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优势案例分析
① 在外部规模经济存在的条件下,地理位置和制度因素是如何影响国际分工关键是有什么典型案例吗
我不推荐案例,推荐理论。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The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ction),又称“国际生产综合理论”,通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所能够利用的是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只有当企业同时具备这三种优势时,才完全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
1977年,英国瑞丁大学教授邓宁(J•H•Dunning)在《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和跨国企业:折衷理论方法探索》中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1981年,他在《国际生产和跨国企业》一书中对折衷理论又进行进一步阐述。
折衷理论的核心是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特定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所有权特定优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独占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优势,另一是企业规模经济所产生的优势。内部化特定优势,是指跨国公司运用所有权特定优势,以节约或消除交易成本的能力。内部化的根源在于外部市场失效。邓宁把市场失效分为结构性市场失效和交易性失效两类,结构性市场失效是指由于东道国贸易壁垒所引起的市场失效,交易性市场失效是指由于交易渠道不畅或有关信息不易获得而导致的市场失效。区位特定优势是东道国拥有的优势,企业只能适应和利用这项优势。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东道国不可移动的要素禀赋所产生的优势,如自然资源丰富、地理位置方便等;另一是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政策法规灵活等形成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的基础设施等。
折衷理论的分析过程与主要结论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是市场不完全性的产物,市场不完全导致跨国公司拥有所有权特定优势,该优势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二是所有权优势还不足以说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还必须引入内部化优势才能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为什么优于许可证贸易。三是仅仅考虑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仍不足以说明企业为什么把生产地点设在国外而不是在国内生产并出口产品,必须引入区位优势,才能说明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和出口之间的选择。四是企业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决定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条件。
② 常用法律案例分析
转载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1\ 关于离婚案件中彩礼款的定性处理(案例分析)
李宪华 柳海峰
【学科分类】婚姻、家庭法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一、 案情
原告毕某,女,1982年4月8日生,汉族,初中文化,
住东阿县大桥镇毕庄村,农民。
被告赵某,男,1982年12月5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东阿县大桥镇双凤村,农民。
原告诉称:由于与被告相识之间性格差异较大,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要求与被告离婚。
被告辩称:我与原告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只因些许小事发生矛盾纠纷,但并未影响我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故不同意离婚。即使判决离婚,原告亦应退还我彩礼款1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当时原告在家务农,被告在部队服役。2008年5月14日原、被告自愿于东阿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8年11月被告自部队退役。原告诉称于2008年5月24日至8月12日、10月1日至10月12日先后去被告所在部队并与被告共同生活,被告不予认可,仅承认退役后曾在原告家中共同居住二天。2008年古历11月,在媒人撮合下商量催娶事宜,并拟定于2008年古历12月6日举行婚礼。此时原告发现自己怀有身孕,但未告知被告。被告在爱为原告送结婚所需棉絮时,因原告嫌弃棉絮质量不好双方发生争执,同时二人性格倔犟均不予妥协,致使矛盾愈演愈烈,原订婚礼亦被迫取消。2009年1月5日被告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2009年1月7日送达前原告告知被告怀孕之事并要求被告陪同前去中止妊娠手术,被告未允,原告独自做了人流之行为,更加激起原告对被告的不信任感,自此双方未再谋面。2009年1月22日被告自行撤回起诉,期间被告通过媒人和亲戚多次和好工作,但均未奏效。被告称订婚时曾给原告见面礼6000元、满水钱1000元、认家钱1000元,定娶时给与原告催娶钱10000元、满水钱1000元,原告父亲住院时,其父又给与原告2000元,对上述款项原告认可。被告另辩称原告之弟结婚时曾给原告1000元、退婚后给付原告钻戒一枚价值1500元,原告主张该1000元款项系被告给其弟的结婚礼金,不属借款,并否认收取被告钻戒。审理中,原告坚持离婚诉求,并以已共同生活为由不退还被告彩礼款,被告自认双方隔阂太深,无和好希望,亦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但以符合法律条件为由坚持要求应退还彩礼款。因双方各持己见,致调解不能达成一致。
合议庭合议时,对下列事实无争议:
1、关于离婚问题:原、被告虽有着良好的婚姻基础,并自愿登记结婚,但在定娶过程中因细微小事产生矛盾,且互不妥协让步,终至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继而造成信任危机,对婚姻的存续失去信心,虽经本院多次调解,终未奏效,现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之希望,并一致同意离婚,根据《婚姻法》“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基本原则,应依法准予离婚。
2、关于彩礼的范围问题:一般来说,在定亲时说媒人或男女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婚前给付女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属于实际意义上的彩礼。它与婚约均有直接关联,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带有浓厚的习俗风味。而在订立婚约后结婚前互相来往中,男方主动给女方的礼品,如烟酒、食品、衣物、少量现金则不认为是彩礼,而理解为一般的婚前赠与。同时对满水钱、认家钱系女方在定亲过程中因改称谓或某一行为而获取,付出了一定代价,具有明显的道德意义,一般情况下亦不按彩礼对待,均按婚前赠与。
3、关于彩礼的认定:本案中,被告主张在订婚、定娶过程中共给付原告彩礼款19000元(包括满水钱,认家钱3000元),钻戒一枚,借款3000元,原告认可收取彩礼款16000元、满水钱和认家钱3000元、借款3000元,原告认可收取彩礼款16000元,满水钱和认家钱3000元、借款2000元,主张给其弟1000元系结婚礼金,否认收取钻戒。双方争议并不太大。根据上述界定范围满水钱、认家钱应按婚前赠与认定,故本案的彩礼款应局限于16000元。原告主张借款应由权利人主张相关权利。另给其弟1000元,被告虽予否认不属礼金,但确因原告之弟结婚时给付,在为由该种情形时亦就不会有该款给付的发生,故该款应认定为结婚礼金,应按赠与性质对待。原告否认收取被告钻戒,被告亦未提交相关证据,故该理由不予采信。
二、关于彩礼款的定性分析:
目前理论界对彩礼款的定性大致有五种意见:一是赠与关系,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的规定。赠与行为完成,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再行索要缺乏法律依据。二是无效民事行为。以给付彩礼以限制婚约违背了《婚姻法》婚姻自主原则,侵害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故应认定因订婚给付或接受财物的行为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澳门民法典》第1474条做出如下规定:因婚约之一放当事人无能力或反悔而未能缔结婚约时,任一方当事人均有义务按法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之规定,返还曾获他方或第三人因订立婚约及对双方结婚之期待而赠与之物。”】。三是附条件赠与行为。以附条件赠与行为。以结婚为成就条件,若双方最终缔结了婚姻关系,赠与目的实现,赠与行为保持原有效力,双方未能最终缔结婚姻关系,所附条件未能成就,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赠与财产回复原始状态。【瑞士民法典第94条规定,婚约双方的赠与物,在解除婚约时径可请求返还。】四是不当得利。女方因婚约取得的财产是一种事实上的占有行为,并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在物权法上表现为用益物权,即他主占有,这种占有权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可以消灭。占有权消灭之后,所有人根据返还占有权请求权可要求占有人返还不当得利,占有人负有返还义务。因双方未能结婚,当事人期待的法律关系不能成立,故一方取得财物缺乏法律依据,应按不当得利予以返还。【《德国民法典》第1301条规定,婚姻不缔约的,订婚人任何一方可以依照关于返还不当得利的规定,向另一方请求返还所赠的一切或作为婚约标志所给的一切。”】五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以婚约的解除为所附条件,若条件不成就,赠与行为继续有效;赠与物的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若条件成就,赠与行为失去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赠与彩礼恢复婚约前状态。【德国、瑞士民法典相关规定】。目前对第五种意见的倾向性越来越大。
