策知识产权壁垒形式复杂多样, 在国际贸易中的活动领域逐渐扩大, 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 对有关国家进出口贸易影响也逐步加深。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需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知识产权技术, 也需要鼓励出口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在发展贸易的同时, 必然会遭遇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壁垒。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壁垒, 我国应采取不同的对策。
(一) 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是我国市
场经济的主体, 也是利用知识产权的主战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 外国公司针对我国提出的5年计划大量申请专利, 在我国很多产业的未来发展领域设置了专利陷阱, 封杀了我国企业自主开发技术, 控制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对此, 我国企业及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及民族工业受到的危机与挑战, 真正树立起知识产权意识。既重视外国人的知识产权, 又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 实施专利权部署战略。我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迫切需要,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 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 [6]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国企业而言, 许多企业由于忽视技术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方面的运用, 许多产品技术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这种状况只有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进步运行机制、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策略性运用, 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缺陷, 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 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国企业面临
的知识产权壁垒困境, 从根本上说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 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结果。因此, 企业应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 认识到在世界市场全球化的条件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 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企业间, 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合作, 以联合开发、联合投入、联合保护等形式来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共享。企业应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国家也应选择战略性产业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开发。
(三) 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我国企业, 特别是外贸企业要转变观念, 改变以往消极对待知识产权纠纷的态度, 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有不少中国企业, 自身并没有侵权行为, 但由于害怕诉讼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常常放弃应诉的机会, 白白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而有过侵权行为的企业, 也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消极应诉而支付超过正常水平的侵权费用; 同时, 我国企业界还应注重商会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参与广泛的企业联盟, 这样将有利于增强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支持的力量。
(四) 深入了解研究国际规则及主要国家知识
产权法的立法及实践。我国是WTO成员, 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时应注意WTO, TR IPS对知识产权的规定, 同时对主要贸易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实践也应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规定、立法趋势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识产权壁垒。如对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 要把握当前主要贸易国所采取的原则。如果对象国采用地域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外贸活动时, 应特别注意知识产权问题。
引进专利技术的企业, 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作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许可的性质, 如是独占许可, 应在合同中规定, 将来如有第二方擅自进口专利产品, 应由技术供方负责与侵权第三方进行交涉, 同时应注意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如需向区域外存在平行专利的第三国出口, 应经过进口国专利权人的同意, 才能将产品出口到该国。从事进口业务的外贸经营者, 应注意进口的货物是否侵犯本国专利权人的权利。如进口产品在国内存在有效的专利权,应在取得本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后, 方可从事该产品的进口。对某些外国企业运用事实标准中包含的知识产权设置壁垒, 垄断市场的行为, 国内企业可联合起来进行抵制, 或将其诉诸法院解决, 必要时可申请国家启动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对外国技术壁垒进行调查。对一些国家运用国内法案以知识产权为借口对外国产品进行打击报复行为, 可采取反报复措施, 或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
此外, 我国应加强对TR IPS规则的研究, 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TR IPS协议规定对出口货物可以进行知识产权检查, 而对进口货物进行知识产权检查是TR IPS规定的最低标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科技整体水平落后, 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处于不利地位。我国只需达到TR IPS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 做到既遵循该标准, 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国家利益。为此我国应将主要精力限定在进口审查上, 出口检查可以取消, 这样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又符合TR IPS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 有利于提高海关行政效率, 防止外国不法商
人借此阻止我国产品出口。
(五) 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管理。目前, 企业间甚至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 谁占有的人才多, 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 中国企业将会越来越多遭遇国际企业的竞争, 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对外贸易限制会更加严重情况下, 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视, 那么中国企业将会因为失掉“知识产权人才”而失掉企业未来发展所需的市场。
总之, 面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 我们只有将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积极申请专利、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等措施, 才能让我国企业免受切肤之痛,并让知识产权这把双刃剑为中国自身所用。为此, 我们必须加强教育与宣传, 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以增强我国科技、经济竞争能力, 更好地参与并在国际竞争中胜出。
同时我们要认清发达国家倡导的所谓“贸易自由化”, 透彻地认识发达国家通过非关税壁垒中更加隐蔽, 更具有报复性和更为霸道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来保护他们的国家利益。这样, 我们才能制定相应对策措施, 运用适当政策手段同他们作合理斗争, 以达到维护我们自身的国家利益的目的。
❷ 《上海堡垒》投资上亿,为何电影宣传素材都要盗用网友作品
《上海堡垒》在网友的一片骂声中如约而至,继口碑惨淡之后又被爆出素材抄袭,并且原创博主已经在微博po出官微、导演的微博截图与自己的原创素材进行对比,此事一出显然已经引起了轩然大波。
抄袭是石锤再怎么道歉都已经挽救不了它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网上爆出层出不穷的话题“《上海堡垒》又道歉了!六年磨一剑,只是为道歉”等。甚至还有人质疑道“这就是六年努力的成果?,还是说六年的筹备只是为宣传电影随便讲出来的噱头?”
