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㈠ 我国哪些地方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当天就《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一是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需要;
三是提高知识产权审批水平的需要。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相同。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主要审理各类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审理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1)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扩展阅读:
按照特别法设立的专门法院,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与其他的高等法院相比具有更大程度的独立性,它设有一位专门的首席法官、司法会议和通过独立于东京高等法院的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司法会议解决司法行政问题的管理者。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是一个专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并且依据法院组织法的特定条款而成立的。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区别于其他高等法院的明显特点是,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处理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包括某些东京高等法院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著作权或商业利益的案件,同时,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被授予特定的权力处理司法行政事务。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在司法管理方面受到最高法院的监督。
㈡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介绍
知识产权法院,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版所提出的准备探权索建立的审判机构,其原文内容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上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2月28日揭牌成立,自2015年1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院长吴偕林。
㈢ 知识产权法院的介绍
知识产权法院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中所提出的为了加强知识属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而设立的审判机构。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㈣ 为什么要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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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14年11月6日、12月16日、12月28日,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这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进入新阶段。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国进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改革与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创新发展必将推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也必然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需求不断增长。建设创新型国家,既要全面深化改革,营造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又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保障科技创新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不只是一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而且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高度进行谋篇布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举措,必将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为国家建设提供强大推动力。
——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助力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特别是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面对传统实体经济增长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重视科技和文化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已成为各国共识,也成为国家间激励创新、吸引投资和鼓励贸易的重要竞争手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国家根本利益和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化、国际化功能和作用,助力我国企业走向国际,为“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规律体现。知识产权法专业性和技术性极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求体现司法部门的专门化、管辖的集中化、程序的集约化、人员的专业化,以确保知识产权司法的统一,增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话语权、权威性、影响力。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整合知识产权司法资源,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进行专业分工、集中受理、集约审理和统一裁判,有助于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更有效地平等保障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形象。
——解决知识产权审判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增加,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0%。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日趋增多,而现有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存在因审判力量分散不均,专业化分工不强,碎片化的审判体制影响知识产权法官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的提升,以及民事、行政案件尚未全面实现集中管辖,分散审理程序冗长,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亦不易统一等突出问题,制约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降低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国家科技创新大局的工作效果,也影响了知识产权司法国际话语权的构建。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培养知名知识产权法官,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化、高效率和统一性,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品牌效应和国际影响力。
——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潮流和通行经验。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和审理,已成为国际社会发展潮流和通行经验。目前,美国、德国、英国、泰国、韩国、印度、土耳其、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芬兰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统一审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欧盟也决定设立欧洲专利法院,巴基斯坦已决定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即使尚未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国家和地区,也将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有关的法院进行审理。我国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统一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将进一步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接轨。
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率先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既是顺应国家对三地发展战略定位,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因为三地具有探索实践的厚实基础。北京是我国首都和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正着力建设成为科技创新中心;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城市和经济、金融中心,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试验田,广州则是我国国家级中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分别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均较高,科技创新较为活跃,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更为强烈和迫切。三地也是全国较早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的城市,北京是涉国家专利、商标部门行政案件集中地区;广州管辖广东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是全国知识产权案件总量最多的地区;上海作为直辖市,正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上海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是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模式创造地,审理了大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国际化和公信力、影响力均处于全国前列,具有先行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良好基础和区位优势。因此,国家确定在三地率先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结合三地案件总量和结构特征,确立北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单独设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的设立模式,有助于通过不同设立模式的探索,为今后知识产权法院的进一步设置提供有益借鉴。同时,根据改革必须依法有据、逐步推进的原则,在我国相关法律修改之前,三地知识产权法院还无法跨省市管辖知识产权案件。
三地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运行以来,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在机构设置、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司法责任制等方面率先落实改革要求,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革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紧紧围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担负起先行先试的改革重任,在提升知识产权法官专业水平能力上有新举措,在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上有新作为,在引领服务全国知识产权司法改革上有新经验,在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上有新贡献,努力做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规则的制定者和引领者、新型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作者: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
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机构设置
按照精简机构、优化效能的原则,在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的基础上,回知产法院答设立立案庭、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审判监督庭共5个审判庭,设立技术调查室和司法警察支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设立综合办公室1个综合行政机构。
立案庭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相关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庭负责各类知识产权再审案件的审理。技术调查室负责对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协助调查、询问、分析、判断,为合议庭裁判案件提供技术意见。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以及院内保卫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审判管理、综合调研、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后勤服务等日常保障职能。
㈥ 谈谈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什么重要意义
近年来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6753件,审结208653件。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妥善协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求,积极探索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来,不仅知识产权审判的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案件类型日趋复杂,涉猎领域不断延伸,从传统的商标、版权、专利扩展到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正当竞争等,技术性、专业性日益增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知识产权案件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专门法院,有利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
㈦ 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地点有哪些
2014年11月06日,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2月16日首次开庭;2014年12月16日,中国第二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成;2014年12月28日,中国第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
三大知识产权法院模式有所区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审理北京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北京地区以外的案件还是由地方法院负责管辖,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全国范围内由北京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则可跨区域管辖,对广东省内的部分案件享有一审管辖权,对广东省内基层法院的部分上诉案件,享有二审管辖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三中院等合署办公。
㈧ 我国设立单独的知识产权法院 目前在哪些地方设立了
这位朋友,目前共计三家。
2014年11月06日,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2月16日首次开庭;2014年12月16日,中国第二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成;2014年12月28日,中国第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
三大知识产权法院模式有所区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审理北京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北京地区以外的案件还是由地方法院负责管辖,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全国范围内由北京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则可跨区域管辖,对广东省内的部分案件享有一审管辖权,对广东省内基层法院的部分上诉案件,享有二审管辖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三中院等合署办公。
㈨ 为什么说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里程碑意义
因为之前的知识产权案件都是由区法院甚至是基层法院办理的,无论是业务能力还是业务人员数量都不够,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可以提高司法水平,把保护知识产权落到实处,标志着一个重大进步,所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