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
Ⅰ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可抄以抵袭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Ⅱ 出让或者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应符合哪些必备条件
1,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必须全部付清,并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该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主债权限于开发建设出让或转让地块的贷款
3,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4,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
在建工程抵押应符合的条件有:
1,抵押人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应有监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投资总额的 25%
3, 建设工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
4,该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商品房尚未预售
Ⅲ 有房产证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登记吗
来不可以。
《自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担保法》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Ⅳ 你好,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抵押时,是否必须将地上附着物一并抵押
必须一并抵押。
Ⅳ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点评案例】 某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到该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经过核准,该抵押贷款宗地面积为16884平方米,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类型为出让,原出让价款为1136万元且已经全额缴付,现抵押贷款金额为760万元,用地手续齐全。根据现场踏勘,该宗地是堆放大型建筑设备和建筑设施用地。【分歧观点】 针对这一特殊用途的地块,该市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极为谨慎,经过查阅大量有关法律法规后,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出现了意见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三款、《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公共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设施用地不得抵押,故不能为该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宗地为出让用地,已全额交纳出让金并取得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依据《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者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抵押。抵押时应当交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因此,这块土地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作者观点】 笔者认为,土地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也是一种土地他项权利。土地抵押后,作为标的物的土地并不发生转移,它仍为原使用人占有使用,只以其代表经济价值的某项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作担保。该宗地虽然为公共设施用地,传统上,公共设施用地多采取划拨方式取得,自然不宜抵押。但该宗地是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有权利用自己的资产进行融资。而且,土地使用权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企业的税收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是营利性的企业法人,不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是《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调整对象。其在办理抵押贷款后,可以更好地利用土地的经济效益。又因该宗地现为堆放设备用地,即便要实现抵押权,也不会影响国计民生。所以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为其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作者单位:河南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Ⅵ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单独抵押。
可以。土地可单独抵押。
如果是建筑物抵押,则对应的土地一并抵押
Ⅶ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可以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据此,你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的标的物。
Ⅷ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设置抵押权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但有限定条款:
(1)纯内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容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允许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这就是说,只有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才可以设定抵押权;而以其他方式包括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不能设定抵押权。但由于法律允许房屋抵押,所以引致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连带抵押,因此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是因为房屋抵押才允许连同房屋一起抵押。
(2)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抵押权人实现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当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在实现其抵押权时,首先要将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交纳后,才能对剩余的款项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