去过说寻常百姓没有版权意识可以理解,但是作为一个专业的电影制作团队还犯这种错误就是没脑子,这次不仅票房凉了,就连日后的口碑也都该歇菜了,原则性的东西没做好,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没了,也应当如此。
❸ 腾讯音乐版权问题引争议,音乐平台版权“壁垒”如何打破
近日有消息称,腾讯音乐正在接受中国反垄断机构的调查,这项审查可能将终止该公司与环球、索尼、华纳等全球最大几家唱片公司所签署的独家授权协议。
从财报数字来看,腾讯音乐的营收和净利润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然而在增速方面,总营收和净利润已连续三个季度呈放缓趋势。
2019年Q1财报显示,腾讯音乐总营收同比增幅39.4%,2018年Q4的增幅则为50.5%。净利润方面,2019一季度,腾讯音乐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87亿元,同比增长17.4%,2018年四季度净利润为9.16亿元,同比增37.3%。
移动音乐的用户渗透率也在呈增加趋势,QuestMobile发布的《中国移动互联网2019半年大报告》显示,2019年6月,移动音乐的用户规模渗透率达到65.9%,同比增长了2.8%。
在线音乐平台两强格局现已形成,目前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以渗透率8%以及MAU 8000万以上位居第一阵营。极光大数据发布的《国内在线音乐社区研究报告》显示,QQ音乐与CMC合并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拥有三款音乐app,处于龙头地位,而网易云音乐作为黑马成长迅速,目前已进入第一阵营。
❹ 美国是如何对文化产品的版权进行保护的
转篇文了解下:
在美国,知识产权意识可以说是一种文化。它源于美国人从小就有敢于想象的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就是自己财产一部分的价值观
美国知识产权分为四类: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美国专利法早在1790年就写入国家宪法。
这种对知识保护的意识和法律,有助于激励和保护发明者,使个人、公司和国家都从中获得巨大利益。比如,上世纪80年代建立的美国应用分子基因公司(AMGEN),起初并不起眼。后来它研发出两种药品E-POGEN和NEUPOGEN并获专利,在世界范围内拥有独销权,公司资产从最初不到2000万美元,到去年超过600亿美元。著名的迪斯尼公司,仅靠销售儿童玩具等产品的品牌和专利使用权就获得巨额收入。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美国许多公司技术翻新快,专利多,像IBM一年获得的专利就有3000多个。专利权给企业带来巨大利益。
美国是知识产权大国,也舍得在这方面花大钱,因为这可以一本万利。这不仅是美国成为技术和经济强国的重要因素,也是它要竭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原因
美国霍根与哈特森律师事务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律师杨卫宁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有许多独特之处。比如美国的专利法规定,谁先发明谁就有专利权,而欧洲国家是谁先申请谁就有专利权。另一方面,欧洲国家规定,在申请专利前,你的产品不能销售,专利不能发表和使用。在美国可以在申请专利之前的一年时间里,允许销售、使用和发表。她说,这是因为它要鼓励和保护发明者和创业者,许多发明者和小的创业公司开始没有钱,同时也需要时间。有的先要市场实验才去筹资申请专利权和投入生产。所以,在美国发明者从刚刚有创意和想法时就开始记录,公司也有一套体制,研究发展的每一进展和日期都有表格记录在案,并有证人签字。
为了加强对本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尽量与世界接轨,美国前几年已对部分法律进行修改,比如专利权的有效期从批准日始算的17年,改为从申请日开始延长到20年;《版权法》也从团体著作权保护期的75年和个人终身享有及去世后的50年分别延长了20年。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美国还有一条跟欧洲等其他国家不同,就是原告诉被告侵犯他的专利权,如果输了,在欧洲国家原告必须赔偿被告的律师费。但在美国如果原告输了,不用作任何赔偿,这实际上也是对专利人的一种支持。还有,专利人如果告别人侵权,可以先不付任何律师费,赢了官司,再从被告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输了,可不付律师费。这是鼓励诉讼以保护专利。
