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挖出文物所有权属于谁
A. 在自家地里挖出文物归谁所有
归国家所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主动上交,会有一些奖励的,(看你的文物是否价值大)。
B. 为什么在国内地里挖出文物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专海中遗存的一切属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C. 我想问一下,如果在自己家里挖出来古董,是属于国家吗
地下埋藏文物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地下埋藏文物的物权,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文物保护法都做了一致的规定,即地下埋藏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依照《文物保护法》做了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也规定,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物权,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地下埋藏文物的唯一物权人是国家,由国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公民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针对发现地下埋藏文物权属问题所做的任何约定或者协议,凡违反前述国家法律规定的,都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同时,公民将个人发现的地下埋藏文物上交国家的行为也不侵犯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地下埋藏文物是国家财产,发现地下埋藏文物上交国家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发现地下埋藏文物上交的行为是将原本属于国家的财产交还给国家,是义务性的行为,与将私人所有的文物捐赠给国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上交文物不发生文物物权的转移,而捐赠则是文物的物权由私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物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同时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在建设工程或者农业生产中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发现地下埋藏文物隐匿拒不上交的,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因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导致文物损毁或者将文物走私、倒卖,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还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故意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文物罪、走私文物罪或者倒卖文物罪等罪名追究法律责任。
对保护文物做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奖励,是激发和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有效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的行政手段。个人或者单位发现文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安全,面对物质诱惑不为所动,主动将文物上交国家,是对保护国家文物有贡献的行为,应当受到国家奖励。我国文物立法中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奖励制度,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就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其中国家物质奖励的性质不是经济收益或者利润,受到奖励的对象也仅限于发现地下埋藏文物,采取措施对文物进行保护,及时上报文物行政部门,主动将文物上交国家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参与发现、保护并上交文物的过程,未对文物保护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无权获得国家奖励。其他以发现文物的土地所有权人身份,经营发现文物场所的合作或者合伙关系,或者以发现地下埋藏文物获利分配的协议等理由,主张应当享有国家奖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D. 地里挖出的古董归谁所有
地里挖出来的古董归国家所有.一.要报公安部门.二.要报文物单位.把古董定级.是国宝要归国家级文物部门.还有是省级.市级.县级.....国家文物部门会按级别给你奖励呵.
E. 地里挖出来的文物能归自己所有吗
现实问题
陈某拥有一座已经有100多年房龄的带花园的房屋。一日,陈某在挖土打算重新种植树木的时候发现土中埋有瓷碗。后经鉴定,该批瓷碗均为价值连城但应属国家所有的一级文物。陈某感到不可理解,难道在自家花园里挖到的文物也要上交国家?
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所以上述瓷碗虽然是在陈某自家花园内发现,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应当归国家所有,陈某应当上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F. 为什么挖到的文物属于国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这先明确了出土文物的所有权。
按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地下埋藏物如果有据可查有后人的应该归继承人所有。若证据不足或无据可考、无后人的归国家所有。
从迁坟中挖出的文物应由埋藏人的后代继承。由于时间已久远、继承人众多、大家可以协商分配处理。如果继承人之间分吱太大、可以付诸法律。法律可以依据遗产继承进行分割。所以、祖坟里挖到的文物应该由埋藏者的后人拥有、这是毫无值疑的。
(6)地里挖出文物所有权属于谁扩展阅读
文物的价值是客观的,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总体来说,文物主要有历史价值、
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文物的作用,是文物价值的具体体现。文物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有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的作用。
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其间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文物作用的大小,取决于文物价值的高低,因而文物的作用也会随着人们对文物价值认识的深化而变化。
G. 在自家院内地下发现文物,所有权是谁的
是属于国家的
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如果不能出示确凿证据说明是自己祖先留下的,那么该文物归国家所有
注:文物贩子手中的文物有些是合法的,比如那些通过正规渠道买来的,这些文物所有权属于他们;有些文物如从盗墓者手中买来的私自盗挖的文物即使在他们手里,但所有全仍归国家所有。他们倒卖国家文物的行为是违法的。
H. 自家宅基地挖出文物归谁所有
通常是归国家,但也可能归个人。归个人的情况比如有证据证明该文物以前归发现人或确定某人祖辈所有。这个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