诚然,本案涉及的不是婚约的解除,而是对《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理解与适用。但未明确彩礼法律定性和范围界定的前提下,仅靠解释第十条的规定,远远解决不了一些具体的审判问题。2007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据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将在婚约财产纠纷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细化量化,并详细制定出“不予返还”“减少返还数额”具体情形。值得参考借鉴。
本案争议最大的问题在于对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支持返还彩礼款的法律规定。即对该条文中“共同生活”的理解。原告主张登记后随即去被告服役不对并与其共同居住三个月。“十一期间”又居住十余天,同吃同住,已构成该法条中“共同生活”的基本条件,故彩礼款不应再行退还。被告对原告上述主张不予认可,仅认可在退役后仅在原告家中住过三日,并与原告有过性关系,但主张偶尔的性行为并不能认为系“共同生活”,故要求原告退还婚前彩礼款。
对“共同生活’含义的理解不尽相同,司法实践中在认识上也存有差异。有人认为,只要双方共同居住,无论时间长短,即便是一天,也应视为共同生活。也有人认为,共同居住应当经过一定期限,否则不应认定为共同生活。还有人认为,认定共同生活应当以双方发生性关系为必要。鉴于现实生活的复杂多样,对于共同生活的认定,确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共同”是指一同、一道。“生活”《辞海》解释为1、人的各种活动;2生存活着;3、生计;生涯;4、指工作或手艺。依照原意,共同生活应指意项1即一起参加的各项活动。按一般理解,共同生活应指在一定时间内夫妻或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持续稳定的家庭生活,是指双方真正走到一个家庭中,在经济上相互抚养,在生活上相互照顾,在精神上相互抚慰,为了共同的生活和发展而进行各项活动的过程。其中即要求双方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应要求双方有相互扶助、共同承担的经历。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只有举行了该项仪式,人们才普遍接受双方成为夫妻关系的事实,共同居住生活才名正言顺。否则广大群众很难认为男女双方已构成真正的夫妻关系。综上,“夫妻共同生活”必须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夫妻双方,二是相互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和共同扶助的经历;三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参照河南周口中院的“指导意见,该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被告给付原告彩礼即非处于自愿赠与,又非原告索取,而是出于本地的风俗习惯使然,这种基于婚约所产生的财产流转关系,一定程度上依附于婚约的效力。无论从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还是道德上的社会友善和和谐去评判彩礼行为,都不免失之公正。如支持男方诉求,则女方什么也得不到,未免失之公允;如不支持男方诉求,则极易诱发道德危机,甚至引发恶性冲突事件。鉴于赠与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正当理由,应从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社会公道等民法基本原则出发,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大小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可判决受赠与人部分返还,全部返还或受赠范围内适当补偿。《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有“对一方因彩礼给付造成其生活绝对困难,不足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的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款的诉讼主张。对适当返还作出的理论依据,德州和部分地区也有了相关案件。故本案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亦可作出按比例返还的判决,以10000元为宜。
2\一起汽车消费贷款案例分析
程武龙
【学科分类】民法总则
【关键词】汽车消费贷款、借款、抵押
【写作年份】2002年
【正文】
一、基本案情
2001年1月4日至1月15日,我行西岗支行分别与大连当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的五名员工签定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总金额为67余万元。该笔款项全部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的产权单位均为当代集团。当代集团以贷款所购车辆抵押给我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又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岗分公司签定了保证保险合同。到2001年12月止,贷款余额为58余万元,保险公司也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赔付责任。
2002年1月28日,我行依据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到2002年2月25日,五名员工贷款所购车辆全部被查封。2002年3月28日开庭,借款人未到庭,当代集团委托的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本案困难之处在于:(1)2001年12月中旬,我行就已开始查找贷款所购车辆,而当代集团不是说上沈阳,就是说借给了其他单位。我行在暗访中了解到:车辆基本上不在单位,有时来一会儿就走。(2)立案后不久,当代集团发生重大变化,法定代表人遭绑架杀害,企业基本停业,除值班人员外,已无人上班。
最后在我行的努力下,当代集团卖出了这五台车辆,我行的贷款本息全部收回,金额为63.8万元。
二、案情分析
本案属汽车消费贷款纠纷,虽然我行贷款本息全部收回,但是从此案中我们也发现了在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中我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分析如下:
(一)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从表面上看似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手续齐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均应合法有效,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具体来说,理由有二。
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汽车消费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由此可知,汽车消费贷款对应款项所有权人应为借款人,以该款项购买的汽车应归借款人所有。本案汽车的产权单位是当代集团,而不是五个借款人。这与上述人民银行规章第2条不符,因此本案借款合同事实上并不是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而应是一般的借款合同。
2、由于以汽车消费贷款购得的汽车所有权人是借款人,因此若以该款项所购汽车设定抵押作为借款的担保,则抵押人应为借款人。也就是说当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时,借款人与抵押人应为同一人。据此,本案当代集团既不应是汽车的所有权人,也不应是汽车的使用权人,因此当代集团不应成为抵押人。由于本案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为当代集团,因此抵押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事实上,即使当代集团是汽车的所有权人,同样不能认定其为员工借款提供担保而签定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条已明确规定: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汽车消费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可以采取抵押、质押或以第三方保证等形式进行担保。担保当事人必须签定担保合同。就本案而言,上文已认定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借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是无担保的。因此依据上述人民银行规章第15条同样可以认定本案借款合同不是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而应属于一般的借款合同。
4、事实上,本案借款合同也不是一般的借款合同,而是无效合同。因为各个合同文本的名称均为“中国工商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同时合同的内容都是对于汽车消费贷款期限、用途、利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的规定,无法将其认定为一般借款合同。
5、《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主合同借款合同已认定为无效,反过来依据《担保法》第5条又可以证明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二)不能同时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在起诉前,我行曾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希望能通过其理赔达到清收贷款的目的,保险公司虽然没以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无效拒绝赔付,但一直以其他理由不赔偿。本案中,我行没有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1、我行与保险公司签定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已明文约定:借款人为汽车消费贷款的最终所有人。而本案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不是汽车消费贷款的最终所有人,借款合同应归于无效,保险标的不存在了,因此保险公司也就无须承担履约保证保险责任。
