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摊销可以计入成本
1. 请问土地使用权摊销时应进入开发成本中的哪个项目
1,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回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答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成本。 2,其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在进行摊销时,应进入到开发成本中的“在建工程”成本。
2. 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时应计入什么科目
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时应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科目。
3. 为什么用于建造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在办公楼建造期间计入的是在建工程成本
这是因为其属于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摊销。
土地出让价款作为无形资内产管容理的摊销,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
原始出让价款为土地使用者直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向国家支付的出让价款;补办出让价款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缴的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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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本的相关要求规定:
1、需求的不确定性、计划的不落实性、规模和工作量的不确定性、进度与质量限制、外部环境的影响和项目风险、使用软件的工具以及现代程序设计规范的运用都会影响到工作成本。
2、系统分析员的能力、程序员和测试人员的能力、虚拟机经验、使用程序设计语言的经验、应用经验以及人员的流动都牵涉到项目成本。
3、可靠性要求越高的软件开发,所投入在开发各阶段上的质量控制方面的成本越高。并不是所有软件都有相同的可靠性要求,对可靠性的要求等级可以根据不同的应用特点具体定义。
4.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开始时间以及是否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根据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时间在取得使用权的次月。房地产企业计入在建工程。其他企业可以计入无形资产,但缴纳房产税时要作为计税基数
5.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计入什么科目
具体要看情况而定:
如果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出租赚钱租金的,回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答成本计量模式下,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如果非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关用处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然后每月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的,应做为存货,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里去。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为自己建造办公楼等的,应计入无形资产。
6. 在建工程中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可以入固定资产吗
在建工程中的土地使用权摊销不可以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计入到”无回形资产“和”长期待销费用答“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也规定,“无形资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7.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一般是按产权证上的年限进行摊销。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分情况进行会计处专理:如果取得的土属地使用权是自用的,发生的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支出应记入无形资产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分期摊销。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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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Amortization)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8. 土地使用权摊销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火箭枣子涌向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入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你们企业在建厂房的时候就应该把无形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厂房完工时,就应该转入到固定资产,然后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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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纳入现行企业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六项内容,随着知识经济的形成,无形资产的内容将不断扩展,一般认为。
除六项传统的无形资产内容外,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国际互联网的域名注册、市场营销资产。组织管理资产也应列为无形资产的核算内容。
正是由于无形资产内容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加速摊销法在使用范围上具有可行性,对于那些科技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加速摊销法,而对于价值比较稳定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直线法。
关于无形资产的加速摊销方法在哪些企业中使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一般企业采用直线法,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制造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特殊行业中的无形资产摊销可以采用加速摊销的方法。
9. 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时应计入什么科目
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时应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科目。
某公司近期购入一块土地,作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入账,但产权证登记日期与产权证中规定的使用期限及实际收到土地票据的日期三者不一致,该土地的产权证登记日期为2011年11月,产权证中规定自2010年4月起该公司开始使用此土地,实际收到土地票据的日期为2012年9月。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应选择哪个时间段摊销土地使用权?
首先,该公司应判断是否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购入土地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应作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入账。
其次,判断该土地的摊销期限。《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根据上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可供使用时起,即产权证中规定的使用期限日期2010年4月开始,会计上在2010年4月即应确认该项无形资产,并于当月开始计算摊销。
假设该公司在实际收到土地票据的日期,即2012年9月才入账摊销,应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处理以前应摊销而未摊销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若该公司自建自用房屋使用的购入土地:(1)筹建期间,每月应按不同建设项目使用的土地计提摊销,借记“在建工程——××(项目)”科目,贷记“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科目;(2)房屋建筑物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每月应按土地用途和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该公司应采取追溯重述法(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进行差错更正,将于损益有关的科目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证、账、表的追溯处理。
10.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科目。
如果是厂房,摊销计入制造费用。投资性房地产,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购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记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一直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但此时土地使用权与相应的厂房等资产是分开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土地使用权由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