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花园所有权
⑴ 别墅花园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是否会被开发商收回再重新修房子
可以收回。
不过在使用权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被收回,开发商是要进行赔偿的。
⑵ 洋房的花园没有产权吗
是的。但建筑面积是所有权;花园是使用权,因土地都是国家的。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单栋洋房”、“双拼、联排排屋”、“叠加小高层”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属于别墅。 别墅(Villa):“口” 双拼(Two Family House):“日” 排屋(Town House):“目” 排屋有公摊面积,中间有共体墙。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别墅花园占地面积在房地证上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
⑶ 买了别墅,不知道在翻建上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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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后,就是别墅的所有权人,是可以改造或重建的,但必须要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别墅改建先要征得邻居同意,这里说的征得邻居同意。就是影响邻居的权利,如房隔距、景观视线、采光...等权利。如果有规划部门手续,但不能影响邻居休息。
最不可理解的有些别墅业主只单一贪图面积,非要把两至三层的别墅搞成四层的洋房;或牺牲容积率的代价,不把别墅改建成普通洋房的决心誓不罢“修”。不但降低了自己的住宅品质及价值,而且一但今后再想把洋房改建回别墅,就算是有钱有权,国家政策放在那里,规划部门谁也不敢去审批。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单栋洋房”、“双拼、联排排屋”、“叠加小高层”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是别墅。
别墅(Villa):“口”
双拼(Two Family House):“日”
排屋(Town House):“目”
排屋有公摊面积,中间有共体墙。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别墅花园占地面积在房地证上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
别墅的买卖双方合同一般都有注明:
1、本商品房户型为:别墅;
2、独立别墅所属地块(包括别墅占地)占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Town House)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Villa)容积率不大于0.35。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 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对市场供应量的控制必将引发别墅(Villa)在售项目的价格高涨。
自停批别墅用地的政策出台以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便成为别墅的最大卖点。而兼得城市生活便利与低密度住宅形态双重特点的别墅,更是日趋绝版之势。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决定了别墅产品相对其它住宅产品而言,更能保值增值。尤其是高尔夫别墅产品,在国家对“别墅和高尔夫用地双禁”政策下,高尔夫别墅资源更显严重稀缺,使其更具大幅度的升值潜力。在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地区,高尔夫别墅的平均升值幅度是其他别墅项目的6倍。
目前中国各级城市都已经没有新建或者在建的别墅楼盘了,以前拿了土地还没开发的,已不能开发别墅项目,也只能开发排屋、洋房类的高档住宅。 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现在有开发商采用外观以别墅整体设计的2套双拼,卖给客户后再改成1套别墅,来规避政策上带来的风险及稀缺问题。特别是外观设计整栋的二层双拼,整栋二层双拼容积率低于三层的别墅容积率,这个方法也很不错,但容积率低的整栋双拼改造别墅也会比容积率高的别墅品质及价值要高。
别墅价值体现不单是按每栋建筑面积,价格差关键是容积率大小,如:容积率0.30左右比容积率0.60左右的别墅,每平方米价格要高出一倍左右。
⑷ 在别墅的花园建房是否合法
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后,就是别墅的所有权人。别墅花园的占地面积是有产权的,是可以改造,但必须要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别墅的买卖双方合同一般都有注明:
1、本商品房户型为:别墅;
2、独立别墅所属地块(包括别墅占地)占地面积???平方米。
别墅重建先要征得邻居同意,这里说的征得邻居同意。就是影响邻居的权利,如房隔距、景观视线、采光...等权利。建议在去规划部门审批前,征求一下邻居意见。
最不可理解的有些别墅业主只单一贪图面积,非要把2层或3层的别墅搞成4层的洋房;或牺牲容积率的代价,不把别墅改建成普通洋房的决心誓不罢“修”。不但降低了自己的住宅品质及价值,而且一但今后再想把洋房改建回别墅,就算是有钱有权,国家政策放在那里,规划部门谁也不敢去审批。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独立洋房”、“联排排屋”、“双拼排屋”、“叠加排屋”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是别墅。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Town House)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Villa)容积率不大于0.35。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 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对市场供应量的控制必将引发独栋别墅在售项目的价格高涨。
