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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图片版权

发布时间: 2021-03-16 03:22:59

⑴ 摄影师如何保护图片版权、实现作品价值

摄影师如何保护图片版权、实现作品价值?可以申请著作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摄影师如何保护图片版权、实现作品价值一、摄影师如何保护图片版权、实现作品价值?人们通常认为,保护摄影著作版权就是维权打官司,这种认识是比较初级的。版权在理论上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只有结合市场才能实实在在地体现摄影家的权利。所以说,保护摄影版权的最终目的是运作好摄影协会会员优秀作品的版权,这是保护摄影版权的核心。保护版权一方面是引导社会合法使用、合法授权、正版使用,做好相关法规的普及工作;另一方面,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在社会上树立摄影家创作的人格尊严,提高优秀摄影家和优秀摄影作品的市场价值。我们推出摄影作品限量鉴证就是要打造一个品牌,目的是帮助摄影家把自己的优秀作品投入艺术品市场,提高摄影家的市场身价和摄影作品的市场价值。我们做摄影作品限量鉴证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完全遵照国际摄影作品、艺术品市场的规律进行相应的约束。二、作品特征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三、受保护对象(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四、不受保护对象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⑵ 摄影师该如何保护图片版权

摄影师该如何保护图片版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么摄影师该如何保护图片版权?摄影师保护图片版权摄影师该如何保护图片版权?人们通常认为,保护摄影著作版权就是维权打官司,这种认识是比较初级的。版权在理论上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只有结合市场才能实实在在地体现摄影家的权利。所以说,保护摄影版权的最终目的是运作好摄影协会会员优秀作品的版权,这是保护摄影版权的核心。保护版权一方面是引导社会合法使用、合法授权、正版使用,做好相关法规的普及工作;另一方面,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在社会上树立摄影家创作的人格尊严,提高优秀摄影家和优秀摄影作品的市场价值。我们推出摄影作品限量鉴证就是要打造一个品牌,目的是帮助摄影家把自己的优秀作品投入艺术品市场,提高摄影家的市场身价和摄影作品的市场价值。我们做摄影作品限量鉴证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完全遵照国际摄影作品、艺术品市场的规律进行相应的约束。

⑶ 摄影师给他人拍摄的照片,在摄影师死后版权归被拍摄的人吗

在与肖像有关的美术、摄影作品中,由于著作权的主体(摄影师)与肖像权的主体(模特)不一致,因此二者常常会发生冲突。

.以他人(模特)为原型创作的肖像作品,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创作者(摄影师)而非模特,而委托创作情况下,委托人(顾客)和受托人(摄影师)可对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既可属委托人(顾客),也可属于受托人(摄影师)。如果双方当事人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摄影师)。

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第三项则规定,“由于照片还可能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因此影楼在行使著作权时应遵守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即营利性使用照片,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显然,此项规定采取了人格权高于著作权的理论,规定了受托人在营利性使用自己拥有著作权的肖像作品时,负有事先取得肖像人许可的义务。但对于是否应向肖像权人支付报酬未作出规定。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此项规定应扩大解释为著作权人应向肖像权人支付报酬。

当委托人(顾客)委托他人为自己画像、摄像、塑像时,如果委托人(顾客)只能得到自己的照片、画像或塑像,而不得到照片、画像或塑像的著作权时,就会造成肖像权的主体与著作权的主体不同一的情况。在这种不同一的情况下,不管是作为肖像权主体的委托人(顾客)营利性使用自己的照片、画像或塑像,还是作为著作权主体的受托人(摄影师)营利性使用照片、画像或塑像,都可能侵犯对方的权利。
具体说,侵权有以下几种情形:

广告、商标、产品说明书等商业性书面材料中使用照片、画像作品;自己或许可他人在商业橱窗或商业性服务设施,如餐厅、饭店、旅馆、商场等处张贴、悬挂或摆设照片、画像或塑像作品;
自己或许可他人使用照片等作品制成挂历或作为刊物封面等;将照片等作品参加展览、比赛等活动;将照片等作品作其他营利性使用。
(发微博也是宣传摄影师自己,我觉得也得征得模特同意)
(顾客营利性使用自己照片也可能侵犯摄影师著作权,这种情况下没听说摄影师起诉顾客的,顾客花钱了,你起诉顾客不好吧!)

例如网络上流行的恶搞照片(小胖),典型的侵犯小胖的肖像权,如果查到恶搞照片的作者,小胖可以起诉他侵犯自己的肖像权要求赔偿,作者说我有著作权!那没用!小胖没同意用自己照片恶搞(小胖签字书面授权)!肖像权(人格权)高于著作权!

⑷ 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

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图片也是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其实就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著作权,这在图片被创作之时起就是自动取得了著作权,同时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那么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图片著作权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续权做一简单介绍。追续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摄影、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原购买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追续权制度最早由法国确立,《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4条(三)也对此做了规定,我国1992年12月加入了该公约。迄今,我国著作权法仍未对追续权做出任何规定。随着我国图片收藏市场和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图片市场的不断国际化,我国应对图片作品的追续权有所规定。在此过程中,摄影师以及图片代理商,特别是相关摄影行业组织和图片行业组织,应通过相应途径积极向国家建言,争取早日在我国确立作品的追续权。

⑸ 摄影师拍了照片,但是拍的人没有给摄影师钱,摄影师有照片的版权吗求具体法律

若果你是被拍摄方,你有肖像权,摄影师有所拍作品的版权,除非事先约定,而且是有内确凿证据容比如合同、录音这些,,该作品版权归你所有,摄影师也无权将该作品盈利性使用向外发布,如果你发现对方把这些作品对外发布你可以用肖像权让网站平台,停止使用

⑹ 摄影师拍摄的照片是否享有版权

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享有著作权。
摄影作品的作者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为前提。

⑺ 我拍摄的照片是否享有版权

是有,个人拍摄照片享有全部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是指任何人对于自己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拥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出租、展览、传播等权利。当然这也包括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拥有的同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第二条中指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五)摄影作品。

你个人拍摄的照片,未经过同意被公司用于商业行为属于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摄影师图片版权扩展阅读:

版权的保护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⑻ 摄影师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权

摄影师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权?摄影作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到的,有很多的摄影作品都是有版权的,那么如果我们想要享受著作权的话应该满足什么条件?摄影师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权摄影师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权呢我国《著作权》明确规定了,摄影作品的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摄影师而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词异义同)为前提。摄影作品版权的归属问题对于摄影师十分重要,如果把并不拥有版权的摄影作品销售到图片市场上去,不仅赢得不了任何收益,还有可能引起一些纠纷。许多摄影师都会问:我拍摄的作品难道版权不属于我吗芦。要知道,判断摄影图片版权归属的最终依据是相关的著作权法律。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谁是法律意义上的作者呢?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情况:(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⑼ 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

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图片也是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其实就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著作权,这在图片被创作之时起就是自动取得了著作权,同时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但是很多时候会对拍摄出来的图片做进一步的加工,这个时候对于图片著作权的归属可能就不太确定了。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续权做一简单介绍。追续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摄影、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原购买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追续权制度最早由法国确立,《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4条(三)也对此做了规定,我国1992年12月加入了该公约。迄今,我国著作权法仍未对追续权做出任何规定。随着我国图片收藏市场和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图片市场的不断国际化,我国应对图片作品的追续权有所规定。在此过程中,摄影师以及图片代理商,特别是相关摄影行业组织和图片行业组织,应通过相应途径积极向国家建言,争取早日在我国确立作品的追续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另外,该法第12条至19条对著作权归属的种种情况做了清晰的归类和说明。关于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图片版权,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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