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
A.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是多少到期怎么办
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额了,但是它的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的年限是多少呢?年限到期之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的年限是多少呢?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据土地的不同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年限到期之后怎么办?
到期以后,可以续期,但是没规定续多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权各类应如何出让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都可以依法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1.招标
2.拍卖
3.挂牌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1.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2.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1.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3.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1.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以上相关事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土地出让当事人应当多加留意细节,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还有利于控制法律风险,避免出现违法现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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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
一、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
对于许多购买40年土地权房的市民而言,最为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购买的权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的了,如果土地年限使用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不管是4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按照目前楼市发展趋势而言,一般一套房源的居住期限多为30-40年之间,按照城市化发展速度的加快,一些老旧房源多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拆迁改建,一般情况下国家会把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回收,对业主进行现金补偿或者在其它地方另建安置住房。所以即使是购买到70年产权的房源,能否就能住满70年也是值得许多购房者深思的问题。
二、投资者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根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理论,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则可依法有偿、有限期地通过市场出让、转让。
总的来说,开发商可以通过行政划拨和市场两种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在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时,又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几种方式。对于原先已划拨的土地,开发商还可以通过补地价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途径与方式分述如下:
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各种资源均由国家计划控制、调拨。土地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亦不例外,主要由政府无偿拨给。’
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后,有些类别的用地仍需政府行政划拨。鉴于我国目前土地使用双轨并存的局面和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行政划拨作为政府配置土地资源的一种手段还将长期存在,但其使用的范围和行政划拨土地的数量,将逐步减小。具体的运作方式也会逐步有所改变。
三、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流程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少有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C. 土地使用权年限,怎么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内出让容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D.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请问依照哪些法律规定
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