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面积拆建是指土地所有权面积嘛
❶ 拆迁是按土地面积还是使用面积
房屋拆迁通常以房屋建筑面积多少作为补偿与安置依据。房屋建筑面积,一专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属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对于临时建筑、阁楼、以及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房屋所有权证面积的,视具体情况而定。违章建筑一律不补偿安置。
❷ 房屋原拆原建要求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若你的房子建于《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法不溯及既往,如果是在此标准出台前已建房屋,自然不应作为违法建筑处理。如果你的房子建于1988年之前,即便被拆迁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也属认定错误,可通过进行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推翻拆迁部门的错误认定,进而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没有办理批建手续,但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的违法建筑,属于程序违法的建筑,在缴纳相关费用并补正相关程序后,可以等同于合法建筑。“一户一宅”是农村房屋建筑的基本原则及土地利用规划,但在因继承及买卖取得多套房屋的往往获得了批建手续,但没有办理房产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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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
新房与旧房毕竟存在差别,新房的占地面积可能大于旧房。对于拆建中未超出标准面积部分和超出部分在实践中应区分对待。《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了宅基地的用地限额,一般三人及以下为75平米以内,四人100平米以内,五人110平米以内,六人及以上125平米以内。地方规定对如何确定限额还有进一步规定,由于利用非耕地、旧村改造等需要新建房屋的,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一般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且拆旧翻新的旧宅基地未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不需要审批”。其中有两个要点,一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符合规定面积。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涉及到土地类型:农用地抑或集体建设用地,耕地或非耕地,是不是基本农田等问题。符合土地规划即要求土地原用途不变。二是符合规定面积,规定面积一般当事人可根据土地类型和建房农户人口估算。在确定的宅基地内仅是变更容积率,也符合原拆原建的概念,不需要审批。
❸ 房屋拆迁是根据原土地占有面积来赔偿的,还是按照建筑占有面积赔偿的
现在只有指导性意见,可以参考,具体的补偿标准要看不同省市发布的文件。
一、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补偿。通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在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
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调整、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
二、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
要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将政府强制执行程序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与此同时,政府必须退出商业性用地的房屋拆迁,并在房屋拆迁过程的监管、听证、裁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要严格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实行不同房屋拆迁规定。前者是着重强调程序正当化,体现为适当补偿,后者则用市场价值规律调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利益关系,实行充分补偿。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将出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条件下确定是否同意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解决。
要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完善房屋拆迁秩序。一是要通过公告、听政、协商等方式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获得房屋拆迁的确认;二是设立“公共利益的需要” 的认定程序;三是建立商业性拆迁的相关程序、实施原则和具体办法。
三、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
一是建立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二手房为一体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从而拓宽被拆迁人住房选择空间,保证被拆迁人“买得到,买得起,有房住”。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扩大廉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对被拆迁人购房提供优惠政策,在相关税费上予以减免,保障低收入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来源。特别要重视“双困”被拆迁人的安置,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
三是要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办法,控制拆迁还原房的价格,建立对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
❹ 拆迁补偿按土地面积还是房屋面积计算
一、一般规定
l.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
❺ 规划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是一个概念吗文件里面数据时一样的
不是同一个概念。
1、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筑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是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种建设用地的面积。
2、建设用地面积
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3、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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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特点
1、有偿的
2、有期限的
3、一种物权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条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第四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五条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拟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❻ 土地确权后赔偿面积是按实际还是确权面积
按照确权面积。如果实际面积和确权面积存在争议,需要通过申诉,必要时须经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土地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❼ 拆迁依据那个面积房产证的建筑面积还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面积
如果你有房产证,那么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不是拆迁计算范围内的。87摸底也是依据。会有专门的测绘队对你的房屋进行测绘,自己测绘的数据也是没有用的。测绘队只对上级部门负责。
❽ 解放前建的房子在发证书时没有全部划到,老房子拆后是不是只能使用划到的面积其他的土地面积算谁的
你好。国家法律对于农民的宅基地面积的多少,是有规定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的多少,确定一个家庭(户)所使用的宅基地的面积,超过的部分计算为自然地或者是责任田面积。从法律的有效期上说,原有的规定如果与最新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以最新的法规为准。由此可见,“证书”里面没有划到的地基,你可以使用,但不在宅基地面积范围以内——但无论是自然地、责任田,还是宅基地,它们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也就是说,这些土地的主人是集体,即“公家”。
应该说,那个村委会的人不懂法律,不了解法规,所以才有此一说的。
❾ 拆迁补偿是按土地面积还是房屋面积计算
房屋拆迁是城镇化发展的一部分,很多家庭因为拆迁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也有很多家庭并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拆迁房屋中争议多为拆迁房屋面积如何计算、拆迁房屋的性质又该如何认定、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多少才是最为合理的。拆迁补偿是按土地面积算还是房屋面积算?
拆迁补偿按土地面积算吗?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按照批准你的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你的宅基地面积。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你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拆迁房屋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拆迁房屋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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