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奥度知识产权
专利许可
专利权出租,专利使用权归他人
据人民网5月25日报道,湖北华烁科技公司将其拥有的5项催化剂专利打包许可给河北一家化工企业使用,对方支付了5000万元人民币,该交易刷新了武汉技术交易最高金额的纪录。这不是全部,目前该项目已与另外两家公司签订了专利许可合同,加上与河北公司的合作,该项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总金额已达到1.5亿元。
无独有偶,2012年3月27日搜狐新闻中记载,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加压生产熔融硝酸盐的工艺方法”获专利许可费3400万元。
专利许可类似于专利权出租,其“租赁”方式分多种。
独占许可——整租:专利权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后,只能被许可方一者独自使用,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专利记载的技术。相当于房屋出租后,连房主也不能住一样。
排他许可——双方合租:除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可以使用该专利记载的技术。相当于房屋出租给一个房客,该房客与房东合租,且约定不能租给第三方。
交叉许可——换房住:专利权双方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对方使用,一般情况是相互免费。相当于两个房主,A住B的房子,同时将自己的房子给B居住。
普通许可——多人合租:专利权人自己可以使用该专利技术,同时可以将该专利技术许可给多个用户;相当于房主可以将房子租给多个房客,自己也可以与房客合租。
强制许可——政府征房:专利权被政府征用,以一定的价格支付专利许可费用。相当于政府看中某房,规定房主必须将房子租给他人使用。
在“湖北华烁科技公司将专利权许可给多家公司使用”的案例中,就属于普通许可的范畴。而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方式则不明确,上述的许可方式除“强制许可”外,都有可能。
专利转让
一锤子买卖,专利权归他人
2014年11月25日,郑州大学与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签字仪式,郑州大学常俊标教授研发的“一类新药布罗佐喷钠(bzp)”以4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这一事件是典型的专利转让案例,也是常见的“产学研”模式,高校将其研发成果转让给企业,由企业将研发成果转化成产品。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的所有权移转至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原专利权人不再拥有该专利的支配权。简单理解,专利转让即为将标的专利由A所有转移成B所有,属于“一锤子买卖”。在上案例中,郑州大学将“一类新药布罗佐喷钠(bzp)”转让给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手续合格后,该专利权属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所有,浙江奥翔药业有限公司可以对该专利相关的技术进行生产、销售,也可以将该专利再转让给他人,或是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记载的技术,总之,一切权利自转让生效后归受让方所有。
专利转让
专利权、专利使用权均归专利权人
2014年4月,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获得79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引起了业内关注。其中,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110件专利、34件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79亿人民币贷款,是迄今为止国内融资金额最大的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专利质押与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专利权和专利使用权均保留在专利权人手中,仅仅在出现事故时,质权人有权支配专利权,即可以通过许可、转让、实施等方式获利。因此,在现有的专利权质押过程中,由政府引导的质押较多。而且,鉴于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特性,且其实际价格受市场、运作人能力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影响,现有的质押多以有形资产担保为基础,鲜有单纯的专利质押融资,其成熟度还有待提高。
技术入股
专利跟人一起走
以专利技术为入股条件,形成技术入股也是现在常见的通过专利赚钱的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更多的会将带专利的技术入股看作商业合作的手段,而弱化专利本身的价值。因此,对于投资方来说,光拥有专利,而没有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技术专家,很可能专利最终变成“专”而不“利”,即拥有专利权却无法转化为产品,不能变成提高经济效益的工具。
总之,利用专利赚到钱,已经可以看到很多鲜活的案例,而且,这样的案例只会越来越多,标的额越来越大,最终引导大家重视专利、学会利用专利“发家致富”。
⑵ 有做过知识产权调查员的吗打假公司调查员
没有这个群呀 找不到哦
⑶ 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目前,侵犯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是一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又是另一方面,那么应该如何保护专利权呢?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总之,专利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权利受到损害时,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享受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加大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⑷ 请教法律方面的高手~~急!