自停批别墅用地的政策出台以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便成为别墅的最大卖点。而兼得城市生活便利与低密度住宅形态双重特点的别墅,更是日趋绝版之势。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决定了别墅产品相对其它住宅产品而言,更能保值增值。尤其是高尔夫别墅产品,在国家对“别墅和高尔夫用地双禁”政策下,高尔夫别墅资源更显严重稀缺,使其更具大幅度的升值潜力。在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地区,高尔夫别墅的平均升值幅度是其他别墅项目的6倍。
目前中国各级城市都已经没有新建或者在建的别墅楼盘了,以前拿了土地还没开发的,已不能开发别墅项目,也只能开发排屋、洋房类的高档住宅。
⑸ 别墅花园面积缩水很多,如何维权
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
(二)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⑹ 别墅区业主私家花园如何界定
购房者在购买别墅,尤其是独幢别墅时,往往会被其附属的花园所吸引,而房产商也往往以此作为卖点推出。但是这样的所谓私家花园,其产权究竟属于谁?业主是否可以任意处置这个“私家花园”呢?此外,原先开发商承诺附送的私家花园,有的并不能登载在小产证上。今天,我们就和广大读者谈谈这个话题。
两种私有形式
目前,上海花园别墅的业主对花园的所有权的形式主要包括共有和独有两种。
第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完全共有的别墅小区。这类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为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每个业主的小产证上也没有花园面积的登记记载,尽管对小区内的业主来讲,单独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界定,所谓的“私家花园”也只是形式上属于该业主单独使用。但是这不受法律保护。换而言之,这样的私家花园只是用栅栏将其分割一下,在产权属性上与栅栏外的土地一样。
这类别墅小区里的业主可以由全体业主或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土地管理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请求对小区内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以确定各个业主可以单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之范围。
另一种是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已被分割为业主们单独所有的别墅小区。这类别墅的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如建筑物所占土地,私家花园的土地已为各个业主所独自享有,所以,在业主的小产证上登载有花园之土地面积。其它比如公共花园,公共设施,公共道路之所占土地使用权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这类别墅的私家花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家花园”。
所以,我们购房者很有必要在购买时对其花园的性质做详细的了解。
花园是赠送的吗市场上很多别墅项目在销售的时候,价格表里都明确表示“免费赠送花园”。这里面一般就有问题了,究竟送的使用权还是产权,销售方是不会主动说明的,而许多购房者稀里糊涂地把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公共面积作为得到馈赠的礼品了。
另外,购买高层公寓底层的住户,通常也可以拥有一个私家花园,但只能获得这个花园的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
在关于如何使用“私家花园”这个问题上,市场上也有很多不同的声音。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什么性质的花园,业主都不能在“私家绿地”内私搭乱建。这样一是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部门会追究责任,二是破坏了小区环境,其他业主可以据此要求有关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
花园别墅的物业管理住在那些所谓的高尚别墅区里的人都知道,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会规定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许做。有的甚至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所以,我们也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加以注意。
别墅小区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是在业主们的授权下为业主们提供专业、优质的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服务,他们的服务完全依照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行使。但也有不少物业公司,特别是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以前由开发商聘请、提供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往往会自行制订一些规章制度。殊不知,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仅仅是在授权范围内,对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已,它的地位只是为小区业主们提供服务。换言之,它不是小区的主人,更谈不上是小区的上帝,它只是小区业主们聘请的“服务人员”,它根本无权限制业主们对私家花园使用的权利。除非业主们自己为了小区公共的利益,限定了对私家花园的使用方式,并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干涉。也就是讲,只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下,物业公司才可对私家花园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物业公司无权制订对小区花园各种限制使用的所谓“物业管理条例”。
⑺ 请问别墅区里面有在自家院子里扩建的一般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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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为何要在自家院子里扩建,品质及价值都会降低很多的。别墅价值体现不单是按每栋建筑面积,价格差关键是容积率大小,如:容积率0.30左右比容积率0.60左右的别墅,每平方米价格要高出一倍左右。
