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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3-14 17:51:07

⑴ 中小企业是如何管理知识产权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应考虑自身资源条件、合理规划,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立
(1)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知识产权所占的位置和比重也有所不同,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
如高新技术,自主品牌出口型等大中型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在100件以上,涉及的知识产权业务类型和业务量都较多的情况下,就有必要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而一些小型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几件或者几十件,而不必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
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设立直属于企业最高管理者或企业研发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借鉴国外跨国公司的做法,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划分为若干个职能子部门,以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严密性和灵活性。
(3)一些小型企业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远离知识产权,小型企业也不可避免地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小型企业势单力薄可以考虑参加行业保护联盟,对侵害所属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联合对抗,使知识产权制度行业化、社会化。
二、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突出三项:
(1)激励制度
激励制度是调动员工从事知识创造的重要机制,企业通过不同的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如有的公司设立直接的专利申请的现金奖励机制;还有的公司将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考核、晋级和技术人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进行挂钩。
(2)约束和责任制度
约束制度则是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避免企业知识产权通过员工泄露或流失。如企业可考虑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明确职务发明创造知识产权归属,列举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以及员工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等。
(3)教育培训制度
知识产权意识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工作。因此只有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教育培训制度,才能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更加深入。
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质量的好坏,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影响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质量。
截止到2011年2月底,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已达801家,如何从众多的代理机构中选择一个适合企业自己的代理机构,是所有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业都要面临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选用
(1)代理机构资质
企业在选择代理机构时,需根据自身的知识产权代理需求进行选择。若仅仅涉及国内部分,则对代理机构不用过分地关注代理机构的涉外经验。而企业产品、技术涉及国外市场,应重点选择涉外经验较丰富的代理机构,可以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申请路径并节约申请费用。
(2) 代理机构软件条件
A、体系条件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代理机构只有具备良好的流程管理,才能从真正的意义上完成好客户委托的案件。
如专利代理业务,一项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一般要经历2~3年的时间,期间可能涉及新申请的撰写、补正、答复OA、驳回、复审、授权等类似的中间环节,仅时限一项就会涉及50个左右,如果没有好的流程进行控制,极可能会出现遗漏时限的情况,而导致申请被驳回或视撤,致使权利丧失的情况。
众所周知,代理行业人员流动率大,在这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代理机构的质量完全掌握在代理人手中;一旦出现代理人的流失,案件质量就可能会有较大的起伏。
B、人员条件
因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实施者即代理人,因此代理人专业素质的高低是影响代理质量好坏的关键因素之一。企业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应对代理机构中将要代理本企业案件的代理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代理经验进行了解。
(3) 代理机构的硬件条件
A、代理机构业务系统
客户委托代理机构的实施案件,不单是撰写或准备文件的工作,需要涉及到后续内容还有很多,如专利案件基本信息的管理、客户信息的管理、案件时限的管理、客户特殊要求的管理等等;因此,完善的业务系统也是代理机构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之一。
B、代理机构的信息安全
众所周知,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都可能直接涉及到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代理机构的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也应是企业考察的内容之一。
(4)代理机构的发展理念和历史
中国目前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周期一般是在4~5年,这样计算的话,一个“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再到权利周期结束,一般需要6~8年的时间。因此,代理机构的存活周期对于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代理机构如果没有长期服务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理念和发展计划,必定不能为企业提供长期的、稳定的并保证质量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2、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评价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评价周期包括:月份评价、季度评价和年度评价
月份评价:适合企业有大量案件委托某个代理机构时进行。企业可以对整体案件的流程和实体质量做总体评价。
季度评价:企业可以汇总每季度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反馈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针对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实施内部改进。
年度评价:企业可以汇总整个年度中代理机构的服务提供数据,包括处理的案件量、案件按时交付率、账单的准确性等等,进行综合的分析和评价。
3、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沟通
(1)企业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沟通方式
面谈:适合企业遇到典型与重点案件处理。
电话沟通:适合就个案中的具体问题或比较紧急事宜的处理。
电子邮件:适合咨询类/告知类的事宜。
(2)企业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有效沟通渠道的建立
企业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之间应建立一种联络的立体架构,以方便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代理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联系到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和解决。其宗旨就是最大限度的降低因沟通上的问题,而延误案件处理的可能性。
四、知识产权服务外包
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而言,在自身还不具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知识产权管理的外包来实现对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办法。
知识产权外包服务一般包括:专利申请撰写、OA答复、专利检索、专利侵权诉讼、商标注册和异议等等;如果一个中小企业对于类似问题都要自己处理的话,除了要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员,恐怕还需要成立一个知识产权部门,建立一套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和制度,这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有时是不现实的。
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对自身知识产权事务外包的方式,即把自身涉及知识产权的事务委托给合适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来进行(如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专利侵权诉讼等等),这样企业既能获得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也能节省一部分为设立知识产权部门所需要投入的资金和精力。