所有权的三种类型
财产所有权是指谁享有对某个事物的控制与收益的权利。财产所有权有三种类型:(1)公共的;(2)私人的;(3)国家队(或政府的)。
公共的财产权利允许每个人都有随心所欲地使用某种资源,没有人享有特权。由于单个的资源使用者几乎不能承担资源开发所产生的费用,从私有欲出发,每个人都有一种想抢在他人之前使用某一资源的冲动。这样一来,过度使用和无法为将来保护资源就成了公有权的特征。虽然公有权看起来对信奉乌托邦的人们很有吸引力,但这种制度无法使个人对其行为后果负责,并会造成经济资源的浪费与毁灭性的行为后果。
与公有权相比,私有权赋予个人和私人团体控制、收益转移财产的特权,只要他们的行为不侵犯他人的财产即可。虽然私有权常常和所有者的自私联系在一起,但是,私有权应该被视为所有者防御他人自私行为的手段才更为恰当。私有权为防止一个人的财产被他人偷窃、欺骗或者暴力的方式获取提供了合法保障。
政府也可能拥有财产。政府所有权可能既包括对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益,又包括对名义上属于私人的财产进行征税和调节而产生的间接所有权。从字面意思上解释,国家拥有的财产应该属于所有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有权使用它。与公有权相比,指定的政党可以决定对政府财产的排他使用权。政治过程决定由谁、在什么条件下、如何使用政府财产。从根本上说,政府所有权以政府官员的决策过程和政治过程代替了私有者的选择过程。
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原则本条规定有三:
(一)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
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例如,没有经济收入的某个共有人的父亲病重,需要分割共有财产,获得给父亲看病的钱。在这种情形下,虽然共有人有不能分割共有财产的约定,但共有人的父亲患病属于本条规定的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财产的情形。
(二)依法分割的原则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予以分割。即本条规定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按份共有是各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份额享有相当于分别所有的权利。因此,按份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这种请求不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只要共有人提出请求,就会产生分割的后果。
2.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确定的份额,无论在权利的享有上还是在义务的负担上都无份额比例之分。那么,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通常共有人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协商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因此,本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人共有的基础丧失,如夫妻财产的共同共有,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失去了共有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夫或者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的财产。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约定由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改变为夫妻分别财产制,在这种情况下,夫或者妻一方也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的财产。
(三)损害赔偿的原则
共有财产关系的客体为一项特定的统一的财产,如图书馆,其功能、作用、价值是确定的。因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会使共有财产的功能丧失或者削弱,降低它的价值,有可能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因此本条规定,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财产的性质,以下述三种方式分割:
①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对共有财产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钱、粮食、布匹等。
②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时,可以将共有物出卖,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③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例如一辆汽车、一头耕牛等,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的,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该共有物。对于共有物的价值超出其应得份额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应对其他共有人作金钱补偿。
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的效力。
共有财产分割后,共有关系归于消灭。各共有人对其分得的财产取得单独的所有权,由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的共同所有变成各共有人对原共有财产的各个部分的单独所有。
共有财产分割后,各共有人都应以其分得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承担与出卖人一样的瑕疵担保责任。如果共有人之一分得的财产因其分割前的权利瑕疵问题被第三人强制追索,其所受之损失应由其他共有人按其所得财产的份额比例进行补偿。例如,在财产分割后才发现某一共有人分得的财产是借用的,在返还给原权利人后,其他分得财产的原共有人应补偿该共有人的损失。
⑸ 关于奥运知识产权.