负责高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陈英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高科技的发展使知识产权变得更加复杂,美国的法律内容也在不断修改和增加。
高科技的发展和使用,使专利相互扯在一起,官司越来越多。陈律师举例说,比如现在美国市场上的数字相机很热门。多数产品出自日本公司,但里面用的零件技术专利很多是美国人发明的。前段时间,一家美国公司说日本索尼相机里的零件有一项是它的专利,虽然不是关键性的零件,但它告索尼侵犯了它的专利权,要索尼将这项产品销售额的5.7%赔偿给它。索尼输了官司,幸运的是,陪审团裁决只赔偿2500万美元,相当于它销售额的0.8%。
美国对侵权的惩罚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意侵权,即在你销售产品时,不知道此产品别人早有了专利权。人家告你,你只要赔偿对方的损失费。另一种是故意侵权,要3倍赔偿对方损失。所以,美国人在申请专利前通常都请律师帮其调查,并有调查报告。如遇问题,凭当时律师的调查报告,可以避免3倍罚款。
在美国,专利和商标的注册由联邦政府专利局负责,版权在国会图书馆注册,版权没有太多的国界性。比如你的著作只要在美国国会图书馆登了记,如果有人侵犯了你的版权,根据美国版权法,侵权者必须按销售的件(次)赔偿你。没有登记,也可告他侵权,但须证明损失数量。
商标的权利关键在使用。在美国你注册了商标,可以得到保护,但长期不用,权利就会消失。
商业秘密保护比较复杂,但有些规定是很明确的。比如你在一家公司搞研究,后来你离开了,虽然这个项目的研究没有成功,但仍是商业秘密。你到别的公司不能继续这项研究,因为法律规定,你在前一家公司所搞的研究,属于前公司所有。
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使美国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很大好处。比如专利权是有国界的。也就是说,如果外国产品到美国销售,必须在美国申请专利,或拥有美国专利,否则就不能销售。如果美国的某项产品在别的国家也注册了专利,那你在那个国家也不能销售属于它的专利的同类产品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取消了配额等贸易壁垒,但知识产权的国界性“技术壁垒”依然存在。这将严重影响技术专利比较少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出口。
事实上,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存在垄断问题,这种垄断不仅影响美国本国消费者的利益、其他同类公司的发展,对国际贸易中的世界其他国家也有影响。
比如美国有家电力公司,发明了一种节省电力和能源的技术产品,并申请了专利,但为了多卖电,它把这个专利束之高阁,自己不用,别人也不能用。又比如微软公司,不仅进行技术垄断,还将产品进行捆绑式销售,引起消费者的反感,也影响了别的公司的发展。对诸如此类的问题,美国政府解决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限制;二是用《反垄断法》来对知识产权滥用者加以制裁,以促进社会的发明创造和有序竞争。
❺ 《上海堡垒》惨遭口碑、票房扑街,以后江南还会轻易的卖出小说版权吗
虽然《上海堡垒》惨遭口碑、票房扑街,但是江南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啊,他的钱还是一分不少的。
❻ 商业模式可以申请版权吗
1、版权(英文名称: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2、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3、商业模式:是一个企业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系统,这个系统组织管理企业的各种资源(资金、原材料、人力资源、作业方式、销售方式、信息、品牌和知识产权、企业所处的环境、创新力,又称输入变量),形成能够提供消费者无法自力而必须购买的产品和服务(输出变量),因而具有自己能复制但不被别人复制的特性。
4、很显然,商业模式不属于版权范围,因而不能申请版权。
❼ 版权局叫停音乐版权大战,看看主流媒体都说了什么