⑵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企业知识产权方针制定的总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内足企业总体发展的需要; 2、最容高管理者承诺,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并被其理解和认同; 3、所有参与贯标的企业都应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目标。管理方针的撰写:易读易记,体现企业定的一句口号。研发生产型企业,体现技术创新中的作用;生产型商业企业,体现经营过程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例如: 1、生产制造型企业:增加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2、生产研发型企业:科技创新引领未来,知识产权创造财富; 3、商贸流通型企业:打造自主诚信品牌,促进市场经济繁荣。

⑶ 1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技术和法律信息2.对研究的新产品如何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举例说

这是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内容。新产品研发之前,一般都要做一个检索,尤其是专利相关的,以防止重复开发。之中,要注意保密,开发之中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知识产权,要做好保护措施。之后,根据产品的特性,要不要申请专利,如果产品更新极快,那么不妨不要申请专利,直接产品进入市场,这样别人纵然也有相同的技术也无法申请专利。如果产品更新较慢,那么不妨申请专利。千万不要写成论文之类的发表,那样会导致无法申请专利。
第二个问题,知识产权主要无非是,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像可口可乐这样的适合用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保护一般价值不大。着重考虑商标和专利保护。

⑷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是全世界范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
(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
(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
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
创造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使创造目标更加明确
第一,从知识产权创造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层面上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创造的目标更加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以专利战略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在战略框架内,依据企业的总体经营和创新策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特别是对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时机、类别形成一个总的目标和方针。国外许多大公司十分重视专利申请战略,如东芝公司根据企业研发未来产品、下一代产品和先行产品的不同步骤,把专利申请分成概念性发明发掘阶段、战略性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网构筑阶段,从而使专利申请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网的总体战略。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创新研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本单位科研、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动态,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节约人力和资金资源。三是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企业应根据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通过兑现奖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务发明人的聪明才智,避免人才技术流失。
第二,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都需要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代表国家向申请人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识产权审查速度快慢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
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
第三,从地方行政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如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专利申请量纳入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体系。
管理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于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一个侧重于事后的救济,一个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一个是治标之策,一个是治本大计。只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第一,对于企业来说,一是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奠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的基础。企业维权经常出现的困扰之一就是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和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重要。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资产流转和人员流动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在衡量、降低维权成本,选择维权途径,确定维权方案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了35家,其范围涵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
第三,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本身需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管理,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
知识产权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约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充分发挥。
第一,从企业管理来看,企业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和许可,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包括计划管理、产权管理、许可管理等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
第二,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来看,强化知识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竞争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国务院2006年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也都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实施。
知识产权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从理论探讨与实务创新两个方面来考察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立体地把握其应处之坐标点,充分发挥管理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集团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多为产业发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针对该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广泛性、复杂性,企业集团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
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
(1) 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
(2) 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4) 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5) 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6) 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知识产权事务。
(7) 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
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
此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已所用。
二、 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 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络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2)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
(4)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 护意识;
(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网络,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宜采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置,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置专职人员,专司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知识产权的干部领导。
另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公司对此均十分重视。如美国IBM公司其有关专利的专门事务由专利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来处理。在美国本部就有一百多位专利律师,其他地区则有一百多名专利代理人。当然,国内多数企业暂无如此雄厚的人力资源。因此,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合同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⑸ 企业研发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知识产权管理控制

这个,应该与企业的具体研发制度相关联。具体包括:产品研发各阶段的技术资料的管理,研发技术成果的专利技术挖掘与申请,软件技术的著作权登记。我认为,最后研发过程中申请的专利获得专利权之后对发明人的奖励也应当是知识产权管理的一部分、或者密切相关联。