没事的
现在中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奥林匹克产权的保护
⑹ 重庆爱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爱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注册于2014年1月,是重庆一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企业,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互联网营销整体解决方案以及技术支持,并先后开发了互联网商城平台以及第三方微信管理平台。
法定代表人:汪朝纲
成立时间:2014-02-17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9010004349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附6-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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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奥凯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10日,主内要经营范围为容知识产权服务(除专利),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翻译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开发、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服务,从事网络信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张洵
成立时间:2014-07-10
工商注册号:31011500237301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530号324-7室
⑻ 国家对烹饪大师有啥补助
餐饮业是重要的服务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生活水平。科学发展餐饮业,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市场消费、拉动相关产业、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国餐饮业科学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特制订本纲要。一、我国餐饮业发展取得的成就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餐饮业发展经历了起步阶段 、数量型发展阶段、规模化发展阶段和品牌建设阶段,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经营方式连锁化、品牌建设特色化、市场需求大众化、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的发展新格局。当前我国餐饮业发展正处于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产权形式趋于多元餐饮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2007年,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2352亿元,占全国GDP比重达5%,同比增长19.4%,连续17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全年上缴利税逾1155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2.25%。餐饮市场细分不断深化,中餐、西餐、中西合璧餐,正餐、快餐,火锅、休闲餐饮、主题餐饮等业态快速发展。随着民营资本和国际资本不断涌入,风险投资和股票上市的成功运作,我国餐饮业产权形式趋于多元化。(二)品牌经营效应凸现,现代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注重品牌经营,餐饮连锁经营扩张步伐加快。2007年,我国限额以上连锁餐饮企业集团共有410家,平均拥有门店数量为41家,平均零售额为1.8亿元。全聚德、小肥羊等知名餐饮企业通过加盟、合资等方式走向海外。现代科技成果不断融入餐饮的产品加工、管理经营、产品开发等各个环节,加速了餐饮业标准化和工业化进程,促使餐饮业从传统手工生产转向现代化生产。(三)促进消费作用明显,扩大内需贡献突出餐饮业是居民休闲消费、社交消费、喜庆消费、会展消费和旅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事商务活动的重要场所。强劲的餐饮消费对化解收入存量、拉动经济发展效果显著。1991-2007年,餐饮业零售额年均增长22.3%,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高7.2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国民经济各行业前列。2007年,餐饮业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7。(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改善民生的着力点餐饮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农业和工业转移剩余劳动力主要途径,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餐饮就业人数逾2000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0多万个。很多城市将发展餐饮业作为改善民生的工作抓手,大力兴建便民餐饮网点和美食街区,创造性地开展大众化餐饮和早餐工程等工作,促进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五)推进城市化进程,助推新农村建设发展餐饮业,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建立现代化的原料种植、养殖基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食品加工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我国餐饮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历史机遇1.国家扩大内需的方针为餐饮业发展带来新空间。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将继续保持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发展餐饮业符合中央扩大内需的方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方式不断变革,对餐饮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健康、环保和绿色消费成为时尚。我国餐饮市场将进一步扩大,并带动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建筑装潢业、制造业、教育培训业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更好地发挥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2.国家加快服务业发展战略为餐饮业发展带来新机遇。