2、保险公司与银行一样,相对于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而言,属于优势群体。因此如果我行与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论,其将主张依法确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无效,这将增加本案的难度,最终判决结果也将对我行极为不利。因此,在权衡利弊之后,我行没有列保险公司为被告。
(三)统一合同文本中的违约期限条件应予修改
对于分期偿还借款合同,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当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时,视为其余未到期的贷款全部到期。从诉讼的角度来讲,若等到每期贷款到期时才去起诉借款人,将可能造成诉讼不及时,并徒增诉累。因此,在业务开展初期,我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一般约定:当借款人连续6期未还款或一年内累计6期未还款,则视为其余所有贷款全部到期。由于抵押车辆属于高损耗品,受损害的危险性大,且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因而容易造成抵押车辆贬值,增加贷款风险。所以上述合同对于违约期限条件的约定过于宽松,按此约定履行合同,将可能导致处理抵押物所得不足偿还借款合同本息,最终造成我行贷款损失。因此,我行有必要修改统一的合同文本,将借款人违约的期限条件作出更为严格的约定。例如,约定借款人连续3期未还款或一年内累计3期未还款,即视为其余所有贷款全部到期。
三、有关建议
1、本案贷款人与所购车辆的产权人之所以发生了分离,原因是我行业务人员对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缺乏一个整体的认识,从而导致了对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范围的理解产生了偏差。由此建议我行:对各个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业务人员与法律事务人员的沟通。
2、从表面上看,对于由总行统一制定的类似汽车消费贷款这样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使用起来很方便,即只须在统一的合同文本上填一些诸如名称、地址、借款金额、利息之类的事项,然后在盖上我行公章就万事大吉了。事实上并非如此。在签订合同时,我行不仅要核查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的主体对应性,而且还要兼顾两合同编号等事项之间的一致性。故建议我行信贷人员在订立合同时,要提高警惕,树立责任心,不可草率行事。
3、本案借款人未到庭,当代集团委托的律师出庭参加诉讼。由于律师未提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的见解,借款人又未到庭,我行又没有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因此法院没有认定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效。但如果我行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形势对我行将极为不利。因此我行在起诉时,应慎重考虑,不可草率地列所有利害关系人为被告。
4、查封车辆对于我行最后收回贷款本息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有较大风险性的贷款或涉诉贷款案件,应首先注意请求法院诉讼保全。
③ 案例报告分析怎么写
案例分析报告
报告概述:本报告在对选择凡恩戌灯罩公司进行创业面临的关键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后,分别针对创业战略方案的三大方面提出了两个方案,并对每一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了评价,最后总结出一个最优方案,阐述了最优方案所需的资源和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方法。
1. 选择凡恩戌灯罩公司进行创业面临的关键问题
1.1公司背景简介
凡恩戌灯罩公司是市场上一家优质人造纤维、乙酸纤维和硬背面灯罩得制造商。它的原材料不仅多样化,而且式样、外形和颜色也各有不同。他的所有灯罩都是根据顾客订单定制的。公司的客户包括百货商店,独立的灯具和灯罩销售商,公司的销售额的80%来自于中西部顾客。“凡恩戌”——公司的品牌在灯罩行业倍受尊重。因为公司的具有生产高质量的产品良好的声誉。
1.2凡恩戌灯罩公司的可收购性
1.2.1凡恩戌灯罩公司的行业地位
美国的灯罩行业年销售额为7000万美元,由34家制造商分摊。制造商一般都是超过25年行业历史的家族企业。灯罩的行业时季节性的。夏天是淡季,销售旺季是在各种假日前。灯罩制造商分为四大类:灯具制造公司、独立灯罩制造商、中低质量的灯罩制造商和优质灯罩制造商。凡恩戌灯罩公司属于最后一类。由于运输成本相当高,该行业的竞争是地区性的。公司所在地区只有一个最接近它的竞争对手——西尔克,一家具有60年历史的灯罩公司,其年销售额达到200万美元。
1.2.2 凡恩戌灯罩公司的客户情况
作为优质灯罩的制造商,凡恩戌灯罩公司有着稳定而忠诚的客户基础。它的年销售额的60%以上都是由销售到高级百货商店的产品创造的。凡恩戌灯罩公司总共有65个大客户,其中45个客户占到总销售额的80%。和中低价灯罩的客户不同,凡恩戌灯罩公司的客户在做购买决策时考虑的不仅仅是价格。这些客户把产品质量和产品交付看的和价格一样重要。因此,凡恩戌灯罩公司50多年的无瑕疵产品和服务为公司建立了很高的声誉,并形成了十分忠诚的客户基础。
1.2.3凡恩戌灯罩公司盈利能力和潜力
凡恩戌灯罩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极高的声誉,公司有比较好的盈利能力。我们最看重的是凡恩戌灯罩公司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因为公司的基础很好,虽然销售率在下降,那是由于公司本身消极的态度,但是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影响不大,而且通过对公司的重组改造,从长期来看,公司会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和盈利前景。
1.2.4凡恩戌灯罩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状况
凡恩戌灯罩公司的管理层包括办事事经理和生产主管。这两个管理人员都是长期在凡恩戌灯罩公司工作,对公司的各种情况很熟悉。从公司现在良好的运行情况可以看出,公司的管理层的工作是很有成效的。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要加强其营销管理,可以考虑高薪引进营销管理人员,最好是在灯罩行业长期工作过的,有广泛良好的客户关系网。
凡恩戌灯罩公司的一般员工有16名。这些员工认为凡恩戌灯罩公司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公司,主要因为公司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很不错。公司现在考虑的是如何留住这些员工,这些员工经验丰富而且热爱和专注自己的工作,这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是公司无瑕疵产品和服务和最好保证。
2 创业战略性方案简述
凡恩戌灯罩公司开出了800000美元的公司总价,但斯蒂夫可议价让凡恩戌家族接受745000美元的总价。通过上述对公司行业地位和前景、盈利能力和潜力的分析。我们认为由有以下方案可供选择:
2.1收购资金来源方案
方案一
在总价中,斯蒂夫和米氏尔用支票付75000美元,自己投资50000美元作为起始点。其他资金来源如下:第一,凡恩戌灯罩公司有些资产可以作为抵押品抵押以得到一项小企业管理机构提供的贷款。如果银行同意给斯蒂夫贷款,那么美国政府就可以对至多85%的贷款提供代保。这样,政府可以承担一定的风险,因而可大大降低贷款利息的成本。第二,斯蒂夫可从某些州和某些为投资本地企业而当地贷款项目来获得其他债务融资。芝加哥就有这样一个项目,斯蒂夫有希望筹集到100000美元。另外50000美元有可能从伊利诺州的贷款项目中获得。第三,采取某种形式股权融资的方法,让每个贷款人在没有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占有一定的股权,确保可得到分红。第四,成为mesbic(少数民族小企业投资公司),这样斯蒂夫能够通过政府担保从个人或商业银行筹集到四倍于他们股权资本的贷款。
通过上述方法的到资金,由于资金来源信度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但是,也正是因为资金来源多样化,斯蒂夫在进行公司管理决策时,考虑到客观实际因素,有可能受到决策限制而不敢创新。
方案二
在总价中,斯蒂夫和米氏尔用支票付75000美元,自己投资50000美元作为起始点。剩余资金来源可如下考虑:利用美国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通过对企业发展的全面考察,做出详细的企业发展报告,以此作为申请风险基金的依据,向某些提供风险基金的投资企业申请贷款项目来获得风险资金,作为收购凡恩戌灯罩公司的资金来源。而避免多渠道获得资金。
这种方案投资风险高,适用于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而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凡恩戌灯罩公司的盈利能力大于风险投资,此方案也可行。
2.2机构重组方案
方案一
虽然斯蒂夫和米氏尔将成为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但他们对灯罩行业并没有深刻理解,所以在管理决策时会遇到一定困难,但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可考虑如下做法:考察公司员工的忠诚度,对他们进行筛选,保留一部分忠诚度高的员工,即对公司进行“部分换血”。这样做,不仅可以在公司中建立一定的威信,还可以保证盈利。
方案二
斯蒂夫在接管凡恩戌灯罩公司后,为了在决策时使得命令、计划等顺利贯彻,做到对公司的完全接管,他也可以对公司进行“全部换血”。无论是管理层人员,还是从事各种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全部从外界重新招聘。这样,可以保证对人力资源的了解,便于对人员的管理,但在一定时期内,将要影响公司的营业,甚至会出现亏本现象。
2.3创业发展战略方案
