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A. 20、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版权;(二)耕地、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B.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抵押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您好:
一、抵押合同的内容
《担保法》第38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此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书面形式并非抵押合同的成立要件,抵押合同的书面形式仅具有证据效力。如果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已经履行合同的,如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仍有效。
根据《担保法》第39条规定,抵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与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抵押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抵押物又称为抵押权的客体、抵押权的标的,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因为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具有特定性。不特定的财产无法确定其价值,无法支配其价值,不能在其上设定抵押权。特定化的财产既可以是某一财产,也可以是某类财产或某些财产。
(2)应当具有交换价值和可让与性。抵押权是支配标的交换价值的权利,其标的当然应当具有交换价值。抵押权又是一种换价权,其实质是优先受偿权,作为抵押权标的财产还应当具有可让与行。不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不能变价,不具有可让与性的财产不能实现变价,不能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3)不因继续使用收益而损毁其本来的价值与形态。抵押权成立后,抵押人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使用收益,若该抵押财产因抵押人的继续使用收益会受到损毁而使其价值减损,则抵押权人的利益将失去保障。所以,抵押物应是非消耗物,不能是消耗物。
(4)应当是能够以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的财产。抵押权不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因此抵押权不能以占有的方式公示,而需要以登记等方式公示。我国《担保法》中对不动产和特殊的动产的抵押登记做了明确规定,但对一般动产抵押的抵押物登记并无限制,即使没有以登记或注册等方式公示权利的动产也可作为抵押物,但此种状况下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C. 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那么抵押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物权法规定是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D. 23.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产生。
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选择D选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因此,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间接选举产生的。本题选择D选项。
(4)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扩展阅读:
中国现在对全国和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之所以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而不搞直接选举,是由中国目前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实际情况决定的。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建设需要符合国情,逐步发展。这样,才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才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长期没有民主,人民没有民主选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中国开始建立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制度。
一九五三年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由于当时中国缺乏选举经验以及文盲尚多等实际条件的限制,选举法规定乡、镇、市辖区及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而在县以上则实行间接选举。
一九七九年修订选举法时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级。直接选举范围的扩大,反映了中国经济与社会的进步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也经过了一百多年或者几百年的时间,才逐步使选举权的范围从少数人扩大到所有成年人参与的普选。
中国要发展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制度,也同样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提高,中国将会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 房屋登记官考试模拟试题
一、单选题
1、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A )。
A.抵押权 B.典权 C.土地承包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2、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D )。
A、抵押 B、质押 C、定金 D、反担保
3、2006年8月13日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一栋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一年。2006年10月19日甲又将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并书面告知了乙。2007年4月19日借款合同到期,甲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抵押合同无效
B、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但应与房屋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D、乙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权居住由房屋受让人决定
4、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B )
A.在建房屋 B.某大学的教学楼
C.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D.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5、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租赁合同可以对抗乙的抵押权
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租赁合同不得对抗乙的抵押权
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此,也不可以对抗乙的抵押权
6、以下列财产设定的抵押权中,协议生效的是( C)
A.房屋 B.航空器 C.电视机 D.机动车辆
7、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C )
A.2007年12月2日 B.2009年12月2日 C.2009年3月6日 D.2011年3月6日
8、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D )。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
9、同一财产向两人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D )。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10、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担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B )。
A.乙只能对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C.乙可选择对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D.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
11、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根据《物权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债权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于抵押的财产
B.债权人任何时候都无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C.抵押需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可直接用于清偿
D.抵押财产的使用权归债权人所有
答案:A
12、下列财产中,能够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C )
A、幼儿园 B、宅基地 C、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D、自留山
1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C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14、抵押权人应当在( A )期间行使抵押权。
A、主债权诉讼时效 B、抵押权诉讼时效 C、主债权合同约定 D、抵押合同约定
15、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 B )
A 权利确定之日 B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C 合同签定之日 D 债务不能履行之日
16、下列动产不得出质的是( B )
A、电视机 B、枪支 C、金戒指 D、手表
(二)多项选择题
1、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 ABC )。
A、折价 B、拍卖 C、变卖 D、出租
2、甲企业向乙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因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D )。
A、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因混同而消灭
B、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C、乙企业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该房屋由丙企业行使抵押权
D、乙企业不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其可以以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对抗丙企业的抵押权
3、下列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的是(ABD )
A、土地所有权 B、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4、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 BD )
A、转让后所得的价款可以清偿债务 B、经抵押权人同意
C、重新设定抵押 D、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
5、抵押财产在发生下列哪些情形时确定: ( ABXD )
A、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B、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C、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D、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三)判断题
1、抵押权可以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错)
2、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错)
3、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对于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应当优先受偿。(错)
4、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得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错)
(四)案例分析题
1、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BD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2)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D )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3)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C )
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
C.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F.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其抵押权是自登记时设立吗
1.对的
2.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3.望采纳
G.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将( )作为抵押物的,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为什么不是C
解答:关于物权法中181条187条和188条就能很容易的作出此题。请仔细阅读: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BC 的性质区别: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不动产抵押权需要登记才能设立。
希望您能采纳
H. 16.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土地所有权能否作为抵押物。《担保法》第37条列举了六类不能抵押的财产,其中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所以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