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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都有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1-03-16 02:01:02

❶ 夫妻离婚后,房屋只有居住权和使用权,男方可以带他又结婚的妻子住进来吗

如果这个房子用男人的使用权居住权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可以再把他又结婚的妻子带进来一起住吧。

❷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判决书上对房屋都写得是对房屋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归

离婚财产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割指离婚依夫妻共同财产划各自财产现行《婚姻》第17条第19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财产列举式概括式式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内容该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割协议割判决割两种做离婚双合婚姻财产约定依约定特财产归本所夫妻共财产般应均等割必要亦均等争议民院应依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割原则 根据《婚姻》及高民院《关于民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简称《财产割意见》)规定结合司实践民院审理离婚案件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原则: 1.男平等原则男平等原则既反映《婚姻》各条律规范民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离婚财产割夫妻双平等割共同财产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义务 2.照顾利益原则照顾既财产份额给予适财产种类某项特别需要财产比住房配给毕竟习惯势力、传统素影响所造障碍、妇家务负担、理特点讲离婚般妇寻找工作谋能力较男要弱更需要社给予更帮助同割夫妻共同财产要特别注意保护未合财产权益未合财产能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 3.利便原则离婚割共同财产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经济价值共同财产产资料进行割应尽能给需要该产资料、能更发挥该产资料效用;共同财产资料进行割要尽量满足事专业或职业需要发挥物使用价值物按实际需要利发挥效用原则归所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实际价值给另相应补偿 4.权利滥用原则离婚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家、集体所财产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借割夫妻共同财产名义损害合利益 5.夫妻所财产共同消耗、毁损、灭失另予补偿司实践经验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婚姻本质要求利于避免必要纠纷 关于照顾错原则许教科书认离婚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坚持原则我修《婚姻》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错进行补偿已能体现律公故离婚割夫妻共同财产必再坚持照顾错原则否则能导致利益失衡 三离婚夫妻房屋割问题 (1)夫妻共或所房屋处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房屋或者婚前双共同资购买、建造房屋夫妻共房屋离婚应作夫妻共同财产割根据《婚姻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及归属达协议民院按情形别处理: ()双均主张房屋所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应准许;(二)主张房屋所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房屋作评估取房屋所权应给予另补偿; (三)双均主张房屋所权根据事申请拍卖房屋所价款进行割司实践通做:共房屋能实际割使用割使用能割使用作价给另取补偿确定房屋给哪应考虑双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双条件等同情况应照顾 (四)婚双婚前所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未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所增值部属于另应份额由房屋所权折价补偿另;进行扩建扩建部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困难离婚没住处另应其住房等财产给予适帮助 (六)由于我住房制度化住房权属状态化具体需要区同情况处理: 第于私房具备产权证市交易公房般产权证颁发间界定否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物权原理我房屋管理政策般情况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所权取必经程序办理产权登记或户手续才能真取房屋所权于离婚案件涉及类问题诉争房屋结婚登记取所权应定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登记前取所权应认定财产能作夫妻共同财产割 第二夫妻婚前承租公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购买产权该房屋共同所由于公房使用权通承租权转让式市交易具定交换价值离婚割该房屋区列情形处理: a.婚前承租公房基于福利政策配取婚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体现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则离婚割该产权房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单独归属 b.婚前承租公房其财产支付价取婚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离婚割该产权房应取原公房使用权所支付价部确定承租夫或妻所产权房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割 c.于婚前由夫或妻父母承租婚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产权公房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参考《婚姻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父母夫妻双赠与离婚直接产权房按共同财产 第三已购公房割 单位职工购买本单位公房根据情况购完全产权部产权两种情况职工购买房改房取全部产权根据财产取间列财产或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 另外种情况购房改房职工仅取房屋部所权售房单位仍享该房屋部所权种情况职工取房屋称限制产权房屋 于职工购买限制产权房屋般离婚割房屋财产夫妻双共同资取部产权房屋房屋部产权般应按所房屋产权比例给予半房屋价值补偿 第四父母购房资情况 根据《婚姻》解释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婚购买及父母赠与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原则认定: (1)事结婚前父母双购置房屋资该资应认定自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除外 种情况该房屋属于或婚前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割父母或结婚前其购置房屋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给及其配偶双视父母及其配偶双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参与配 (2)事结婚父母双购置房屋资该资应认定夫妻双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除外 种情况父母双购置房屋资该资应认定父母及其配偶双赠与离婚作夫妻共同财产予割父母结婚其双资购置房屋同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或该房屋属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参与割 第五存按揭贷款房屋财产割 种情况实践量存由于购买房屋房屋款通银行贷款取尚未清银行按揭贷款房产证登记房屋产权尚完全房屋所权银行作借款房屋同享抵押权 根据购买房屋与申请贷款间及贷款购房屋款情况 于夫妻离婚存按揭贷款房屋般适用原则进行处理: (1)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名婚由夫妻共同贷 种情况根据《婚姻》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财产才能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另约定除外)婚前取房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婚用于贷财产应夫妻共同财产应由房屋所另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贷款进行补偿 (2)婚申请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名由夫妻共同贷情况 种情况房屋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财产进行割院般判决房产归所另获房屋首付款及已按揭款半;夫妻共同按揭所付金额同比支付部另支付部按揭款并且证据能够证明情况按揭款部财产视按份共房产归产权证所所另根据所付按揭款比例获已付按揭款部;夫妻双其付按揭款另支付按揭款实际操作由于难取证据证明其按揭款所没明确约定基本视按揭款部双共同承担 再种处理式采用拍卖房屋评估拍卖所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由银行作抵押权优先受偿余款再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