9月12、13日接连两天,国家版权局相继约谈BAT、网易等网络音乐服务商,以及环球音乐、内华纳音乐等境内容外音乐公司,核心关键均在“独家版权”四个字。此前,阿里音乐、腾讯音乐和网易云音乐三家陷入版权纠葛: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简称“腾讯音乐”)与阿里音乐达成版权互相转授权合作;而腾讯音乐和网易云音乐因为版权问题正面临互相起诉的尴尬。除此之外,用户逐渐培养起付费购买数字音乐的同时,却逃不开“听个歌要下载好几个APP”的烦恼。
❽ 如何避免版权贸易中的争端
避免权贸易争端的对策
1。政府要加强规范版权贸易
1.1建立并监督指导版权集体管理机构、代理机构、合同纠纷仲裁机构
为切实保障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版权所有者权利和使用作品提供方便,有必要建立版权集体管理机构,代理机构和合同纠纷仲裁机构,据悉目前国家版权局已建立全国第一家版权代理公司—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
1.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版权贸易的立法和配套法规,要借鉴相关国家的立法经验,建立起以知识产权专门立法为核心,《世界版权公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贸易环节的法律法规为补充,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国内版权贸易法及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套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增强配套法律的可操作性。
2 企业参与国际版权贸易交易
2.1在进行国际版权贸易中我国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
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 也是利用知识产权的主战场。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到企业版权的保护。由于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因此我国企在重视外国人的知识产权, 又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 实施专利权部署战略。我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迫切需要,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 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
2.2 进行版权贸易时要熟悉WTO规则、国际版权公约、TRIPS等规则
我国是WTO成员, 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时应注意WTO, TRIPS对知识产权的规定, 同时
主要贸易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实践也应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规定、立法趋势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识产权壁垒。如对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 要把握当前主要贸易国所采取的原则。如果对象国采用地域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外贸活动时, 应特别注意知识产权问题。引进专利技术的企业, 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作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许可的性质, 如是独占许可, 应在合同中规定, 将来如有第二方擅自进口专利产品, 应由技术供方负责与侵权第三方进行交涉, 同时应注意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如需向区域外存在平行专利的第三国出口, 应经过进口国专利权人的同意, 才能将产品出口到该国。从事进口业务的外贸经营者, 应注意进口的货物是否侵犯本国专利权人的权利。如进口产品在国内存在有效的专利权,应在取得本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后, 方可从事该产品的进口。