方案一: 破釜沉舟,全力以赴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斯蒂夫和米氏尔的志向远大,雄心勃勃,而且他们非常专注,并格外勤奋努力的进行对凡恩戌灯罩公司的收购。全力以赴的机会一般说来,只有一次,创业者需要的是刻不容缓,必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凡恩戌灯罩公司的灯罩在质量上占有优势,但是公司的营销渠道不够完善,1983-1986年的销售增长率只有1.3%,如果按着个趋势发展下去,公司的市场份额会逐步下降。所以很有必要对公司的营销渠道和营销人员进行重组。营销渠道的重组对于公司创业有着很重要的意义:1.对于融资的影响,虽然公司有很好的产品和品牌效应,但是风险投资公司(还包括各种融资机构)也会注意到凡恩戌灯罩公司的销售率有逐年下降的趋势。所以只有重组其营销渠道,给融资机构一个很有说服力融资申请报告,才能顺利的获得所需的资金。2.由于现在公司所有者对营销的消极态度和一些老客户对公司所有权变更所带来的营销政策变化的担心和忧虑,所以从公司长远利益考虑,要建立一套以客户需要为导向的客户关系管理机制。利用公司产品良好的质量和品牌优势,把其营销渠道建立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对公司进行“二次创业”。
这个方案可能会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效益,而且有比较大的投资风险和营销风险,但是对于公司长远的发展有很好的盈利前景。
方案二:以不变应万变
考虑到斯蒂夫和米氏尔对于灯罩行业不够了解,在短期内无法做出完善的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所以在收购公司后,不改变公司的业务主向、管理层和营销渠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加强,这是进行创业的关键,由于管理层的忠诚度很高,为了保持公司过渡期的稳定,尽量降低风险,对管理层的人员不做变动。对于营销,应加强于老客户的联系,稳定和他们的合作关系,表明公司对他们的重视不会因为所有权的改变而削弱。
这个方案就是突出一个词“稳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公司长期发展来说,缺乏前进的动力。在美国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容易被对手击跨。
3. 最终选择的方案
从分析中,我们最终的选择方案为收购资金来源方案、机构重组方案和创业发展战略方案的每个第一个方案。
3.1选择的原因
我们选择收购资金来源方案一是因为:多渠道融资可以降低融资风险,而且国家贷款的利息比较低,虽然相对于第二种方案来说,公司决策是要考虑多个投资商的利益问题,这会对决策效果产生影响,而且融资的手续麻烦,但是比风险投资所收的压力比较小,综合考虑还是方案一最优。
我们选择收购机构重组方案一是因为:虽然第二个方案可以建立自己的威信,让自己的计划和决策顺利得到贯彻,但是人员变动太大会对剩下员工的心理留下阴影,尤其是在公司刚刚更换所有人时,员工对自己的前途是很敏感的。而第一方案是从行业竞争的角度出发,留下人才的成本远小于招聘新员工的成本。而且公司的员工是一支经验丰富且专注工作的劳动队伍,对公司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选择创业发展战略方案一是因为选择这个公司创业是经过多方比较看重其长远发展的潜力。相对于第二个方案来说,虽然短期利益会受影响,但是从长期来说,完善公司的营销渠道,开发新客户是公司发展的关键。
3.2创业所需的资源
充足的流动资金,经验丰富的营销人员,开发更多的灯具制造商代表
3.3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从公司内部来说,由于竞争激烈,在公司的过渡期里,员工的心理可能会产生变化,其竞争对手会挖墙脚,而且新员工与老员工有一段磨合期,会对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 从公司外部来说,由于所有权的变更,重大的客户可能会对产品质量和服务产生信任危机。造成公司销售额和利润的下降。
对于公司内部问题,公司管理层要对员工进行安抚,稳定员工的心理波动,对员工加强培训,进行人性化管理。对于公司外部问题,公司要加强与重要客户的联系,要让客户相信: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以及对他们的重视是始终不会改变的。
参考文献:
1. 【美】杰弗里.蒂蒙斯着,周伟民、田颖枝译 “创业学译丛”, 第1-5册,华夏出版社出版,《创业者》『凡恩戌灯罩公司』案例,第59-76页。
2. 陈德智,《创业战略选择》,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12月
3. [美] 唐纳德.萨尔,《应对创业挑战的策略》,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3年1月
4. 相关互联网站
④ 法律法规案例和分析
【案例】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
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解答】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⑤ 案例分析,请详细解答
该公司涉嫌操纵股市,我国新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针对单位实施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刑法该条第二款还专门规定:"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⑥ 分析汇丰(或者别的跨国银行)跨国银行 分别说明三大优势内部化优势 区位优势 所有权优势 找实例说明 ~~~
这个简直可以写一篇论文了,花钱买还差不多,唉
⑦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坦明,在分析客人投诉时,有一个"85~15"模式。意思是说,客人的一般投诉中,真正造成投诉的原因,员工责任往往只占15%-20%,其余80%以上多是程序上、管理上,或其它的原因,换言之,大部分原因在于酒店的管理。
被投诉的虽然是小陈、小李,但实际问题出在管理上。在月初客源转差的情况下,管理员把员工整个月的休息日,统统在月初就安排完毕,在客源好、工作繁忙、没有休息日的情况下,员工要连续工作20多天。该宾馆的管理者,从方便自身管理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科学、合理地安排员工休息,致使员工当需要休息时勉强上班,造成客人投诉,影响了服务质量。 如果管理员A在考虑员工的工作、休息时,能从员工的角度出发,适当地安排休息日,这样员工在遇到身体不适,家中有事时能适时的休息,调节好身心,能以饱满的姿态再次投入工作。所以在管理上我们要倡导美国假日旅馆集团的格言: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顾客。没有使员工满意的工作场所,就没有使顾客满意的享受环境。
综上所述,员工的状态极大影响着饭店产品的质量,对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能通过对其状态的调整间接控制饭店产品质量。管理者在制定管理方案时,应多从员工的角度考虑,为员工创造一个轻松、愉悦的工作环境,使我们的服务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人需求,为饭店效益创造出更好的业绩。所以,在此,提出本文论点:有效的“人性化”人力资源管理对饭店产品的影响。
一、员工状态对饭店产品质量的直接影响
饭店的核心内涵是服务。无形服务质量决定饭店产品所能产生效益的质量。它是一种软要素,是一种特定的氛围。饭店要努力营造独特的服务氛围,把创造声誉、形象和服务特色作为经营活动的基础。同一饭店不同员工服务质量、素质、水平的不同是饭店产品隐性的差异。服务人员应具有生动活泼和极富人文特色的感染力,能影响游客心理,显示地域特色。饭店产品的实现更要求有服务人员周到、热情的服务。
饭店员工作为服务的主体,其状态对服务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酒店的员工能不能向客人提供优质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个人的身体、心理及工作环境等方面的状态。
1、 身体状态:饭店工作人员要求有健康的身体。首先,饭店人不能有传染性疾病,这是
绝对不允许的。我们有责任为客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其次,服务业是非常辛苦的工作,每天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旦客人有什么需要,我们就要竭力为他们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所以要求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来承担来自个方面的巨大压力。上文中的小陈就是因为身体上的不适影响了服务质量受到了客人的投诉。
2、 心理状态:饭店工作人员的心理是否健康,心情是否愉快是优质服务得以实现的最关
键的保障。对服务行业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清醒地看到服务工作不是“低三下四”服侍人的工作,我们的职业是崇高的,我们发自内心地为客人提供真诚服务,以提供一流服务而自豪和骄傲。此外,还要求有愉快的心情。真诚服务的十把金钥匙中有一条就是时刻保持微笑。特别提到的一点是我们需要的不是简单的机械性的笑,是内心快乐的外在体现。我们要分享客人的快乐,当客人不开心时,我们要传递快乐,为他们化解忧愁。最后,我们要对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据分析,饭店员工受挫折之后有以下不良反应:①攻击。这是一种强烈的愤怒情绪,为了缓解心理压力,宣泄苦闷,采用怒目而视,反唇相讥、拉扯等方式向引起挫折对象进行直接攻击,或转向攻击,发泄到无关的人或事。②冷漠。对一切漠不关心,过度压抑自己,产生自暴自弃的情绪,直至最终离职而去。③逃避。放弃追求。如某员工提出自认为好的建议,却遭他人讥笑,于是从此再也不提建议,整日消极度日。④自戕。是指个别员工思想不开展,又长期得不到领导及同事的关怀,一旦发生了错误,把所有的原因归咎于己,迁怒于己,自戕,甚至厌世轻生,用自我惩罚的方法向他人或社会示威。由此可看出,出现了问题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要对员工进行积极的引导,使其一直保持健康心态投入工作中。
3、 环境状态:任何一个人要作出好的工作成就都要求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饭店就是我们
的工作场所,就是工作环境。饭店的卫生情况不言而喻要求绝对的一尘不染,这样的环境不仅使客人舒服,也有利于员工维持愉快的心情,这是饭店工作的一大优势。其次,我们还讲究一个心理上的环境。大家感觉处在一个集体中,每个人都在尽自己的一分力,人与人之间相互以来,是和谐的相互合作关系,上下级这间也有着良好的工作关系。例如:日本的经理在处理组织和群体中自然而然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和不完善方面比美国的经理们出色。这是因为在日本,人们认为相互依赖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并且希望相互依赖。“一个日本领导主要的资格是要被团队成员接受,而其专业的特长只不过是被接受的一个组成部分。”相互依赖还表现上下级关系中,在日本的公司,非常强调团队协作,上级必须花相当多的精力培养与下级的关系。基于此,日本公司的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二、有效的“人性化”人力资源管理对饭店产品的间接影响