❸ 协议离婚,房子所有权归儿子,父母只有使用权,

  1.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儿子所有。

  2. 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即归儿子所有。儿子是未成年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管理其个人财产,但是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

❹ 再婚夫妻在结婚后的取的夫妻房屋共同使用权在离婚后有分享权房子的使用权吗

至于再婚夫妻在结婚后的取的夫妻房屋共同使用权在离婚后能否分享权房子的使用权,可依据相关法律和你们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199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解答》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取得的公房承租权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租赁权的;(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承租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根据上述《解答》的规定,可以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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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离婚对于房子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办

您好,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专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属财产,离婚时应予平均分割,但是考虑到此种情况的特殊性,即房子原是一方父母的承租公房,父母拥有使用权,这一使用权也具有相应的交换价值。因此在分割房产时,对该交换价值也应予以考虑。但是,如果小夫妻买房时,一方父母没有主张使用权的交换价值,法律上就可以认定为父母将该交换价值赠与小夫妻两人,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父母当初明确指明只将使用权的交换价值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那样的话,另一方在离婚时如果去的房子的所有权,还应支付对方支付该部分房屋使用权交换价值。
望采纳

❻ 离婚后房子女方有使用权男方能要回房吗

如果离婚时,双方明确约定或法院判决明确该房产归男方所有的,男方当然可版以要回权。

一、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女方有使用权,一般应明确居住的期限,到期后女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协议的效力,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可以继续居住,一般不超过两年。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剧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总之,如果女方居住权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按法律规定执行;如果是双方约定的,如果约定期限不明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所有权一方可以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判断。

❼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离婚后对方能买吗

如果离婚时,双方明确约定或法院判决明确该房产归男方所有的,男方当然可以要回。
一、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女方有使用权,一般应明确居住的期限,到期后女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协议的效力,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可以继续居住,一般不超过两年。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剧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总之,如果女方居住权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按法律规定执行;如果是双方约定的,如果约定期限不明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所有权一方可以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判断。

❽ 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归谁

你都没说谁的抄原因离婚,让人怎么判断房子归谁啊。给你回答一种情形吧,如果是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离婚,且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将房子的所有权判给男方,但婚内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应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男方向女方补偿。房子仍有贷款未还完的,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❾ 如果离婚,房子我有没有使用权

如果是婚房,不管有无名字,都为共同财产。首付部分一般看做父母送给子女的。
除非有版婚前财产约定公权证。
因是按揭房,除了首付(可以婚前约定),还贷部分就是你们家庭负担的,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结婚就是经济共同体,婚前该想清楚,不要没结婚就想着离婚,这样太伤感情了。
解决方式可以多样,大家相互尊重各方利益,如他父母名字和你们的名字共同加上,按份额比例持有,这样首付部分比例就是其父母的,贷款部分就是你们两个共有的。
这样他父母也无需担心,你也有保障。
父母百年之后还不都是你们的,相信父母,为子女付出是不求回报的。
你们又能活几年,还不是你们后代的。

❿ 离婚后可否先分住房使用权,暂不分所有权

关于房屋使用权法律上是根据房屋的所有权来界定的,就是所有人可以使用,所有人的家人(户口本上的和血亲)都可以使用。所以既然使用权还没分割那么你们双方就都有使用权。
至于谁使用哪个房间哪个部位是你们俩自己安排,不用去法院回报。愿意自己写协议也可以,但是没有范本,因为没有什么法律价值。
把想规定的都写上,双方签字 就可以,但是一旦出现对方一只脚踏进您的房间的问题,去法院人家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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