⑹ 如何实现企业产品立项与研究开发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

在产品立项和研发阶段就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做法是对的,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产品的前期专利规划工作,如专利布局、专利风险规避等~避免产品成型后被抄袭或侵犯其他公司的专利~造成企业的资源浪费!
关于如何做好这个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这个话题现在很难给到一个具体明确的答案!这个得需要了解分析公司目前的知识产权状况、产品的情况、目前市场竞争情况等,然后才能给到可行性的建议!方便的话,可以跟我们知识产权顾问进一步交流下~谢谢

⑺ 企业研发部专利管理制度一份!

1 目的
为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规范研发工作专利事务工作流程,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研发创新活动中的专利相关事务管理
3 责任
公司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小组专门负责专利申请及维护工作。
4 内容
4.1 重大新研发项目立项前专利相关工作流程
4.1.1 公司研发部负责组织研发项目前拟研究课题的创新性鉴定会,参加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研发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专利管理人员、公司专利事务顾问、外聘的技术专家等;
4.1.2 创新性鉴定会后,由研发部协同专利管理人员和公司专利事务顾问(律师)研究出具初稿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4.1.3专利管理人员根据讨论后得出的初稿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进行自行或委外的检索查新;
4.1.4 根据检索查新情况,组织专利申报工作专题会。若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则实施专利申报;若不具备创新性和新颖性则在会上讨论,研究决定新的方案或放弃申报。
4.2 现有产品改进过程中的专利申报
4.2.1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小组成员,在产品改进过程中,搜集产品改进中的每个创新点,与专利管理人员对接,进行创新点检索;检索方式可为自主检索或委外检索;
4.2.2 根据初步检索结果组织专利申报工作专题会,确定是否正式开始专利申报流程;专题会参加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研发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专利管理人员、公司专利事务顾问等。
4.3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有关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可能会导致发明创造公开丧失新颖性的活动。
4.4 专利维持:每项专利在授权维持期间,由专利管理人员与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结算相关费用,并备案。
4.5专利许可或转让
4.5.1 专利许可或转让与否由公司高层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4.5.2 若同意许可或转让,则应初步拟定转让收费及其他相关条件,委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律师与专利受让人协商,待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4.5.2由公司专利管理人员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公告,并报当地的专利部门备案。
4.6公司及其员工应时刻注意对专利权的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发现侵犯我公司专利行为,应及时报公司领导和专利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托专利管理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7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其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他人专利,可由公司委托公司专利事务顾问(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4.8专利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专利信息的保存:
a.公司内部的各种专利管理规定;
b.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工作记录和有关文件;
c.技术合同文件,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课题组的承包协议等;
d.学术或技术会议、新闻媒介和展览会上公开的报告、报道和材料等。
4.9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书”中的发明人的权利属于所在单位。下列情况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a.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b.履行公司交付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c.离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10研发人员如果离开公司工作,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不得将正在申请的专利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申请,离开前必须将自己的发明成果提供给本公司;项目结束时,要把涉及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管。
4.11 员工将职务发明创造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或者有其它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侵犯、损害公司权益行为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4.12公司实行多申请、多奖励的激励方式。对申请的专利技术参与研究人员,均作为发明人署名予以体现,尊重知识和技术的原创者。每获得一项专利授权,给以技术发明团队物质奖励2万元,并在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考核评选中每人额外多加5分参加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⑻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企业知识抄产权方针制定的总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企业总体发展的需要;

2、最高管理者承诺,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并被其理解和认同;

3、所有参与贯标的企业都应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目标。

例如:

1、生产制造型企业:增加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2、生产研发型企业:科技创新引领未来,知识产权创造财富;

3、商贸流通型企业:打造自主诚信品牌,促进市场经济繁荣。

(8)企业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扩展阅读

知识产权相关立法

(1)专利法。中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施行。依法建立的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2)商标法。中国商标法自1985年3月施行。1993年2月22日进行了修正,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除商品商标外,增加了服务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定;在形式审查中增加了补正程序,在实质审查中建立了审查意见书制度。

(3)著作权法。中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进行了修正。

(4)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1月1日实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5)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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