随着饭店业的迅猛发展,饭店业内竞争加剧。虽然在魏小安旅游企业竞争三阶段的划分中,我们还基本处于低级价格竞争阶段,但朝高一阶段发展即实现质量、文化竞争是必然的趋势。而这种竞争也越来越要求人才、员工整体素质的竞争,也就是饭店所拥有的人力资源的较量。在知识经济发展阶段具有良好知识素养的人力资源是饭店最重要的资产,培植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是人力资源的管理。只有对人力资源进行科学而有效的开发和管理,才能使饭店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饭店人力资源管理,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饭店员工进行合理的培训、组织与调配,使饭店人力、物力经常保持最佳比例,同时,对饭店员工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适当的引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期实现饭店目标。
人力资源管理是饭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①饭店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人的服务是构成饭店产品主要因素,这必然要求要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②人的行为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身体、个性、人际关系、社会评价等,行为的不稳定性就导致了服务质量的不稳定性,所以我们要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③人的行为是饭店产品的一部分,客房、餐饮等必须与员工提供的消费辅助性行为结合才能实现其价值。④饭店工作有其重复性,员工每天面对同种工作,难免不枯燥,因此,服务性行业的人员流动性远远高于其他产业。我们要很好地作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视工作为乐趣,同时更要科学地安排和设置岗位。⑤饭店的产品都是在员工与客人面对面的交往中实现的,客人对饭店产品的主观感受也就主要来自员工的个性化、高质量服务,所以我们更要有效地控制好饭店的人力资源。
在经过大饭店时期、商业饭店时期的积累后,现代饭店集团时期的人力资源管理更注重管理科学的运用,在此基础上本文特别强调的是“人性化”人力资源管理对饭店产品的积极影响:
1、 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加收益。专业化的知识和人力资源的积累可以产
生效率的提高、成本的下降和收益的递增,从而使企业能够以比竞争对手更低的成本提供同样的服务。“人性化”的管理则更能实现这一点。我们贯彻“员工第一”的原则,使员工真正感受到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产生对工作和集体的无限热爱,以最大的热情和耐心投入工作中。既然自己是集体的一员,就会努力为之作出贡献,在不自觉中就杜绝了懒散、故意怠工等现象的出现,员工始终确保自己以高效率的精神状态出现在工作岗位上,自然实现了工作的高效率,这比刚性的管理强过许多倍。
2、 有利于实现饭店产品的标准化。饭店产品的标准包括许多具体的方面:工作标准,如
客房床单每日更换一次,大堂地面每天定时除尘;程序标准,根据时间顺序将服务环节有序排列,做到服务工作有序性;效率标准,指对客服务中的实效标准,保证客人得到快捷、有效的服务;设施用品标准;状态标准,如电器能正常使用,保证24小时的热水供应;态度标准,服务人员提供面对面服务时应表现出的态度和举止礼仪所作出的规定,如站立服务时应面带自然微笑,不得前倾后靠,双手叉腰、抓头挖耳等;技能标准,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服务素质和应达到的服务等级水平和语言能力,如30分钟打扫一间客房;语言标准,要求使用标准化语言;规格标准,对各类客人应达到的礼遇标准,如对多次入住的客人,要求能叫出姓名,住豪华套房的客人,要求提供印有客人烫金姓名的信封,对VIP客人,要求在客房中摆放鲜花、果篮等;服务质量检查和事故处理标准。如此多的标准,如果员工只是简单将其视为章程,程序式执行,这无疑会使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反之,我们如能使员工在思想上加强认识,这些标准在会在自然中顺利实现。有人曾发现过服务人员在打扫客房时用床单擦拭茶杯,因为客房不能进行电视摄像,我们无法对服务人员的某些服务进行监控,所以只有当员工有高度自觉性时才能实现服务的规范化操作。
3、能有效创新,创造出竞争对手无法提供的个性化服务。饭店提供给员工好的工作环境,优惠的工作待遇,使其能安心、愉快的工作并意识到工作上的成就是人生的一大追求,员工会自觉进行创新,随时应客人的需要为其提供超值服务、个性化服务,为饭店赢得良好的声誉。而且创造这些服务的人力资本的能力是很难被模仿的。因为知识的创造具有专业性、知识的积累具有长期性、知识的表达具有隐含性、知识的分布具有分散性、知识的运用具有整体性,而这些必须通过应用和实践才能获得。所以饭店完全可以凭借独一无二的人力资本来创造自身独特的价值,塑造竞争优势。
三、怎样实现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
饭店人力资源管理包括量和质两方面的管理。量的管理就是通过对饭店员工的培训、组织和协调,使人力和物力经常保持最佳比例和有机的组合,使人和物都充分发挥出最佳效益。质的管理就是对饭店员工的心理和行为进行管理,即调动员工和员工整体的主观能动性。与数量管理相比,质量管理应是饭店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
饭店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即饭店人力资源运动过程所包括的形成、开发、分配和使用四个主要环节。饭店人力资源的形成主要是指对具备各种劳动能力的人及其体质、智力、知识和技能的发现;开发是指潜在人力资源向现实人力资源的转化;分配是指饭店将不同的人力资源,根据不同的需要投向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使用是指饭店各部门对其所拥有员工的能力加以发挥、运用、并使员工完成饭店所指定的任务。
饭店人力资源管理的程序包括人力资源需要量的确定,工作岗位与工作职位的设计,机构设置与定员,人员配备,劳动纪律管理,员工激励与领导。下面将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来考虑怎样对饭店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
1、 人不同于机器,在作出人力资源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点。马斯洛讲人有自我实现的
需要,我们要做的就是使员工能实现自我。我们不能为每个人设定相应的岗位,但是我们要做到为每个特定的岗位找到最合适的人选。使每个人能在属于他的岗位上感受到工作的乐趣,满足其受人尊重、自我实现的高级需要。此外,我们要科学地考虑每个人的身体、心理承受能力,确定好员工数量,既不人浮于事,又不超负荷工作。在此前提下,可以任用那些快乐的员工、友善的员工、充满激情的员工。即使他们没有任何饭店工作经历,兴趣和热情驱动他们爱自己所做的事,知道该怎么做来取得成功。
2、 针对饭店工作的重复性特点,可以提倡多岗位培训制度。饭店产品是一个具有内在联
系的有机整体,它要求饭店员工必须是专才又是通才。多岗位培训能有效解决员工休假、生病、业务量的突增以及顾客额外的需求导致的饭店内部出现的工作缺位现象。此外考虑到人有好奇心,有寻求冒险、迎接挑战的需要,多岗位培训为员工带来了诸多挑战,减少了长期重复同样工作而产生的厌烦情绪,增加了新鲜感,它还提高了每个人工作效用,降低了整个饭店的工作成本,工资水平上涨。充满冒险和刺激且待遇丰厚,再加上服务业本身的一种成就感,饭店的员工又怎会流失呢。
3、 建立一种团队意识。管理人员要首先提高认识,不要认为自己就高人一等,任何人都
是平等的。从饭店总经理到普通员工,人格都是平等的,这适用于现在有人提出的一种“资源交换论”:在任何时候,人们都是拥有自己独特的资源的,人们聚在一起,实际上是在进行一场资源的重新组合和交换。要认识到每个人都其存在的价值,饭店离开哪一个部门的工作都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饭店产品。饭店可以定期举行一些活动,增进部门间的交流和相互理解,提高饭店本身的凝聚力。要在饭店管理中树立起“共存共亡”的意识,高层管理人员在公事处理上应避免接触一般的员工,自觉遵守并维护分层负责的行政体系,让中下级干部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权利,而在生活上应多给予员工细心的关怀。如在分配休息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每个员工在自己生日时能拥有自己的一天,当然这可以在其他休息时间中扣去,但员工一定会拥护饭店这一贴心的安排的。
4、 要不时对员工进行培训,并且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任何事物都上不断向前发展的,
不论你以前的理论知识掌握得有多全面,只要你不学习,马上就会被淘汰。我国饭店业是最早与国际接轨的产业,也就较早地认识到在职培训的重要性。要特别强调的是要理论联系实际。瑞士洛桑旅馆学校有一条著名的格言:任何已经获得的理论知识应该立即由实践经验确认巩固。我们要给予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让员工能充分的实践理论。此外,这里还要提到的是对员工心理承受能力的培训。饭店业是典型的服务行业,奉行的是“顾客永远是对的”,那么在许多时候,员工要受得委屈,受得气。对于员工受委屈,受气后的不良反应,要积极地疏导,如:宣泄疏导,可以建立情绪发泄室或组织员工参加踢足球等剧烈体育活动;补偿疏导,可以为员工设立另一个代替目标,更换工作环境或进行实质性补偿,设立委屈奖等。
5、 对待员工要一视同仁。这里不是讲经济上的平等,吃大锅饭,是讲在人格上要公平,
不能歧视底层服务人员。在此,要特别提出的短雇工和实习生问题。上海花园酒店合理使用富裕劳力,大量雇佣短雇工。酒店为短雇工创造了平等的工作氛围,决不允许歧视、欺侮等现象的出现,曾严肃处理过几起欺侮短雇工的事件,在酒店树立了公平竞争的良好气氛。短雇工除了工资与标准工不同外,其他都同等待遇,作出了成绩同样受到表扬,工会也同样会为他们争取合法的权益。在这种激励下,短雇工爱岗敬业,工作热情积极向上,赢得了客人的一致称赞。不少短雇工已经升任领班,有的还当上了管理人员。饭店的这种行为不但没有降低五星级饭店的服务水准,反而带来了诸多效益,获得了良好的声誉。此外我们应给予实习生特殊的待遇。他们是很特殊的员工群,在一般来说,实习生多是高校或职业学校的学生,他们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稍加训练将成为未来酒店业的栋梁。某些酒店对于实习生很不重视,有时甚至故意突出其与正式工的差异,使他们感受不到温暖,甚至受到心理上的伤害,这样酒店就流失了最宝贵的人力资源。
6、 发挥工会的作用,引导员工关心、参与饭店的管理。管理人员应在团结精神的指导下,
注意听取员工的意见,多与员工进行建设性的对话。任何人都不会比基层员工更了解自己岗位的现状及发展状况,管理者只有在重视他们的想法,考虑他们意见后作出的决策才能符合现实发展的需要。
7、 倡导里兹·卡尔顿饭店提出的“自我导向工作团队”措施。其基本思想是为员工营造
