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提折旧吗
⑴ 租入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为什么
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用租赁形式取得、使用,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固定资产。分为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两种形式。
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
一、经营性租入是临时租入,资产所有权不属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租出单位。所以不需要计提折旧。
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租赁,由租入方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
二、融资租赁是一种将借钱与借物相结合的长期租赁方式,对于出租方来说,能按时收回本息,按资风险小,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视同自有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
(1)使用权资产提折旧吗扩展阅读: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上的主要区别有:
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作为租入企业的一项资产计价入帐。相对于经营性租赁而言,融资租赁有租期较长、租约一般不能取消、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及租赁费和利息等、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等特点。
因此,在融资租赁的方式下,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由出租人转归承租人。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尽管从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仍然属于出租方,但由于资产租赁期基本上包括了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可以说承租企业获得了租赁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
因此,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帐,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
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的季节性、临时性的需要,并不是长期拥有,租赁期限相对较短,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企业只是在租赁期内拥有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满企业将资产退还给出租人。
也就是说在这种租赁方式下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仍然归属于出租人,所以,对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也不应该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帐。
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则不需计提折旧,其有偿使用方式为支付租金。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期满其产权应转入承租企业,作为自有固定资产入帐,而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期满应退还给出租人。
⑵ “经营租赁中承租人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与出租人按固定资产准则计提折旧并不矛盾”的理解
对于承租人,该二十一条主要讲的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无论内最后能不能获得所有权,都视同容自己的固定资产。那么对于自己的固定资产,当然需要计提折旧。
以你举的例子为例
承租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00
贷:长期应付款 100
借:制造费用 100*5%=5
贷:累计折旧 5
借:长期应付款 20
贷:银行存款 20
对于出租人,我感觉你的理解还是对的。
⑶ 购买使用权的车库,能否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大连市国税局)
⑷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⑸ 按新的租赁准则,承租人对于租赁的资产是当月计提折旧还是次月计提折旧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指南》第七条 承租人会计处理
(四)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当月计提确有困难的,为便于实务操作,企业也可以选择自租赁期开始的下月计提折旧,但应对同类使用权资产采取相同的折旧政策。计提的折旧金额应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的资产应当月计提折旧。
⑹ 新租赁准则下计算使用权资产折旧资产的残值率为多少
2007年会计准则规定内资企业残值率是原值5%以内由企业自行合理确定。外资企业残值不低于原值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应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不按规定的,不得在税前抵扣。
⑺ 有使用权无所有权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
租入的无形资产,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入无形资产需要计提摊销,经营租入不计提
⑻ 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土地不需要进行计提折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特殊情况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8)使用权资产提折旧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⑼ 土地属于什么资产应否计提折旧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不应计提折旧;但应在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⑽ 租赁问题。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是取得当月计提折旧还是取得的下月计提折旧呢
固定资产的折旧,在取得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