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状况使用权来源
这个是指土地性质,也就是以前说的国土性质。
出让:指修建房屋的土地是从国家那里买来的。
转让:国家或者其它机构交换,赠与等方式得来的。
影响:出让,简单讲就是土地使用权已经给过钱了,以后买卖除非期限到了(住宅70年),否者买卖不在给钱(土地出让金)。
转让看情况。当时转让没收钱,再次买卖就得给钱,还有土地转让的时候土地的年限过了多久了(例如住宅批地是70年,开发商通过转让的时候拿到地,这中间过了多少年不清楚)。所以就算之前给了钱的,你也要问清楚期限还有多久。
2.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来源
第一,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进行过用地补偿和安置);
第二,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的集体土地;
第三,1962年以前调用集体土地没有退还的;
第四,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的土地;
第五,过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一定的土地调整或补偿的;
第六,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 第一,集体拨用;
第二,私有宅基地转来;
第三,通过继承、购买房产使用集体土地。 第一,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与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体参与下签订转包合同;
第三,承包开发利用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第四,以拍卖、协议、招标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荒地的开发、使用权。
3. 土地权属来源指什么
土地权属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
2:土地证书;
3: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4: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
(3)土地状况使用权来源扩展阅读:
土地权属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土地登记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土地证书的法律制度。
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4. 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几种 “集体土地批准使用”应当怎样理解
字面理解的意思,没有特殊含义。
5. 怎么查询土地等级和土地来源
土地等级可以到地方税务局进行查询。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
(1).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
(2).土地证书。
(3).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4).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
(6).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6. 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很显然第三人无法提供原件,那么办证机关依据复印件办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他的办证行为应当撤销,你没有必要要求鉴定。
7.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几种类型
两种,一种是划拨,另一种就是出让。
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版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权用的
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
我国的土地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权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你买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是出让的,交钱买的使用年限。
农村住宅的那个,是划拨的或者集体土地使用的,是无偿的,不可转让的。除非转让的经过政府批准
8.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来源 出让和转让
我在家附近的菁英工作的员工哪里听说这个是指土地性质,也就是以前说的国土版性质权。
出让:指修建房屋的土地是从国家那里买来的。
转让:国家或者其它机构交换,赠与等方式得来的。
影响:出让,简单讲就是土地使用权已经给过钱了,以后买卖除非期限到了(住宅70年),否者买卖不在给钱(土地出让金)。
9.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哪些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
2.土地证书;
3.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4.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
(9)土地状况使用权来源扩展阅读: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使用。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经办理土地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集体和国有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经营承包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