自由的空间,能够激励并释放他们的潜质,培养和增强各自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团队产生的最惊人的效用是——升级效应,通过授权员工行使原属上一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因此每个人都以比从前更快的速度在成长,极大地刺激了工作积极性。里兹·卡尔顿集团成员之一Tysons Comer实施这一措施,95年管理人员数量从60人减至28人,节省开支70万美元,员工年流失率从56%降到35%。更明显的是集团对该饭店的满意率从70%升至95%,员工满意率从75%提高到92%,顾客满意度也得到提高,事故明显减少。看到他们的成功经验,我们应努力为员工创造一个能使每个人独立和主动工作的环境。
8、 鉴于本文开始提到的案例,最后提出的是人力资源部应对业务部门的安排进行必要的
监督。时刻提醒业务部门考虑员工的承受能力,给员工以休息、调整的机会。要注意保护员工的应有的权利,作好对员工的服务工作,使其能免去后顾之忧,全付身心地投入工作中。
⑧ 企业战略的案例分析
沃尔玛
1955年,当美国著名财经杂志《财富》首次推出“全球500强”排行榜时,它尚在孕育之中。历经数十年的风雨历程,却使它在2002年、2003年、2004年连续荣登《财富》“全球500强”之首。它就是铸就“环球商业神话”的美国沃尔玛零售连锁集团。
沃尔玛的辉煌成就令人很难置信它从无到有,直至独霸一方的发展历程仅有短短数十年。1940年,沃尔玛公司的创始人山姆·沃顿(Sam Walton)获密苏里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二战期间,沃尔顿服役于陆军情报团。1950年山姆·沃顿在美国阿肯色州本顿威尔镇,开办了店名“5-10美分”的廉价商店,只是当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1962年,沃尔玛公司开办了第一家连锁商店,1970年建立起第一家配送中心,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1983年,第一家山姆俱乐部建立。1988年,第一家沃尔玛超级购物中心(Supercenter)开设。1991年,沃尔玛年销售额突破400亿美元,成为全球大型零售企业之一。据1994年5月美国《幸福》杂志公布的全美服务行业分类排行榜,沃尔玛1993年销售额高达673.4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18亿多,超过了1992年排名第一位的西尔斯(Sears),雄居全美零售业榜首。1995年沃尔玛销售额持续增长,并创造了零售业的一项世界纪录,实现年销售额936亿美元,在《财富》杂志95美国最大企业排行榜上名列第四。事实上,沃尔玛的年销售额相当于全美所有百货公司的总和,而且至今仍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
截至2001年4月15日,该公司在国内外共有4249家连锁店,分为折扣商店、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家居商店四种形式,全部由该公司控股,实行直营连锁。遍布美国、墨西哥、加拿大、波多黎各、巴西、阿根廷、南非、中国、印尼等处。它在短短几十年中有如此迅猛的发展,不得不说是零售业的一个奇迹。让我们看一下沃尔玛是怎样打造这一奇迹的。
一、以顾客为导向 沃尔玛坚信,“顾客第一”是其成功的精髓。1985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列为首富,1992年美总统自由勋章获得者,沃尔玛庞大事业的缔造者山姆·沃尔顿这样说过:“我们的老板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的顾客。是他付给我们每月的薪水,只有他有权解雇上至董事长的每一个人。道理很简单,只要他改变一下购物习惯,换到别家商店买东西就是了。”沃尔玛的营业场所总是醒目地写着其经营信条:“第一条:顾客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如有疑问,请参照第一条。”
沃尔玛这种服务顾客的观念并非只停留在标记和口号上,而且深入到经营服务行动。沃尔玛店铺内的通道、灯光设计都为了令顾客更加舒适;店门口的欢迎者较其他同行更主动热情;收银员一律站立工作以示对顾客的尊敬;当任何一位顾客距营业员3米的时候,营业员都必须面向顾客,面露微笑,主动打招呼,并问“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沃尔玛力图让顾客在每一家连锁店都感到“这是他们的商店”,都会得到“殷勤、诚恳的接待”,以确保“不打折扣地满足顾客需要”。正是这事事以顾客为先的点点滴滴为沃尔玛赢得了顾客的好感和信赖。
二、天天低价 沃尔玛一直特别注重价格竞争,长期奉行薄利多销的经营方针。沃尔顿的名言是:“一件商品,成本8毛,如果标价1元,可是销售数量却是1.2元时的3倍,我在一件商品上所赚不多,但卖多了,我就有利可图”。所以,沃尔玛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销售的商品总是最低的价格”。在同类商品中,沃尔玛的价格要比最大的竞争对手之一凯马特的价格低5%。然而,维持长期低价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沃尔玛之所以能长期保持价格优势还得益于其有效的成本控制。
1、争取低廉进价。沃尔玛避开了一切中间环节直接从工厂进货,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使之具有强大的议价能力。更重要的是,沃尔玛并不因自身规模大、实力强而以肆意损害供应商来增加自身利润,而是重视与供应商建立友好融洽的协作关系,保护供应商的利益。沃尔玛给予供应商的优惠远超同行。美国第三大零售商凯马特对供应的商品平均45天付款,而沃尔玛仅为平均29天付款,大大激发了供应商与沃尔玛建立业务的积极性,从而保证了沃玛商品的最优进价。
2、完善的物流管理系统。沃尔玛被称为零售配送革命的领袖。其独特的配送体系,大大降低了成本,加速了存货周转,成为“天天低价”的最有力的支持。沃尔玛的补充存货的方法被称为“交叉装卸法”。这套“不停留送货”的供货系统共包括三部分:
高效率的配送中心。沃尔玛的供应商根据各分店的订单将货品送至沃尔玛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则负责完成对商品的筛选,包装和分检工作。沃尔玛的配送中心具有高度现代化的机械设施,送至此处的商品85%都采用机械处理,这就大大减少了人工处理商品的费用。同时,由于购进商品数量庞大,使自动化机械设备得以充分利用,规模优势充分显示。
迅速的运输系统。沃尔玛的机动运输车队是其供货系统的另一无可比拟的优势。至1996年,沃尔玛已拥有30个配送中心,2000多辆运货卡车,保证进货从仓库到任何一家商店的时间不超过48小时,相对于其他同业商店平均两周补货一次,沃尔玛可保证分店货架平均一周补两次。快速的送货,使沃尔玛各分店即使只维持极少存货也能保持正常销售,从而大大节省了存贮空间和费用。由于这套快捷运输系统的有效运作,沃尔玛85%的商品通过自己的配送中心运输,而凯马特只有5%,其结果是沃尔玛的销售成本因此低于同行业平均销售成本2-3%,成为沃尔玛全年低价策略的坚实基石。
先进的卫星通讯网络。巨资建立的卫星通讯网络系统使沃尔玛的供货系统更趋完美。这套系统的应用,使配送中心,供应商及每一分店的每一销售点都能形成连线作业,在短短数小时内便可完成“填妥订单→各分店订单汇总→送出订单”的整个流程,大大提高了营业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3、营销成本的有效控制。沃尔玛对营销成本的控制非常严格。沃尔玛的广告开支仅相当于美国第二大连锁店西尔斯的三分之一,每平方英尺销售额比美国第三大连锁店凯马特高一倍。沃尔玛的营销成本仅占销售额的1.5%,商品损耗率仅为1.1%,而一般美国零售商店这两项指标的平均值分别高达5%和2%。这些都使得沃尔玛实施低价策略的实力进一步加强。
三、“一站式”购物新理念 在沃尔玛,消费者可以体验“一站式”购物(One—Stop Shopping)的新概念。在商品结构上,它力求富有变化和特色,以满足顾客的各种喜好。其经营项目繁多,包括食品、玩具、新款服装、化妆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肉类果菜等等。 联想
联想收购IBM,终于进入了IT豪门的行列,如同一支NBA球队进入了贴身拼杀的淘汰赛。结局将会如何,企业诊断给你答案。
2005年2月,惠普公司在台湾地区出人意料地打出 “连想,都不要想”的广告,将竞争对手明确地锁定联想。尽管这很可能是惠普台湾公司使出的一记“损招”,而并非是惠普总部的“本意”,但是从中仍可以嗅出,世界PC市场对联想并购案的重视,以及那审视目光下隐藏的隐隐硝烟。
长期以来,国内市场品牌PC在DIY市场过渡繁荣的阴影下,一直成长艰难。DIY电脑长期占据国内PC总销量70%左右的份额。尽管自2001年以来,品牌PC的销量逐年稳步提高,但是相比国外市场,仍旧是需求有限而品牌过剩。
同时,作为国内PC厂商必须要考虑到的是,国内消费者因为软件消费成本低廉,PC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虽然品牌PC迎来了大幅增长的“春天”,但是笔记本电脑的不断降价,使台式机市场的未来更蒙上了一层面纱。笔记本的生产和销售能力,正是国内PC厂商的弱项,国际品牌的强项。
联想作为国内品牌电脑市场占有率最高的生产厂商,选择收购IBM的PC事业部,无疑是为自己推开了一扇通向富饶田野的窗,从拥挤狭小的窄室,走向广阔无垠天地。
国际PC市场,特别是以欧美、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市场,品牌PC仍旧有比较宽裕的市场空间,品牌密集度也远远低于国内。同时,IBM的笔记本生产和研发技术,一向持行业之牛耳,品牌认知度在市场上也是较高的。用17.5亿美元再加上7.05亿美元的服务费用,买来哪怕仅仅5年的市场拓展时间,其中蕴含的机会和利润,都很有可能是超值的,何况还能节省不菲的国际市场宣传、渠道建设的费用,从这个角度分析,联想的收购无疑是值得的。
正如联想自己发布的分析报告中称:在收购IBM PC业务之前,联想只有大约3%的收入来自于国外,而且主要是东南亚国家。如果想充分打入欧美市场,仅靠一己之力,树立品牌,打通渠道,无疑是得不偿失的。而借并购IBM之机,首先可以借助IBM的品牌提升国际地位和形象;其次可以获得IBM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再次,渠道和销售体系也将为联想的国际化步伐在一定程度上铺设好道路;最后,可以更好地学习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能力。这对于一心想走国际化路线的联想而言,的确是无出其右的选择。
但是,联想此次“蛇吞象”式的收购之举,也给联想带来了难以预料的风险:首先是管理问题,缺乏国际管理经验的联想,能否驾驭得了这艘刚刚“驶向大海的江轮”?其次是资金问题,后续的大量资金投入对于500强中名符其实的“小老弟”来说,能否承担得了庞大的支出?联想品牌能否继续保住曾经属于IBM的客户忠诚度?直接面对DELL、HP等世界巨头的竞争能否“先为不可胜而后求胜”?
无疑,联想若想在成功收购之后继续他的成功,就必须妥善解决上述一些问题。《中国财富》企业研究所在汇总大量的资料,进行多方面访谈后,认为2005年起,联想必须做好三项最重要的企业改造,才能真正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成为继“蓝色巨人”而后崛起的“红色巨人”。
1.所有权策略:
国际上的跨国公司采用的所有权策略有三种;1.股份占有 2.非股份参与 3.战略联盟.而联想此次用17.5亿美元再加上7.05亿美元的服务费用收购IBM的PC事业部就是一次典型的战略联盟式的所有权策略.
