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房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
㈠ 一间房屋上可以按时间分为多个所有权吗
您需要您房屋另进行协商希望我答能帮您望采纳 1、割房屋限度保护房屋整体性; 2、尽能损害房屋现价值; 3、采取独再给金钱或其式补偿; 4、采取家共式; 5、家竞买式; 6、卖该房家价款式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共律特征 1、房屋共客体单性主体非单性统共房屋所权主体两或两公民、客体却指向同房屋同房屋指间、套或栋房屋间、套或栋房屋几间、几套或几栋甚至更房屋些房屋别属于所权主体作整体各所权共同所 2、房屋共等于房屋公共所权权利主体寡角度言共房屋所权两共;公房屋所制性质角度言公房屋所权主体家或集体现实房屋共与房屋公能呈现种交*关系;共房屋共家集体组织或两集体该共房屋共家集体组织或两集体该共房屋公房屋;公房屋两所权则该公房屋共房屋 3、房屋共共房屋权利行使具相互制约性房屋共按照各自份额或者平等享权利共行使权利并完全独立许情况要体现全体共意志要受其共利益制
㈡ 同一物上设立多个物权 什么意思
同一物上设立多个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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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我国还没有民法典,《物权法》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㈢ 民法高手进!问2个题目
楼主你好
第一题:来
A、在禁止源流通物上或者限制流通物上,不能存在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B、参照A解释
C、明显错误。
第二题:先说一个基本原理,添附在民法上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其类型包括附合、混合、加工三种形式。
A、不属于添附。附合的情形下必然有一动产存在。混合发生在动产与动产之间,加工为对他人之物上施以劳动力,该房屋并非他人所有。
B、不属于添附。可能类似于混合,但是,茅台酒与墨水混在一起,那混合物缺乏作为民法上物的基本特征,不具有有用性。添附前后的动产与不动产必须都是民法上的物。
C、属于添附中的加工。解释参见A。
D、不属于添附。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与不动产之间不存在添附问题。
㈣ 房屋所有权可以是两个人么,如果填到共有财产里效果是一样的么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所以,你可以在房屋所有权共有项内加上其他人的名字,以表示该房屋系你们共有。
但在共有方面你应该注意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需表明份额的大小。
补充:
如果共有人去世,那么共有人享有的部分会依照《继承法》相关规定予以继承或其他处置,而不会直接将共有部分归于另一方。
谢谢
㈤ 同一物可以有内容相容的两个物权吗
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首先,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物上权利行使的干涉,可版以对抗一切不特权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
其次,同一种物上不允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例如一间房屋上不能同时有两个所有权,一块耕地上也不允许有两个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是,在担保物权中,一物之上可以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设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有先后顺序的不同。这与物权的排他性不矛盾。
同时,两个内容的物权是可以在同一物上并存的。例如,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可以并存。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权利,当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发生冲突的时候,物权一般优于担保物权
㈥ 一套房可以有两个房产证
一套房子不可以办两个房产证。
按照一物一权的原则,一套房屋只能办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两人共同继承一套房屋,可以办共有权证,即一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一人持《房屋共有权证》,产权共同共有或明确产权比例各占多少。
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就可夫妻双方各持一证,名义上是财产共同,实际更公平地保障了双方利益。对于准备一次付清或是已经是二套房的购房者,这种操作其实没什么本质影响。若是夫妻双方各人一套产权,而双方均是第一次购房,则可按照一套房购房办理贷款。
(6)一间房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扩展阅读:
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㈦ 一物之上不能同时设立两个所有权,体现的物权法原则是
体现的是一物一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