目前我国服务业总量相对较小,2007服务业产值比重不到40%,与全球服务业产值平均比重60%(发达国家超过70%)相距甚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为服务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政策基础,为餐饮业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3.经济全球化为餐饮业发展带来新生机。加入WTO后,大量的外资、外企进入我国,不同饮食习惯和文化背景的外国人汇聚我国,为我国餐饮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我国对外开放加速,世界知名的餐饮企业将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科学的运作模式和经营理念等更深地融入我国餐饮企业。与此同时,中式餐饮正在加快“走出去”步伐,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及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举办,为弘扬中华餐饮文化提供了新舞台。(二)主要挑战我国餐饮业发展面临的挑战既有行业自身发展过程中伴随的问题,也有来自国外餐饮的竞争压力。1.法规建设滞后。目前,我国餐饮行业缺乏规划引导,在快速发展中有盲目、无序和低水平发展的现象。尚未建立适用于餐饮业的国家级法规,缺乏系统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强制性标准,餐饮企业的标准参差不齐,内容不全面、技术知识含量低,缺乏全国统一性。2.市场秩序有待规范。我国餐饮业缺乏统一的行业执法,市场秩序不规范,餐饮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市场管理和行业管理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3.餐饮结构失衡。由于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不断上涨,大众化餐饮在一些地区发展很不平衡。行业内高档餐饮势头强劲,中低档餐饮服务明显不足。4.产业化程度偏低。我国餐饮业总体仍处于小、散、弱的状态,90%以上的餐饮企业为小企业,2007年规模最大的100家餐饮企业营业额仅占整个餐饮市场的8.5%。与国际知名餐饮公司相比,中国知名餐饮公司的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经验等差距较大。此外,餐饮业上游供货商不成熟,农业、牧业、农副产品食品初加工过于分散、生产初级,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5.餐饮人才不济。餐饮教育科研滞后,全国没有本科烹饪院校,餐饮职业经理人队伍培养和专业培训工作滞后。行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高层管理人才和烹饪技术人才。尤其是厨师资格认证混乱,名师大师认证失范,出现花钱买证现象。外资餐饮企业以各种优惠条件吸引中餐技术、管理、服务、文化等方面人才,导致中餐企业人才大量流失。6.中外餐饮企业竞争加剧。与国外餐饮相比,国内餐饮企业在硬件、软件,尤其是在管理、服务方面的差距较大。加入WTO后,更多外资餐饮企业的进入加剧我国餐饮行业的竞争。国外餐饮企业进入中国,对我国餐饮经营理念、服务质量标准、文化氛围、饮食结构、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等将产生深刻影响。而中国本土品牌餐饮走出去步伐较慢,竞争力不强。在国外,中餐企业大多表现为规模小、环境不佳、服务不到位,中餐特色不明显。在国内,中餐企业面临着外国品牌餐饮企业的挤压。三、餐饮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在传承、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绿色餐饮,统筹城乡餐饮发展,拓展现代经营方式,提高产业集聚度,逐步形成各类餐饮业态互为补充、相互渗透,高、中、低档餐饮协调发展,中外餐饮相互融合,区域餐饮特色鲜明,大众化餐饮较为普及的现代化餐饮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餐饮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二)发展原则1.以人为本。努力提供丰富多样的餐饮产品,搞好食品安全,注重营养保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餐饮需求。2.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形成不同地域的差异化餐饮风格。3.突出重点。明确发展重点,狠抓餐饮龙头企业,培育餐饮品牌,力求重点突破。4.分类指导。各地针对不同餐饮业态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标准规范,予以分类指导,促进其科学发展。5.传承创新。要在弘扬中华餐饮文化精髓的同时,不断进行管理、服务和产品创新,改良创新菜系、菜品,满足餐饮消费需求。(三)发展目标到2013年,全国餐饮业将保持年均18%的增长速度,零售额达到3.3万亿元;培育出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年营业额10亿元以上的品牌餐饮企业集团100家;全国餐饮业吸纳就业人口超过2500万人;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80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16万个连锁化、标准化的早餐网点,规范一批快餐品牌,初步形成以大众化餐饮为主体,各种餐饮业态均衡发展,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居民餐饮消费需求相适应的餐饮业发展格局。(四)主要任务1.提高餐饮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餐饮业标准体系,加大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有条件的要建立餐饮业标准化培训、推广、示范中心。建立健全餐饮企业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开展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严格餐饮企业采购环节管理,建立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追溯制度。规范餐饮市场秩序,重点加强卫生、质量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消费者、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2.增强餐饮便利化功能要将餐饮业统一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把发展大众化餐饮与城市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过程中,合理配置餐饮网点,完善服务功能,使大众化餐饮网点与社区居民需求相适应,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集中建设餐饮美食街、餐饮特色街等大众化餐饮街区。3.加快餐饮现代化步伐大力推广现代管理模式,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网络营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积极引进世界知名的餐饮连锁公司,促进我国传统餐饮业的改造。