2.转让定价策略:
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跨国公司与其他国家的企业或同一国家的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商品和劳务的交换;二是跨国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的交换。
3.经营方式策略:
虽然在19末期,很多跨国公司就营业额来说已经具有当今世界公司的雏形,但真正实行复数产品生产的产品结构的公司,也就是综合型多种经营的跨国公司,从七十年代以后才得以迅猛发展,其业务经营的范围形象地说,就是“从方便面条到导弹”,几乎无所不包。例如,美国杜邦公司和联合化学公司,联邦德国巴登笨胺苏打公司和赫希斯染料公司,英国柯尔兹化学公司,日本朝日化学公司和住友化学公司等化学工业公司。除了经营化学工业产品以外,还兼营制药、食品、化妆品、首饰工艺品、纺织、冶金、电子、化肥、农药、运输和旅馆业等各种行业。
4.技术产权资本化策略:
在联想“蛇吞象”并购案之后,专家和媒体置疑最多的,是联想与IBM合并之后,企业文化能否融合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仅仅是一种猜想,其核心本质是:联想能否保留住原IBM团队中的精英,并通过注入新鲜血液使长期亏损的IBM PC部门实现赢利。在保持IBM一贯严谨、负责、技术领先的传统基础上,联想通过注入新鲜的血液,使其重新活跃,文化融合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尽管在收购合约中,联想甚至将关于保留原IBM员工福利和待遇的条款近乎“苛刻”地写入其中,但是在接受采访过程中,很多员工表达的却是与联想的初衷完全相反的声音。有些员工甚至认为:以前作为蓝色巨人麾下的员工,有一种自豪感,但今天却要为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工作,于心颇有不甘。对此,联想必须尽快出台有效的内部宣传,强调联想的价值,与员工产生共同意识。同时强调将带来更好的薪酬绩效方案,使员工的努力获得更高的回报。
⑨ 经济学案例分析
第一个是股票涨跌.摄及到如下原理.
1、股票涨跌是二级市场的操作。
2、简言之,买的人多就涨,卖的人多就跌。(举例表述,因为我刚才的形容有偏差,例一只股票当前10元价位,有人卖有人买则10元,如有人出11元买,却无人卖,则为11元,依次类推,是为上涨,反之下跌)
3、个人感觉,公司业绩好坏对股票涨跌影响不大,股票涨跌主要由题材及政策消息面主导。例如,奥运会前可买北京旅游。熊市时绝大多数都跌,牛市时,绝大多数都涨。政府一个信号就能主导股市涨跌。
股票的涨跌有宏观面及基本面的原因,主要的还是资金面或者受主力的关照程度。
第二个是经济恢复理论.股票板块轮动规律.
第三个是宏观调控规律,分解如下.
在当今世界,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经济运行无论是市场唱主角还是政府唱主角,都带有混合经济的色彩。纯粹的市场经济或纯粹的计划经济都是不现实的。大多数国家都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在市场失灵时,政府对经济进行一定的干预,使经济运行回到原来的均衡区域。房地产无论是作为消费品还是投资品,都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各国政府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干预程度则依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像美国这样自由市场经济运行得较好的国家,政府对市场干预较少。而像新加坡这些新兴市场国家,在市场刚起步阶段,政府做了大量建设性的工作,待市场较为成熟后政府逐渐淡出,将大部分任务交给市场完成。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在政府决定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化分房,实施住房的商品化、货币化、社会化后才开始起步。房地产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产业,但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支柱产业。但由于起步晚,加之发展不完善,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起伏性波动和其他一些较为典型的初级市场特征,如投机气氛较重,市场运行机制不规范,有关法律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常会采取一些经济、法律、行政的措施对经济进行干预,以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政府在推出一项政策前,首先应该明确,基于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目标应是为了保持市场的均衡发展,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是一些媒体所宣传的提高住房需求,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经济学上对政府政策进行评价,很重要的一点是看该项政策能否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运行质量。本文拟对我国政府当前若干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经济学分析,来权衡其利弊得失,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 房地产产业政策分析
产业政策是指示产业发展方向、规划产业发展目标、调节各个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结构产业化的措施和手段的总和,是整个经济政策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有: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促进和限制政策等。产业政策对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具有特定的导向功能,在现代经济增长过程中起着市场机制难以替代的制衡和稳定作用。政府在实施产业政策时,其取向是产业发展目标的体现。而各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生成的。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所表现出来的初级市场特征决定了房地产产业政策目标在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充分发挥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功能。这需要政府采取恰当的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包括产业竞争和反垄断政策、产业联合和集团政策等。在生产要素投入量既定的条件下,合理有效地组织这些生产要素,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基本途径。同样,房地产的发展,不仅要制定合理的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也需要有合理的组织政策。
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以及随之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巨大等特点,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要求走规模经济的道路。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较其它行业更为明显。规模小,开发商的单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广告策划、营销推广、环境改造,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规模较大的公司也占有明显优势。另外,规模大,尤其是具有较强现金实力的开发商在选择项目最佳开发时间上也具有主动权。这在客观上要求造就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房地产企业,这要通过房地产业内部适度的资本集中来实现。房地产业内部适度的资本集中,能有效地节约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成本,资本的适度集中还有利于节约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费用,这是通过企业间的合并、兼并等经济机制来实现的。由此可见,通过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集中,可以优化房地产市场组织,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并优化房地产企业的规模结构。
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与规模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以上海市为例,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房地产公司仅有9家(上海本地8家),入选上证30指数的房地产股仅陆家嘴一家。这8家房地产公司在整个上海房地产业中的规模,市场占有率,业绩等多项指标大多平平,在1999年上海房地产企业销售面积,金额100强中也难见上市公司的踪影。而香港联交所房地产上市公司达100多家,恒生股指33个样本股中,地产或以地产为主业的公司近一半。这十几家大地产商的开发量、市场占有率等主要指标要占到整个香港地产市场的九成,其中长江实业、新鸿基、恒基兆业、新世界四大超级地产商更成为财富的象征。沪港两地房地产上市公司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相距甚远,其原因自然与两地市场发育程度、微观主体的竞争实力有关,但两地政府对房地产业产业政策的不同取向也是造成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大陆各种媒体上,乃至政府正式文件上,经常有报导宣称政府决定把住宅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在具体实施政策时,有关方面采取了冻结房地产公司上市的做法。当初之所以采取冻结上市的做法,管理层是出于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的确,到1992的年,房地产开发数量、开发投资额、开工面积等均创历史最高水平,这远远超过发当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承受力,造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许多地方的炒楼、炒土地风较为严重,致使市场运行出现混乱无序的局面。鉴于此,政府果断地采取了紧缩供给的宏观调控政策,控制住了房地产市场严重失衡的局面。而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许多专家学者都或多或少地把金融危机的原因归于房地产泡沫的破裂。这使得中国政府在解开房地产企业上市禁令上更为谨慎。然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深刻诱因是经济结构的老化与调整的滞后,是知识储备的贫乏,是全要素增长率的落后。房地产泡沫只是这种危机的表象之一。因此,管理层大可不必因为担心房地产泡沫而阻止房地产企业上市。况且,股市除了筹集资金的作用外,还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较为健全的股市上,资金会从业绩差的企业流向业绩好的企业,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股市本身的进入与退出制度也在客观上对股市的安全直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管理层目前应做的是放弃保护政策,不再ST 、PT下去了,让中国股市真正成为企业的试金石。如美国股市最近的振荡,有人指出这是股市正在挤除泡沫,使高科技股票定价更符合其实际价值的表现。
我国房地产企业除了扩大规模,向规模经济要效益外,提高资产素质,向管理要效益也是从微观上培养一个健全的市场所必需的。政府在宏观层面上的制度创新,尤其是金融制度创新在这方面是大有作为的。当前,房地产证券化是一个可取的方向。房地产证券化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专业化,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房地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很高,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发育的初级阶段,更需专家经营。证券化的优点之一,在于它促使了房地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这就为其专业化经营提供前提条件。我国的房地产主体行为很不规范,真正具有实力、精于管理的房地产公司并不多,"房地产热"引致的市场虚假繁荣诱使大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纷纷涉足房地产,其结果势必导致资源特别是管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借助证券化,房地产交专家经营,业主借证券化工具获得应有的收益,投资者亦可分享房地产资源的优化组合,使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从混沌走向有序。
