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和户口的关系
⑴ 关于使用权房买下产权的问题 同住人能变产权人吗和户口有关吗
是这样的,就算他自己同意 也不能直接写你名字。不要着急,先让你爸爸拥有房子的产权,下一步再变成你的。
⑵ 使用权房的户口问题急~!~!~!~!
按你所讲,应该来属于是个人承租人公源产房范畴的事件,此事由于是公产房,不按继承法办理。按合同法有关内容,如承租人去世,其家属可享有此房产的承租权。此事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⑶ 售卖使用权房子和户口本人员有关吗
你说的售卖使用权的房子和户口本人员有关这个必须的,因为你有房本,你有户口你才有居住权,不然的话你的房子就是属于非法的黑户。
⑷ 使用权房拆迁户口上的人有什么权利
该前提下,房主应与户口本内的家庭成员协商解决此事,对方虽然有回在户口所在答地居住的权利,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房主要转让房屋时,对方也有搬出的义务:
1、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
2、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一,居住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居住权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⑸ 房子里面的户口和产权有关系吗
通常而言,房子的购买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人,房产证上就理所当然地填上了所有人的名字,而且房产证上的姓名是记载着某人对这个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因此一般来说,房产证上填上谁的名字较后谁就是产权人。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夫妻、父母、子女共享家庭财产往往会出现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与实际产权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具体的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
(1)共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
(2)赠与关系。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3)继承关系。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房屋应当过户在遗嘱继承人名下;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种,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先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屋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重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法定继承的开始引起对房屋的分割,从而出现由所有的合法继承人按继承份额共同享有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4)扶助关系。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经济能力、愿资助者可在购房协议中加以注明,并经过公证证明该事实,这样有利于房屋产权将来的分配。如果不作记载,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继承分配。
⑹ 房屋产权证和户口本户主的关系
二者没有必然的关系,有了房产证可以落户,房屋产权证上是所有权人可以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也可以不是。
房屋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产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⑺ 使用权房迁户口的问题
户主同意才能迁入户口的。房产证加上你妈妈的名字就可以了。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20工作日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1、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20工作日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⑻ 关于户口和只有使用权的房屋的继承权问题。
一般情况上是没有的,因为使用权的房子只有承租权,不是财产,不能财产继承与分割。
如将来您的父亲去世,变更承租人一般情况下会是你的母亲或者是你。
但有一个小问题,最早的承租人是您的父亲还是爷爷?
如果是爷爷的话,法律上讲还是按照上面讲的没有问题,但是奶奶的其他子女可能会阻挠你的顺利变更承租人。
⑼ 使用权房是只看户口继承的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没有所有权,不能继承。
通常情况下,只有使用权的房回屋属性为公,所答有权人为房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居住在此者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不存在继承的可能。
承租者发生变化后,一般由同住者继续承租,当然需要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户口与使用权房屋无关。
⑽ 请教下房产证和户口的关系
许多购房者疑惑,户口与房产证有啥关系呢?是不是户主就是房产的拥有者,是不是房子的产权人必须与户口在一起?其实不然。
误区一:户主就是房子拥有者
首先这肯定是错的。谁拥有这套房子,看的不是户口本,而是房产证。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籍人口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户口本上面的人员不等同于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以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产权证上面登记是的谁的名字,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与户口本上面登记的户籍人员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误区二:卖房子的收益归户口本上的所有人拥有
房子的产权归属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看户口本。所以说,房子在买卖时,决定权和收益还是需要看产权证上的名字,即使你在户口本上有名字,这房子也没有你的一份子。
误区三:既然户口上的名字没意义,那么就不需要在乎他的影响了
这样理解也是错的。虽然你有权卖掉属于你自己所有的住房,但是如果户口本上的人拒绝迁出他的户口,你是没有办法卖掉你的房子的。
误区四:房子的产权人必须与户口在一起
其实这也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二者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产权人和户口不在一起,也不会影响产权人的权利。
总的来说,户口和房产证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存在。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复杂,了解清楚就可以,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纠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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