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拍卖抵债需要缴税吗
『壹』 破产企业拍卖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税吗
任何应抄税行为都必须履袭行纳税义务。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由此可见,企业到破产时一般税款是得不到保障的。
『贰』 司法流拍抵债,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法规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法规的其他扣除项目。
3.司法流拍抵债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4.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5.根据上述规定,问题所述抵债房产如果没有增值额,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有增值额的,按第七条规定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叁』 拍卖土地要交什么税
拍卖公司在地税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所得税、印花税,如果生产经营用房是自建的,应缴纳房产税,拥有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使用税,拥有车船应缴纳车船税。营业税以取得的代理收入、服务费以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1%。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所在地段,根据相应税额标准进行缴纳.车船税按照车型,根据相应税额标准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年应税所得额确定税率.印花税根据签订的具体合同进行缴纳.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每件5元。
『肆』 抵押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税
问:我公司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而取得贷款,现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将该土地抵债,并将该土地出租使用。由于种种原因我公司至今仍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请问需要纳税吗?
答:你公司应按规定缴纳营业、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根据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
『伍』 用不动产抵债的,需要交纳什么税吗(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专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属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因此,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因抵债发生权属变更,发生了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其中的纳税义务人应该缴纳相应税费。实务中买卖双方就涉及的税费由谁承担可以协议处理。
『陆』 土地使用权抵债还须缴税吗
有个原则问题不仅仅是群众在抗衡,甚至中央的人也在大胆挑战,打算突破底线,即彻底推翻批准土地的法律实质。中央修改法律是无可争议的,但是不修改之前,不要试图破坏法律的执行,否则群众效仿怎么办。批准土地使用权是针对特定的土地和特定的当事人批准的,而土地用途也有明确的批复,三者改变任何一项就是违法行为。另外法律还有收回土地的规定,既然是干别的用啊,想必就是符合收回规定了,那样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
『柒』 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还须交纳营业税吗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个回复:A公司用商业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无形资产)抵偿债务,属于有偿转让行为,要交营业税及相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同时需要注意,转让时签订的转让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捌』 法院处置拍卖土地使用权需交纳土地增值税吗
需要,而且通常按拍卖公告相应税款由买方支付 (你可以上淘宝司法拍卖中查看)
『玖』 抵债资产该不该交税
抵债资产该交税。
抵债资产确认问题的核心在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执行与把握,即是否确认入账或终止确认,关键应看抵债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
抵债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一般为95%以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实现转移的,应当确认或终止确认抵债资产;保留了抵债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应当确认或终止确认。
按照上述原则,以物抵债行为发生时,应在协议或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先对债务人债权本息停止计息,待取得所有权并实际收到、占管抵债资产后,再确认抵债资产,冲抵债权本息,确认债权损益,否则不予确认。
(9)土地使用权拍卖抵债需要缴税吗扩展阅读
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下,收取过程中的税费是否记入抵债资产价值,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同观点及做法。一种认为,收取过程中的税费属于直接费用,构成了抵债资产的成本,理应比照一般资产的初始确认方法,将直接费用记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
另一种观点认为,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计价,在已有市价或评估价值之外再将税费记入其入账价值,则其价值已不公允,与公允价值计价相悖。
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下,收取过程中的税费不应记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
一是抵债资产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被动地作出让步而接收的资产,并非其主观意愿持有的一项资产。抵债资产一般会在短期内处置,其成本费用不在待处理期间摊销,所以相关税费记入抵债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没有实际意义;
二是在财政部有关准则及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也提出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相关税费和债权账面价值与抵债资产公允价值轧抵后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
所以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下,收取过程中的税费不应记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而应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
『拾』 抵债取得的土地转让该如何缴税
:(2900000-2700000-契税45929.6-营业税28921-契税29070.42)=96078.88元*5%
是正确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