二、 房地产税费分析
根据中房指数的统计,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及税费占39%,建安成本占51%,其他费用占10%。在房地产利润率已普遍降至10%左右的情况下,税费负担过重就成了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税费不仅关系到房价的高低,其本质上是一种价格,有些税收,如所得税等直接税也就成为市场经济均衡运行的润滑剂。
<一> 房地产税费总量分析
税,是政府凭借其行政权力强制获得的收入。而各种各样的费用更是名目繁多。这些费用的征收部门有三个层次。一是拥有立法、执法、司法权,执行广泛的社会管理职能的政府,包括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各委办部机关、公检法等;第二层:一些负责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事业单位,如环保、卫生、教育等。它们的收入由政府拨付,同时政府又赋予它们在本部门负责的事业范围内执法监督的权力,如卫生检查等;第三层,一些享有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地位,拥有一定强制力的国企,如电力、自来水、煤气公司、政府办的有行政垄断权中介机构。这些名目繁多的税费给房价下降造成了很大的刚性。清理税费,理顺房价的呼声日见高涨。但有人担忧清理税费会减少政府部门收入。
从税的角度来看,短期里,降低税率会减少政府部门的收入。但从中期来看,如果减少房地产税收负担能使房价下降足够的幅度,使居民的有效需求大幅度上升,此时部分因房价过高难以销售的空置商品房实现销售,政府就可以收到本来税基被各种规费侵蚀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完全可以抵消各种杂费的减少。将税收与税率的关系用坐标图表示出来, 从图上可以看出,税率并不是越高越好,税率只有达到一定最优点,才能使税收达到最大。从长期来看,据世界银行测算,房地产投资对相关产业的系数效应为2倍。当住房消费启动后,每亿元住房投资会带来相关产业的GDP增长2亿元,经济发展,税基扩大,政府的收入呈现出良性的增长循环。
从费的角度来看,清理各种规费能减少对经济的扭曲作用,使各种规费给经济带来的间接成本减少到最小,提高经济效率,促进公平,这将有利于经济良好稳定的发展。各种费用给企业事业的间接成本远大于本身。名目多、部门多、环节多的规费,意味着企业至少要跑遍20几个部门、收集40几个公章才能获得或维持其合法地位。尽管有些规费本身数额并不大,但企业为遵循这些规定却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并且国内大多数开发商的资金是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而来,资金的时间成本十分可观。除此之外,在房产市场日益成熟的今天,房产市场上开始不断推出各种流行房型设计。这使得市场先机对开发商来至关重要,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此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各种规费的存在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效率,提高经济运行成本。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各种规费则成为各政府部门自己的收入,并进而有可能成为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清理规费对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而言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二> 部分规费分析
从公共品的理论来看,政府部门提供公共品时,靠税收来筹集资金;提供私人品时,应按市场规律收取价款,而提供混合产品时,则应考虑依靠税收或收费补偿成本,哪一个效率高。在目前的房地产业中,有些看似应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产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应交给市场来运作效率更高。
如政府代行市场职能收取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费,虽然说由政府出面监督工程质量可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但其中却有一个极大的弊端:当质监站通过了一项工程,意味着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果以后工程出了毛病,政府是否替房产商承担赔偿的责任呢?如果政府承担责任,则政府容易混淆作为经济运行的管理者和市场主体中的一方的角色;如果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政府官员就完全没有了把好质量关的约束机制。如果这项服务交给市场的中介机构来做。中介机构、房产商、购房者之间是平等关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中介机构会因担心招致赔偿而严格控制房产质量,这无疑是一种效率的改进。
工程质量检验费是政府行为应转为市场行为的例子。而对水、煤、电增客费这三类传统的自然垄断产业来说,这些收费在经济学上也不符合效率的原则。自然垄断产业固定成本所占的比重很大,变动成本的比重小,平均成本曲线向下倾斜。如果不对自然垄断企业进行政府管制,它们就会进行垄断生产,导致低效率;如果把这类企业分割成几个小企业,又会导致成本上升,规模不经济。这是政府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自然垄断产业的理论基础。政府可以采取边际成本定价,也可以采取平均成本定价。无论采用哪种定价,公用事业部门,都可以从价格和补贴中完全弥补成本。现在房产商交纳了增容费,最后由消费者承担,建设了管道、缆线输送网,但却是公用事业部门从水电费、煤气费和补贴收回了成本,这等于消费者支付了双重费用,公用事业部门获得了超额利润。这背离了谁得益谁投资的市场法则。从提高社会效率的角度出发,这些增容费应由公用事业部门而非房产商来承担。如果公用事业部门资金困难,可由房产商负责建造水电、煤气的输送网的成本,建筑成本不能分摊到房价中,待以后公用事业部门收到水电、煤气费了,再向房产公司支付输送网的使用费。
三 、经济适用房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适用房作为现阶段的国家住房建设政策,旨在通过某种倾斜,如用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来达到扩大住房供给,调节房地产投资结构和启动市场有效需求的目的。它是基于我国目前特殊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发展市场发展阶段的一种政策选择。但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运行机制,与当前地产市场的关系、现行政策规定可能产生的市场反应、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尚有待从理论上进行再探索。
经济适用房政策作为一项政策,本意是通过政府补贴来提高中低收入购房者的住房有效需求。但付诸实施后却暴露出诸多问题:第一,补贴利益的流失与对完全商品房供给的"挤出效应"。目前,有些经济适用房把销售目标定位在中等收入家庭中偏高的那一部分人,甚至以吸引开私家车的一族来争相购买为荣。如果在地段、质量、功能、环境或者舒适性等一方面标准上,这类住房在各方面均能满足中等偏高收入家庭的需要,高收入阶层也会想方设法挤入经济适用房的消费群,从而使所流失的财政补贴效益最终转化为生产者剩余和少数中等偏高和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剩余。而那些真正应该享受到补贴的,居住困难的中等偏低收入阶层反而被排斥在受益范围之外。经济适用房提高标准后,其消费群与完全商品房的消费群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第二,助长了市场不公平竞争和违规操作。作为具有政策倾斜性的经济适用房,实际上享受了特定阶段的政策性资源。如果经济适用房的操作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从而形成"黑箱运行",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获得经济适用房的有关政策优惠,受利益驱动,有可能会打着经济适用房的旗号争项目、争计划、争土地、贷款,这就容易诱发政企间交易和寻租行为的发生。第三,提高政策的调控成本,降低政府调节市场的效率。为了使政策优惠能按预期的设想转移到中低收入阶层身上,就需要控制经济适用房的受益面,避免不该享受财政补贴的阶层也从中"沾光"。这就需要将政策调控的重点引向鉴别居民家庭收入层次,监督经济适用房的流通和分配这些繁琐而又无效的工作上,偏离了其主要职能。
用经济学上的博奕论来分析,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政策,涉及的利益方有政府部门、开发企业、消费者三方。在这三者中,有关政府部门拥有用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权力。目前,政策优惠对众多开发商来说是稀缺资源,是众多开发商争夺的对象。而在开发商以各种方式挣得政府政策优惠后,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可能进行违规操作。由于政府对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管制,按照建房《1998》154号文,经济适用房住房价格除成本、税金外,其开发利润不得超过3%。而理性的开发商是不会愿意从事这种回报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的投资项目。而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却对此趋之若鹜。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开发商虚列成本以降低利润,使其符合规定标准,而作为主管行政部门对此却无能为力,甚至可能与开发商合谋使虚列的成本合法化,人为拉高经济适用房利润与售价,使价格管制名存实亡。政府部门为了达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意图,需要付出一定的监督费用,以对合格的开发商做出鉴别。而对购房者来说,虽然经济适用房面向的对象是中低收入者,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制定有效的收入调查措施。一部分高收入者也加入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行列,甚至有些人将经济适用房上市套利后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进行投机。有关利益三方的相互博奕使得经济适用房政策在操作过程中背离了原来的政策意图。
由于经济适用房是向住房供给者提供补贴,补贴的结果是在同等投资支出的前提下增加市场供给量,从而导致均衡价格的下降和住房需求的相应增加。为了使补贴的效益尽可能传递给政策所指向的收入阶层。只有在消费者牺牲其他消费品需求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如果政府直接补贴给消费者,则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综合消费偏好。所谓消费者的综合消费偏好,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偏好做出的消费选择。用无差异曲线说明如图:
用发补贴的方法会给消费者带来更高的效用,而发补贴给供给者,则可能供给者供给的住房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或最重要的,这时消费者就难以得到最大的满足了。在图中,MN线代表其他消费品(x)和住房(y)的价格一定时,发了一笔现金所形成的预算线,如发补贴给者,该消费者可得到y1的其他消费品和y1的住房,所获效用为u1,如发现金让消费者根据偏好自由选购,消费者会买x2的其他消费品和y2的住房,所获效用为u2, u2>u1。
⑩ 急!!!在线等.证劵法案例分析题
1、永发公司对股东的损失应赔偿的,这是因为虚假报表的有意误导。
2、假设在年终报告中做虚假记载是永发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的,那么永发公司的董事对股东的损失应否承担责任,当然承担责任,而且要按其股份(责任)大小处以罚金。
3、在上述案例中,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
现行《证券法》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也是现行证券法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只能 在减少注册资本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时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
根据我国《证券法》《刑法》及有关规定,证券交易中可构成的证券违法行为主要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公款买卖证券;挪用单位资金买卖证券。
上述这些都是该公司违法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