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版权赠送
⑴ 关于照片版权的问题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报社采访并刊载你的照片,报社是在合法的使用你的肖像和内与你有关容的新闻信息,所以连同你的肖像在内的包括文字说明或相关其它图片和文字所构成的新闻报道或其它体裁的图文版本,当然是具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是属于报社的。涉不涉及版权问题,要看你所做活动的性质,若你所做的活动仅仅是用来证明你曾被采访和上过报纸,或者是在自制的宣传单张(册子等)或公众的传媒中提及此事和将原件报刊众示,或者复印赠送,或者摘录或选用其中少部份的文字段落并注明节选自某某报,这些都不会涉及版权问题。若你要整版原样用于具有商业用途的事情,如放大制作成广告或转载到其它媒体刊发,这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若要做这样的事,最好是先与报社联系,与该版面的责任编缉沟通,说明用意,请他们出具一份同意你使用的证明书,一般来说只要你的用途不会损害报社的利益,报社都会乐于同意的,也不会收取什么费用,因为新闻价值或文章图片的再利用,对报社也是有益的,这充分证明了他们采访报道的价值是有更好的社会性甚至是商业利益的,所以关键是和报社沟通好。
⑵ 关于影楼照片版权的问题
按正常来说不可能拍多少就给你多少的
影楼就是靠技术吃饭的
包括人家的摄影师和化妆师。要靠你买底片来吃提成的
假如底片是全部赠送给你的,你放心好了,肯定会影响工作积极性的
唉。。一个地方都有一个地方的市场。现在虽然政府已经有相关的文件发出
可是对于影楼底片这块仍然没有明确规定要送给顾客的
你想想价格主要就是在你拍不出来他们那样的照片‘
不过价格方面你可以和主要负责销售的谈一下
一般底片要的多的话都有一定的优惠’
不可能你要一张四十。要一百张也是四十的
⑶ 想问下,有的摄影室写真版权全送靠什么赚钱
什么叫版权全送?
其实影楼的成本不高。利润高。
⑷ 关于赠予版权问题
1、“关于赠予版权问题”:根据你所说的情形,甲方只是将资料“给乙、丙使用”,并没有将版权(我国法律表述为著作权)“赠与”乙、丙的意思。
2、对于乙和丙来说:都只有对资料的使用权、而不拥有版权!甲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中止让乙、丙使用而收回资料原件,同时收回资料的使用权。
3、“请问甲将资料给丙使用是否合法”:完全合法,因为:
(1)资料归甲所有,甲只是给乙、丙使用并未承诺将版权“赠与”乙或丙:甲仍然有权处分自己的版权。
(2)而且,甲和乙、甲 和丙都没有签独占使用或排他使用权的合同、也没有此类的意思表示。
4、“有什么程序?”:不明白你的意思?
(1)你想问乙或丙维权的程序吗?不用再想了,乙或丙无版权、也就不存在版权被侵权的事实,无法“维权”。
(2)如果是问甲授予乙丙、丙使用权的程序?先签定使用权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然后将资料交由乙、丙使用,如果资料很重要,最好是到著作权管理部门将使用权合同登记,以取得对抗效力。
⑸ 版权能赠送吗
版权分为人身权与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了署名权等,是不可以赠送的,但财产权部分可以赠送。
⑹ 别人送的图片自己拿去分享算侵犯知识产权吗
什么叫知识产权呀?不是你的这个图片,是人家的,人家想给你就给你,不给你就不给你,给你用的范围是哪些什么东西你都要搞清楚,人家给你的东西应该说是只是给你看的,如果你要是发出来了,那你就违反了规定就是侵权。同样,如果是你花钱买的这个图片,你要把你买图片的相应的一些证据拿出来,买图片的时候使用图片的范围也要拿出来,如果这些东西你都拿不出证据出来,说明你就不合法。
⑺ 我在影楼拍摄照片,合同上写着“未选中的相片版权恕不赠送,如有额外消费请另行付款”是什么意思我还能
就是找的所有照片你需要选片。影楼指定你选10张或者20张。选够之后剩下的你还想要选的话就要加钱了。多少钱一张。是这样计算的。我也是做影楼的香港范-艺术摄影馆。私人定制个人写真。希望可以帮到你
⑻ 使用他人的原创图片印刷赠送算不算侵权
使用他人的原创图片印刷赠送属于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的行为。
⑼ 版权可以赠送吗
你买的玩偶,已经通过商家的销售行为造成了版权的“一次用尽”,不侵权~即使你自己做玩偶送人,也是合理使用,不侵权~
⑽ 照片“版权赠送”什么意思啊
这里所谓的版权赠送50张
也就是拍完写真,给你相册,精修35张后
给你50张照片的底片
你可以用于保存
比如说给你照了200张片子,只给你50张的底片,剩下的150张底片不给你
如果你想要,就要在花钱买,不然就销毁
这是商家一种赚钱的手段,和拍婚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