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权如何变更
① 昆明市如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移装变更
一、在昆明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移装变更”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收原件(2份);
2. 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收原件(1份);
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收原件(1份);
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陈述,收原件(1份);
5. 原使用登记证、原使用登记表,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法定工作日提交申请。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
② 在昆明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更名变更要带什么材料
一、在昆明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更名变更”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收原件(1份);
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陈述,收原件(1份);
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报完整),收原件(2份);
4. 原使用登记证、原使用登记表,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法定工作日提交申请。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
③ 如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权转移手续
签定特种设备转让协议后,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变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④ 特种设备过户办手续原使用单位不能敲章怎么处理
1、变更登记:
特种设备改造、长期停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规则3.9.1至3.9.5变更登记。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并且在《使用登记表》设备变更情况栏目中,填写变更情况。特种设备申请变更登记,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2、改造变更:
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改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3、停用变更:
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停用的有效措施并有停用标识,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申请表》(见附件G),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持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
4、移装变更:
(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移装后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2)移装完成后,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按照本规则3.3至3.8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
5、单位变更:
(1)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原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志的原《使用登记表》、历次定期检验报告和登记资料全部移交特种设备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
(2)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原使用单位全部移交的资料,按照本规则3.3至3.8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设备移装的,办理使用登记前,应当参照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且检验结论为合格。
6、更名变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
⑤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变更一直受理中,但设备定检将要过期,该怎么办
你好,按你所要申请的类别,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申请。 程序:准备 递交申请 受理 约请评审 试安装 评审 审核发证 并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单位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
⑥ 特种设备使用证单位名称变更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供什么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证单位名称变更,需要先召开会议,形成单位决议,然后再持该决定,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即可。
然后持工商营业执照,再到质量技术部门变更使用名称。
⑦ 特种设备转让变更登记提供哪些资料
看你是什么情况的变更登记,请看: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13 移装
特种设备移装后,使用单位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整体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拆卸后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后移装需要检验的,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
3.8.2 移装变更
3.8.2.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3.8.2.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
(1)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见附件E);
(2)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按照本规则3.4、3.5的规定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
3.8.3 单位变更
(1)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产权单位凭产权证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2)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按照本规则3.4、3.5要求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3.8.4 更名变更
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名称变更名时,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办理更名变更,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2台以上批量变更的,可以简化处理。登记机关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
3.8.5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
使用单位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按照本规则2.14的规定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右上方标注“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字样。
3.8.6 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的情况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3)无本规则2.5是(3)、(4)规定的技术资料的;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⑧ 485、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错在哪
产权发生变更有多种情况,如产权单位主体未变,只是名称变更,设备使用地点未变更,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可以继续使用;如因特种设备买卖而造成的产权变更,设备使用地点变化,应办理注销手续。
⑨ 特种设备使用证在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供什么资料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二、受理部门;
三、事项类别;
四、办事对象;
五、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3、《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六、办事条件;
七、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批、发证
八、需提交材料:
1、办理使用登记变更的,均需填写《某某市特种设备变更登记表》(附件1)2份,盖上使用单位公章。设备在广州辖区内过户和迁移时,还要加盖过户后新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办理设备停用的,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办理设备注销的,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正、副本)原件、设备破坏性处理证明及折卸解体后的照片、车辆牌照(厂内车辆);
4、办理设备过户和迁移的,原使用单位需提供设备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书原件、设备出厂资料原件、使用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办理设备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6、办理设备重新投用的,需提供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书原件,在原办理停用的窗口办理;
7、办理重大维修、改造告知的,该设备将自动变为停用状态并被暂扣使用登记证。维修、改造后,使用单位需提供维修、改造质量证明书和监检报告书原件办理启用,领回使用登记证。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受理地点;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联系方式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