2.3增强我国版权贸易专业人员的培养
由于版权贸易的复杂性、跨行业等特点,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也比较高。从事版权贸易工作,须具备全方位的知识体系,除应掌握法律、语言等工具性知识外;还应当熟悉市场,具备敏锐的判断能力以便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动向;此外,还应兼具大型宣传的策划组织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化修养与良好沟通能力。
❾ 《上海堡垒》在各网站开播,制片方不收取任何版权费用的举动是为哪般
在暑期,上海堡垒在各大影院上映,观众看完后反应剧烈。很多人说,流浪地球打开了中国科幻片的大门,上海堡垒则关闭了这扇门。
上海堡垒虽然烂了一点,但是也不是一无是处,它也有它的闪光点,这就需要我们观众去观察,去细心的发现。所以我们在看上海堡垒的时候,不要根据别人来给评价。因为每个人的欣赏的点不一样,所以我们要客观的去评价。
❿ 堡垒前线算抄袭吗
当年的网易,是国产游戏的良心,制作研发了许多非常棒的网游,正是那一款《梦幻西游》,凭借着出色的质量,让网易从一众国内的公司里脱颖而出。
当年的腾讯,被称为“抄袭大王”,通过疯狂抄袭和QQ的流量入口占据市场,但风评极差,提起马化腾无不咬牙切齿。
但时过境迁,这些年过去了,不知不觉双方换了位置。
无论你承不承认,在这个星球上,除了中国以外,这两年里最热的游戏都是《堡垒之夜》。
也正是因为如此,网易对这款游戏的关注度非常高。从去年5月份的时候,他们就悄悄出了一款抄袭,哦不,应该是抄袭的更高境界:“换皮”《堡垒之夜》的游戏。其他的可能还会改个名字,来隐藏一下,但网易生怕别人不知道,堡垒之夜的英文名是Fortnite,当时他出的那款游戏名字是:Fortcraft,就把后缀给改了。
连宣传画面都是搬的《堡垒之夜》:
于是就招来了无数的骂声。在如此铺天盖地的骂声下, 网易做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把名字改了。
在外服上,改成了《启明星之谷》(创造与破坏)。
但还是抄袭的《堡垒之夜》的核心玩法,建造与战斗。就在昨天,网易正式推出了国内版,叫做《堡垒先锋》……还是老样子。但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决定下载这款游戏,看看他究竟怎么样:
(经过漫长的下载后)
我们进入了游戏,刚开始的时候,和其他吃鸡类游戏一样,《堡垒先锋》是在一个小岛上等待。
在倒计时结束后,我本来以为游戏会直接开始,但万万没想到,网易在一款吃鸡游戏的开头,加了一段类似《QQ飞车》的斗舞环节:
还要评选出谁的服饰时尚度最高……在一款大逃杀游戏里,让我觉得有些出戏。
进入游戏后,里面的一些枪械进行了改动,但绝大多数也只是改了个样子,别的和《堡垒之夜》的基本相似。画面也是网易的3D手游,或者说是国内的3D手游一贯的廉价感,比如当我进到一个房子里:
作为对比这是《堡垒之夜》正版手游:
只比端游少了一些光影。
并且在操作上,没有连贯性,作为一个《堡垒之夜》的老玩家,这种搭板游戏,最重要的就是连贯性。比如我按住墙壁键,转一圈就能搭出一圈来,但在网易的模仿品《堡垒先锋》里,我必须按一下,再按一下。
当然,少不了中国特色的死后“挥手拜拜”:
最后一点,我应该没遇到过一个真人……在一个人面前转悠半天,他的子弹疯狂倾泻在我的左边,右边,左边,右边,就是打不到我。
总而言之,网易的《堡垒前线》是《堡垒之夜》的一个非常拙劣的模仿品,也是让网易口碑进一步下滑的垃圾。其实我理解网易前些年的困境,毕竟这段时间,国外的很多游戏都影响到了国内的市场,而国外游戏公司的水平,对国内的简直就是降维打击,哪怕是我们当中的佼佼者——网易,也像一个孩子般稚嫩。
面对这样的处境,网易为了生存,走上了抄袭的道路。
但我最多只能做到理解。
因为网易是有更好选择的,像他的口号那样,做一个真正的游戏热爱者,如同当年花费无数个日日夜夜,苦心雕琢《梦幻西游》那样。就像波兰那个小国家,也一样诞生了《巫师》这样的系列作品,和那样纯粹热爱游戏的公司。只不过对于网易来说,钱在一定程度上,战胜了曾经那个对游戏无比热爱的自己。
不忘初心,确实是这世界上最困难的事之一。作为一名玩家,只能希望网易在未来的某一天,找回自己曾经的热爱,做回那个我们曾经热爱的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