大力发展特色餐饮、快餐送餐、餐饮食品等多种业态的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跨区域、全国性的餐饮连锁示范企业。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鼓励引进先进的食品加工、制作和包装技术;加快餐饮业信息化步伐,推广建立餐饮呼叫中心,构建移动餐饮服务平台,提供快捷的电话订餐查询和订餐服务,在餐饮数据库、行业资讯、美食搜索、在线订餐、电子商务等方面提供现代化餐饮服务。4.提升餐饮品牌化水平鼓励创立餐饮品牌,实现企业发展多元化、系列化、功能化。以餐饮品牌带动相关产品或品种的开发与销售,以品牌信誉吸引外商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扩展经营领域。5.推进餐饮产业化发展积极实施餐饮产业聚集战略,加强纵向与横向的餐饮协作,鼓励资本运作,推进餐饮业集约化生产,通过大力发展餐饮业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店等形式,加快我国餐饮企业集团化、规模化步伐。6.加快餐饮国际化进程要把中国餐饮文化的优良传统与世界先进的餐饮文化结合起来,吸收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先进技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餐饮,提升中餐国际竞争力。重点引导有实力、品牌效应好的中餐企业到国外开办餐馆,占领国际餐饮市场。四、餐饮业发展格局(一)餐饮类别格局努力形成各类餐饮互为补充、相互渗透的餐饮发展新格局。1.传统正餐。包括酒楼、饭庄、宾馆餐厅等在内的主流餐饮店,以经营传统饭菜为主,兼供酒水饮料等。重点推动菜品创新和菜系融合,增加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水平。2.快餐小吃。包括快餐店、小吃城、面馆、饺子馆等形式,基本上以满足消费者的日常基本饮食需求为主。重点发展特色餐饮,加强卫生安全管理,提高成品和半成品的机械化程度,完善中心厨房建设,增强便利化程度。3.休闲餐饮。包括茶餐厅、饮品店、咖啡馆等。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环境,增强其旅游服务功能,形成以餐饮为主,集休闲、娱乐、洽谈、表演、健身等于一体的餐饮形式。4.其他餐饮。包括团体膳食、外卖店、主题餐厅等其他餐饮形式。重点发展规模生产加工,发展连锁经营,完善配送及服务功能,增强食品安全,培育知名品牌,建立信用体系。(二)餐饮空间格局1.区域餐饮格局:在对传统菜系改良、创新的基础上,建设五大餐饮集聚区。--辣文化餐饮集聚区:以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贵州为主的餐饮区域。重点建设重庆美食之都、川菜产业化基地、长沙“湘菜文化之都”和湖北淡水渔乡,引导江西香辣风味、贵州酸辣风味餐饮发展。--北方菜集聚区:以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及东北三省为主的餐饮区域。重点建设鲁菜、津菜、冀菜创新基地,建立辽菜、吉菜、龙江菜研发基地,大力推广山西、甘肃等地面食文化。--淮扬菜集聚区:以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省为主的餐饮区域。重点建设淮扬风味菜、上海本帮菜、浙菜、徽菜创新基地,建设中餐工业化生产基地。--粤菜集聚区:以广东、福建、海南等省为主的餐饮区域。重点建设粤菜、闽菜创新基地。--清真餐饮集聚区:以宁夏、新疆、甘肃、内蒙、青海、西藏等省区为主的餐饮区域。重点建设乌鲁木齐“中国清真美食之都”、兰州“中国牛肉面之乡”和宁夏清真食品工业化生产基地。2.城市餐饮格局:形成高中低档餐饮协调发展的城市餐饮格局,着力发展三大城市餐饮集聚群:--商务餐饮集聚群:以满足商务活动为目标,在大中城市的中心商务区,建设若干商务餐饮集聚群。--中低餐饮集聚群:以满足家庭节庆消费为目标,在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区,建设若干美食一条街。--社区餐饮集聚群:以满足家庭日常消费为目标,在居民社区,建设各具特色、老少皆宜的餐饮门店。3.农村餐饮格局:提升农村餐饮的卫生水平,规范发展“农家乐”,开发乡土菜肴和民族特色小吃,提高农村餐饮服务质量和水平。五、餐饮业发展重点(一)着力发展大众化餐饮大众化餐饮是指面向广大普通消费者,以消费便利快捷、营养卫生安全、价格经济实惠等为主要特点的现代餐饮服务形式。要以规划、标准和政策支持为保障,以实施早餐工程为突破口,以餐饮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店铺式连锁经营为主体,送餐和流动销售为补充,加快推进大众化餐饮的规模化发展。要切实解决大众化餐饮企业的网点经营权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引导和支持餐饮龙头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延展服务网络,实现加工配送中心或中心厨房的合理布局和服务功能的提升。充分发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在解决大中城市早餐供应等大众化餐饮中的作用,2010年前,在各大中心城市建设一批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二)建设餐饮产业化基地鼓励建立餐饮产业化基地。餐饮龙头企业通过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发展直营网点,或通过特许加盟方式开展规模化经营,实行统一生产、加工和配送,有条件的还可将业务延伸到餐饮原辅料种植基地建设。着力建设一批餐饮原辅料基地:--长江中上游山野菜蔬基地:主要包括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等地;--长江中下游河鲜基地:主要包括湖北、安徽、浙江、江苏、上海等地;--黄河流域牲畜基地:主要包括内蒙古、甘肃、河北、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地;--岭南地区家禽基地:主要包括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等地;--西北清真食品原料基地:主要包括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三)加快推进餐饮工业化加强餐饮工业化生产研发,把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中餐工业化水平。研制先进生产线,实现中式菜点成品和半成品工业化生产。积极发展中式快餐,走工厂化、标准化、连锁化、规模化和因地制宜的道路。鼓励发展便民利民的新型加工食品,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建立中心厨房。重点建设上海市、常州市餐饮工业化基地。(四)培育一批餐饮品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餐饮企业集团。进一步推进餐饮企业等级划分工作,各中心城市要加快培育5-10个餐饮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餐饮品牌。保护并弘扬老字号餐饮品牌,积极引导老字号开拓创新,融入现代消费理念,提升老字号整体形象。鼓励支持老字号餐饮企业开拓特许经营业务,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餐企业国外巡回展,引导中餐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五)大力发展节约型餐饮要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自觉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加快推广厨房现场管理(6T管理)法;建立食堂、饭店等餐饮场所“绿色餐饮”文明规范;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广使用节能型设备,提倡用清洁能源代替污染能源;采用环保技术、进行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大力开展餐厨垃圾的回收利用,发展节约型餐饮;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用具;对废品、废水包括泔水严加控制管理、防止污染;禁止使用保护动物、保护植物为原料,尽可能使用绿色原料,创办绿色餐厅;积极提倡分餐制。