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的权能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内则》规定,房屋的容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例如,房屋出租,就将房屋一定时期内的占有、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来行使。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 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 房屋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❷ 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是所有人为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财产所有权的不同权能表现为财产所有权的不同作用,是构成财产所有权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民法通则》第71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以下四项:
(一)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权利主体对物实际掌握和控制的权利。所谓实际掌握和控制,可以是对物的直接把握,也可以是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物的控制。
(二)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权利主体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实现其利益的权利。
使用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占有物,主要是为了对物进行实际的、有效的利用,以获取经济上的利益,满足自己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
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非所有人也可以行使物的使用权。例如,借用人根据与所有人之间的约定,借用所有人的汽车使用;房屋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权。
(三)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权利主体基于物而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这里的经济利益,包括由原物派生出来的果实、粮食等天然孳息,由原物产生的租金、利息等法定孳息,以及由运用原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利润等。
(四)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权利主体对物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进行最终处置的权利。
处分可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即对物进行实质上的变形、改造或毁损等物理上的事实行为。例如,粮食因食用而消灭,房屋因拆除、倒塌而灭失。事实上的处分引起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使物的财产所有权发生移转、限制或消灭,致使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财产所有人出售自己的财产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在自己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或用益物权,都是法律上对物的处分。法律上的处分引起财产所有权的相对消灭。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各项权能中最重要的权能。一般应由所有人行使,但也有非所有人对他人的物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情况。
❸ 对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指的是什么
1、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项权能。也就是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2、定义:房屋的所有权: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占有权: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租赁人。
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处分权:指所有权人对房屋处置的权利。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
收益权: 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人们拥有某物,都是为了在物之上获取某种经济利益以涸足自己的需要,只有当这种经济利益得到实现后,所有权才是现实的。
3、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就是关于所有权取得条件的规定,该条的内容是: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法律没有另行规定,当事人也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财产交付”就是所有权取得的条件。而该条规定中“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则是所有权取得的原因。
❹ 在法律上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除了占有还包括哪些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回收益和处分的权答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❺ 什么是房屋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 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房客 来行使。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有时房主也将部分收益权通过法律形式转让给非房屋所有权人。例如,房客可利用租来的房屋改为从事一些收益性经营活动,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给房主,一部分留给自己。 房屋的处分权,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有时房屋处分权也与所有权分离。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转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此时就可行使房屋的处分权。子言
❻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有权有什么区别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权是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专占有、使用、收益属和处分的权利。占有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使用是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房屋的所有权指拥有上述四项权能,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权能基本之一。
❼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权人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实现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是所有权的经典的4项权能。
上述4项权能,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定同时享有。例如所有权人在物上设定抵押等他物权,并不影响其所有权人身份。
占有权能,事实上管领的权能。
使用权能,加以利用。
收益权能,收取孳息。
处分权能,权属变化和物理形态变化。
权能详解
占有权能与【仅作为事实状态的占有】不同,不仅受到占有制度的保护,而且受到占有背后的本权保护。
本权:具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原因的权利。
收益权能,收取标的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收益权能是所有权中的财产权内容,也是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之一。
例如种果树,摘下来的果子就是天然孳息。养鸡,下的蛋,就是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例如房东收自己房子产生的租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等。
处分权能:包括法律上的处分和事实上的处分。
法律上的处分,是对所有权的转移、消灭等法律行为,例如:买卖、赠予等。
事实上的处分,是对物进行物理上的处理的能力,如销毁某物品、加工某物品等。例如删除自己手机的照片等数据。
消极权能
所有权除了以上积极权能,还有消极权能,即在所有权受到妨害或者可能受到妨害时,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干涉,以恢复对物的圆满支配。
所有权的5大特征
1、 整体性
2、 社会性
3、 观念性
4、 弹力性
5、 恒久性
所有权的权能也会时扁时圆满
特征详解
整体性,其实对于所有权4项权能这一制度的再一回复。4项权能把所有权拆开了讲,但是整体性又说所有权并不是这个权能的简单相加。所有权本身就浑然一体。
可以对所有权的标的物设立一个完整独立的他物权,例如抵押。但是不能在时间和内容上分割所有权。
怎么理解?抵押权是未来获得所有权标的物的优先受偿权。影响的是现下所有权权的处分权能。
其实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是对所有权4项权能的限制,从权能角度讲,是可以不完整的,就像前面讲的,4项权能可以不同时具有。但是这里为什么讲“整体性”?
其实是所有权作为一个整体不可以时有时无,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我们不探讨这样对或者错,主要解释前人的理解)。
例如,东北很冷,东北人冬天就想去海南度假。想在海南买个房子,但是其他时间自己不住,也不想打理。能否买房子每年冬天
❽ 所有权的权能有哪些
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所有权积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支配权能。大陆法各国民法对此类权能的概括不尽相同。有学说认为:所有权是某种总括权利,其(积极)权能不过是对所有人对物一般支配力的概括性描述,它并没有穷尽所有人支配物的其他可能性;亦有学说认为:民法典对所有权权能的概括反映了大陆法演绎适用的基本要求,它既要考虑到各项权能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又要考虑到各项权能与传统民法中其他制度(如占有制度)相谐调。所有权消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干涉,以实现对物支配意志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的请求权能,包括物的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防止妨害请求权等多种。有学说认为:所有权的请求权不应视为独立的权能,而应视为所有权支配的机能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