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权是不是属于知识产权
① 知识产权包括发现权吗
包括来。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源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载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益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1)发现权是不是属于知识产权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②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③ 什么是科学发现权
我不太懂
网上查的
科学发现权-----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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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前苏联对“发现权”有最早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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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知识产权划分为: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科学发现权、外观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等。其中将科学发现权明确规定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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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1994年签署的TRIPS协议是目前国际上关于知识产权界定范围的依据,划分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TRIPS协议代表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代化水平,与WIPO公约相比,TRIPS明显地已经不包括发现权及过于宽泛的“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缩小了知识产权的范围,更趋于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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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国《民法通则》知识产权项下,规定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6种知识产权,这里的发现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科学发现权”的含义相同。不过,理论界也有认为我国民法的发现权所指的发现是广义的,包括自然、科学、生活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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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现在国际上一致认为科学发现权不是知识产权。其原因在于科学发现不具有创造性,它是人类对客观存在的尚未揭示出来自然现象、自然规律、事物性质迄今为止的一种认识,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属于人类的认识成果。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人的智力活动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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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尽管如此,各国法律的规定也不相同。《美国专利法》包括“发明与发现”,其所称的“发现”实为“发明”的同义语。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将科学发现排除在专利权范围之外。有学者认为《民法通则》的规定,表明发现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目前理论界已有专家提出需要重新审视《民法通则》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应当按照TRIPS确定知识产权范围,不应包含发现权。
④ 请问:知识产权是否包括发现权依据
这个问题当前争议较大,主要是因为各个国家级织的不同文件规定所致。 前苏联对“发现权”有最早的法律规定。 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知识产权划分为: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科学发现权、外观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等。其中将科学发现权明确规定为知识产权。 1994年签署的TRIPS协议是目前国际上关于知识产权界定范围的依据,划分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TRIPS协议代表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代化水平,与WIPO公约相比,TRIPS明显地已经不包括发现权及过于宽泛的“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缩小了知识产权的范围,更趋于科学化。 我国《民法通则》知识产权项下,规定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6种知识产权,这里的发现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科学发现权”的含义相同。不过,理论界也有认为我国民法的发现权所指的发现是广义的,包括自然、科学、生活等领域。 现在国际上一致认为科学发现权不是知识产权。其原因在于科学发现不具有创造性,它是人类对客观存在的尚未揭示出来自然现象、自然规律、事物性质迄今为止的一种认识,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属于人类的认识成果。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人的智力活动的结晶。 尽管如此,各国法律的规定也不相同。《美国专利法》包括“发明与发现”,其所称的“发现”实为“发明”的同义语。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将科学发现排除在专利权范围之外。有学者认为《民法通则》的规定,表明发现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目前理论界已有专家提出需要重新审视《民法通则》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应当按照TRIPS确定知识产权范围,不应包含发现权。
⑤ 发现权的性质到底是什么
发现权
发现权
discovery,right of
科学家对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提出前所未有的阐述,因而依法取得的权利 。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发现与发明(见发明权)不同之处在于,发明是对现有生产技术水平的变革所取得的科学技术成就,发现则是对自然界或其客观规律的新认识,如对新星球、数学定理、地震规律方面新的发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奖励科学研究成果。1979 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规定对集体或个人的重大发现成果,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全国性学术团体和由副研究员或相当同一水平的科技工作者10人以上联名的推荐,经批准后,给予人身奖励和财产奖励。人身奖包括荣誉证书、奖章等,财产奖则根据科学成就的大小来决定奖金的等级。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再次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⑥ 以下不属于知识产权的是:A 名称权B 著作权C 发明权D 发现权
选A。名称权属于民法中规定的人身权的一种。公民的姓名权法人称为名称权。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大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6)发现权是不是属于知识产权扩展阅读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⑦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第八款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一些权利: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对演出、录音、录像和广播享有的权利;对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享有的权利;对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享有的权利;对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标志享有的权利;对制止不正当竞争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断创造出高新技术的智力成果又给知识产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保护客体,因此使传统的知识产权内容也在不断扩展。
⑧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界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由于发现权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