(六)鼓励企业管理创新鼓励餐饮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强化菜肴研究和服务研究,不断改进老品种,引进新品种,创名牌菜点,运用多种服务方式。加强成本管理,降低原材料进价,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建立绩效奖励机制,对管理业绩卓越的职业经理人、菜肴改革创新成功的厨师、顾客满意度很高的服务员予以奖励。(七)加强人才基地建设产学结合、校企结合,着力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餐饮人才。积极发展烹饪中等职业教育和烹饪高等教育;加强餐饮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规范职业资格认证。推广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认定和技能大赛等活动。鼓励建立餐饮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建设上海、武汉、合肥、长春、成都、济南等城市餐饮人才培训基地。(八)做好中餐申遗工作中华烹饪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要加强对“中华烹饪”文化要素、技艺的研究,积极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工作,加快将“中华烹饪”纳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程,弘扬中华饮食文化。六、保障餐饮业科学发展的主要政策和措施(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制定餐饮业管理的国家级和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行业法规体系。要制定餐饮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健全餐饮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制定一些餐饮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餐饮业统计工作,建立统计调查体系,增强行业运行分析。开展餐饮创新理论研究,深入研究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二)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会同当地发改委、财政、税务、工商、质检、卫生、市政、交管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餐饮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落实好餐饮企业在农副产品采购、吸纳下岗工人再就业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连锁经营企业实行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简化经营审批手续等政策;在用地选址、网点规划、工商登记、卫生监管、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减免收费以及便利运输等方面,为大众化餐饮经营企业创造良好条件;要积极贯彻实施十七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集中设立连片的餐饮基地,实现规模化的餐饮原辅料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建设;要推动尽快将餐饮业与工业一视同仁,在水电气方面给予等价待遇;对大众化餐饮企业用水适用居民用水价格;通过建立重点餐饮企业联系制度,在舆论宣传、政策导向、市场开发、技术引进、扶持上市等方面予以帮助。(三)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要积极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全国性餐饮产业化基地、餐饮原料基地、餐饮工业化基地和餐饮人才基地的建设;支持餐饮企业技术创新,建设餐饮公共服务设施;支持以改善民生为核心的早餐工程、城市中心厨房建设,鼓励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开展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商务部将利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有利条件和有关政策,根据合作区功能配套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到境外经贸合作区内建店设点,在为园区服务和累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所在国餐饮服务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餐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上市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搭建中小餐饮企业融资平台,国家和地方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资助或贷款贴息补助。加大对粮油生产者和规模化养殖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抵押品范围,强化餐饮产业链建设。(四)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加大餐饮舆论宣传,形成加快餐饮业特别是大众化餐饮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典型引导,推广餐饮先进经验。广泛宣传节约型餐饮,引导科学饮食、健康消费。加强餐饮标准和规范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实施《早餐经营规范》等餐饮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贯标达标培训和检查验收。(五)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利益、沟通行业信息、加强业务交流、推广先进技术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工作。(六)抓好《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的实施,关系到民生福祉,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切实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具体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推动《纲要》的组织实施。国家对烹饪大师有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