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后,就是别墅的所有权人。别墅花园的占地面积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是可以改造或重建,但必须要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别墅改造或重建先要征得邻居同意,这里说的征得邻居同意。就是影响邻居的权利,如房隔距、景观视线、采光...等权利。建议在去规划部门审批前,征求一下邻居意见。
最不可理解的有些别墅业主只单一贪图面积,非要把2层或3层的别墅改造搞成4层的洋房;或牺牲容积率的代价,不把别墅改建成普通洋房的决心誓不罢“修”。不但降低了自己的住宅品质及价值,而且一但今后再想把洋房改建回别墅,就算是有钱有权,国家政策放在那里,规划部门谁也不敢去审批。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单栋洋房”、“双拼、联排排屋”、“叠加小高层”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属于别墅。
别墅(Villa):“口”
双拼(Two Family House):“日”
排屋(Town House):“目”
排屋有公摊面积,中间有共体墙。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别墅花园占地面积在房地证上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
别墅的买卖双方合同一般都有注明:
1、本商品房户型为:别墅;
2、独立别墅所属地块(包括别墅占地)占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Town House)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Villa)容积率不大于0.35。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 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对市场供应量的控制必将引发别墅(Villa)在售项目的价格高涨。
自停批别墅用地的政策出台以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便成为别墅的最大卖点。而兼得城市生活便利与低密度住宅形态双重特点的别墅,更是日趋绝版之势。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决定了别墅产品相对其它住宅产品而言,更能保值增值。尤其是高尔夫别墅产品,在国家对“别墅和高尔夫用地双禁”政策下,高尔夫别墅资源更显严重稀缺,使其更具大幅度的升值潜力。在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地区,高尔夫别墅的平均升值幅度是其他别墅项目的6倍。
中国各级城市都已经没有新建或者在建的别墅楼盘了,以前拿了土地还没开发的,已没有了。目前因不能开发别墅项目,也只能开发排屋、洋房类的高档住宅。 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现在有开发商采用外观以别墅整体设计的2套双拼,卖给客户后再改成1套别墅,来规避政策上带来的风险及稀缺问题。特别是外观设计整栋的二层双拼,整栋二层双拼容积率低于三层的别墅容积率,这个方法也很不错,但容积率低的整栋双拼改造别墅也会比容积率高的别墅品质及价值要高。
⑻ 独栋别墅的花园车库地下室都带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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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建筑面积是所有权;花园是使用权,因土地都是国家的。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单栋洋房”、“双拼、联排排屋”、“叠加小高层”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属于别墅。
别墅(Villa):“口”
双拼(Two Family House):“日”
排屋(Town House):“目”
排屋有公摊面积,中间有共体墙。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别墅花园占地面积在房地证上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
别墅的买卖双方合同一般都有注明:
1、本商品房户型为:别墅;
2、独立别墅所属地块(包括别墅占地)占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Town House)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Villa)容积率不大于0.35。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 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对市场供应量的控制必将引发别墅(Villa)在售项目的价格高涨。
自停批别墅用地的政策出台以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便成为别墅的最大卖点。而兼得城市生活便利与低密度住宅形态双重特点的别墅,更是日趋绝版之势。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决定了别墅产品相对其它住宅产品而言,更能保值增值。尤其是高尔夫别墅产品,在国家对“别墅和高尔夫用地双禁”政策下,高尔夫别墅资源更显严重稀缺,使其更具大幅度的升值潜力。在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地区,高尔夫别墅的平均升值幅度是其他别墅项目的6倍。
中国各级城市都已经没有新建或者在建的别墅楼盘了,以前拿了土地还没开发的,已没有了。目前因不能开发别墅项目,也只能开发排屋、洋房类的高档住宅。 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现在有开发商采用外观以别墅整体设计的2套双拼,卖给客户后再改成1套别墅,来规避政策上带来的风险及稀缺问题。特别是外观设计整栋的二层双拼,整栋二层双拼容积率低于三层的别墅容积率,这个方法也很不错,但容积率低的整栋双拼改造别墅也会比容积率高的别墅品质及价值要高。
别墅价值体现不单是按每栋建筑面积,价格差关键是容积率大小,如:容积率0.30左右比容积率0.60左右的别墅,每平方米价格要高出一倍左右。
⑼ 谁知道成都别墅的花园权属问题的规定的
