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更名
❶ 土地证更名怎么办手续
土地证更名手续: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
2.变更地籍调查;
3.审核;
4.注册登记;
5.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1)土地使用权更名扩展阅读: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
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❷ 如何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
【审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1、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或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市级以上政府(含本市级)有关部门发出的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涉及股份制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6、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土地登记委托书;
8、地籍调查表(宗地相邻应加盖相邻单位公章);
9、宗地地籍图二份(红谷大厦A座11楼测绘公司晒);
10、有资质测量队伍出具的宗地测量技术报告;
11、地上有建筑物的,应提供建筑物权属凭证;
12、其他必要材料。
办事程序:
收费标准: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地[籍]字第93号文)及赣价费字[2001)116号文件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江西省土地登记办法》等。
审批条件:
审批类型:承诺件
审批时限:10天
❸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人更名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手续:
1、土地使用者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用地者提供法人代表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批准用地文件、有关用地协议、购地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税费缴交凭证等资料到当地镇(区)国土部门办理初审手续;
3、镇(区)土地登记人员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4、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建档立册并发土地证书。
❹ 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如果属于土地使来用权人姓名源错误的,可以持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更正手续;如果需要进行过户的,应该持房地产转让协议、原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审批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❺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更名
一、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4.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国土局第三次将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承诺时限提速,由一个月压缩成即办件,受到群众欢迎。简化办证程序,将发证程序由原来的区局受理、市局审批、区局,减为区局受理、发证两个环节。精简所需提交的材料,针对群众买房时间长、许多材料无从查找等情况,对新开发的小区先由开发商到市局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再由当事人拿着土地分割表、房本、身份证办理个人住宅土地证。缩短审批时限,将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承诺时限由一个月压缩成即办件,对个人住宅土地登记发证授权窗口负责,在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的前提下,在窗口当场登记、当场发证. 办理程序?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❻ 土地使用权怎么过户
首先你要把房产证过户,然后再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因为我过的土地是专国属家所有的,房屋是属于私有,如果你要转让土地使用证,首先应该拥有属于私有的房屋,才能在国家的认可下取得土地证过户!你妈妈(原户主)的户口走了 可是现在房产的所有人还是你妈妈,他也就是户主,对房屋有所有权,对土地有使用权。所有只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话是不可能的哦!所以你要过户的话应该先把房屋过户,土地使用权过户很简单哈,只要把房产证拿到在国土局去申请转让变更登记,半天就可以办好。房产证过户的话就在西华门街。
❼ 土地证更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土地证的更名和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要先把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先进行过户或更名后,再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或更名。土地证的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6、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7)土地使用权更名扩展阅读
土地证更名需要提供资料
(一)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