不包含花园面积的,一般是该面积的土地属于公共用地部分;但你如果是自己使用的话,那应该也没什么影响,至于别墅价值,和花园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你应该知道该别墅的市场价值,花园是和房屋一起打包买卖的,不会单独交易;而且像你说的这种,应该不是个别问题,所以也不用太在意;房屋买卖合同上应该有明确的判定,土地使用权中含不含花园面积,如果只有个别是这样的情况,那就该全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哈。
⑽ 别墅的花园属于谁
目前在选择购买别墅、尤其是独幢别墅时,所附的花园是购房者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房产商也往往以此作为卖点推出。然而,等到交房以后,各个别墅的花园却各有千秋,有的原先承诺的独立花园被分成公共及私家花园二部分;有的花园面积未能登载在小产证上;有的花园面积大大缩水;有的私家花园则须统一规划,被限制各种使用等等。购房者不得不产生疑惑,别墅小区的花园到底属于谁? 一、别墅的花园属于业主所有,房产商无权支配 所谓别墅的花园权利,实际上涉及别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的享有。依据房地产物权之法律属性,即房屋(包括别墅)与所附土地之权利具有统一性,简言之,房屋属于谁,相应所附的土地权利亦应属于谁。购房者购买别墅,所购得的不仅仅是别墅(房屋所有权),还必然包括所附的土地和花园(土地使用权)。别墅交付后,开发商原先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已连同别墅一并转让给业主们所有。因此,开发商开发的别墅,一经售出转让,其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别墅花园,将为小区业主们所有,开发商不再享有小区土地(含公共花园,公用道路等)的任何权利。 故,别墅的花园属于业主,开发商无权支配。 二、业主对花园的权利享有包括共有和独有二种形式 这里就涉及到小区业主对小区土地使用权具体享有方式的问题。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多层及高层房屋,多层、高层房屋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也是由业主所有,但由于多层、高层房屋立体空间之特殊性,它不便于也不可能划分哪块土地使用权是属哪一户业主的,因此,多层、高层房屋的小区之土地使用权只能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而别墅、特别是独幢别墅与之不同,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之权利可以为各幢别墅之业主单独所有,别墅毗邻的花园也可以作为私家花园由业主单独享有。因此,别墅小区之土地使用权享有方式,既可以和多、高层房屋小区一样,采用共有方式;也完全可以划分为各个业主单独享有。目前,上海的别墅小区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完全共有的别墅小区。这类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业主的小产证上没有花园面积的登记记载,尽管小区内的土地权利对外依法不受侵犯,但对于小区内的业主来讲,单独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界定,所谓的“私家花园”对小区其他业主而言,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换而言之,在法律上,其他小区业主可以使用您的“私家花园”,您也可以使用他人的“私家花园”。 当然,这类别墅小区可以由全体业主或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土地管理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请求对小区内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以确定各个业主可以单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之范围。 另一种是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已被分割为业主们单独所有的别墅小区(房产商专门办理过花园土地的测绘划分登记等手续)。这类别墅的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如建筑物所占土地,私家花园之土地已为各个业主所独自享有,故,在业主的小产证上登载有花园之土地面积。而只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如公共花园,公共设施,公共道路之所占土地使用权为小区业主们所共有。这类别墅的私家花园才可真正称为“私家花园”,即私家花园完全由业主依法独自享有,不受任何他人侵犯。 本律师建议购房者选择别墅时,应特别注意小区花园属于上述那种类型,以便对“私家花园”买个明白。 三、别墅小区之物业公司无权制订对小区花园各种限制使用的所谓“管理规定/手册”。 现在,别墅小区都聘有专业的物业公司,在业主们的授权下为业主们提供专业、优质的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服务,他们的服务完全依照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行使。但也有不少物业公司,特别是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以前由开发商聘请、提供前期物业的物业公司,往往会自行制订一些规章制度,规定私家花园不能这样那样,否则怎样怎样之类。殊不知,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仅仅是在授权范围内,对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已,它的地位只是为小区业主们提供服务。换言之,它不是小区的主人,更谈不上是小区的上帝,它只是小区业主们的“仆人”,它根本无权限制业主们对私家花园使用的权利。除非业主们自己为了小区公共的利益,限制/限定对私家花园的使用方式,并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干涉。也就是讲,只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对小区各项物业包括私家花园的使用规定;只有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下,物业公司才可对私家花园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物业公司无权自行制订对小区花园各种限制使用的所谓“管理规定/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