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迁入户口上海
㈠ 上海的使用权房报户口,只要承租人同意,还是必须全部人员同意
需要全部人员同意,由于使用权房为公有居住房屋,因此需要经承租人和同住人的一致同意。
《关于公有居住房屋变更、分列租赁户名的若干规定》
公房变更租赁户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二)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三)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四)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与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
按照前款第(一)项变更租赁户名后,在五年内不得再依该规定变更租赁户名。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变更租赁户名的,共同居住人的实际居住生活的时间以提出申请时间为节点;
按照前款第(三)项、第(四)项变更租赁户名的,共同居住人的实际居住生活的时间以承租人死亡时间为节点。
(1)使用权房迁入户口上海扩展阅读
申请人向出租人(或出租人授权的代理人,下同)申请变更租赁户名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变更(分列)租赁户名申请书;
3、《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4、承租房屋内所有的《户口簿》;
5、当事人对变更租赁户名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承租人死亡或户口迁离本市的,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提供不一致的证明材料。
㈡ 上海使用权房迁入户口需同住人同意吗
如果你是该房产的共有人,你可以将户口直接迁入,无需经同住人的同意,户口迁入后,可以作分户处理,称之为“一屋两户”。如果你们是直系亲属可以共用一个户口本。
㈢ 上海使用权房女儿户口不在女婿可以把户口迁进去吗
上海使用权房子女儿的户口不在,当然可以让你去把户口迁进来,只要户主同意户主同意了就是默许这个房子也有女婿的一份。
㈣ 上海使用权房新生儿报户口是需要全体户口人员同意户主同意还是只要父母任意一方户籍在里面就可以
上海使用权房新复生儿报户制口,不需要全体户口人员同意,一般只要户主同意,而且父母任意一方户籍在里面就可以。
严格来说,只要婴儿母亲户口在里面就可申报,孩子随母亲报户口是天经地义的,任何人都不能阻挠。不过,考虑到一家人要和睦相处,如果有人不同意,最好先协商一致,不要伤了和气。
㈤ 买使用权房可以落户口吗
注意(不要来被下面的回答误源导)~“非公有使用权房”,早在N年前就可以交易了,就是指那些土地国有的、煤卫合用的老式里弄房,棚户房,这些可以买卖和落户口而且必须有户口迁入才能买进。而不能交易的使用权房,是指单位,大队,乡村里出资参建的房屋,后期通过买下产权,也都变更性质可以交易了。所谓不能交易不能落户口的使用权房,已经是历史产物,过渡了。
㈥ 上海使用权房继承及户主变更
你好,按照你说的情况,你所说的使用权房应该是居住公房。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回例》答
第四十二条 租赁当事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你和你爷爷奶奶的户口是在该房内,奶奶生前是承租人,奶奶去世,爷爷去世以后,你就是该公房的唯一同住人,因此不需要在其他的人进行协商,可以直接要求办理户主变更。变更承租人以后,即使以后再出租转让,所得收益均为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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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㈦ 在上海买房就可以把户口迁入上海吗
把户口迁入上海不仅仅买房就可以,还要符合上海市规定的落户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规定:
一、第五条 申办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三、申请提出
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四、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六、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七、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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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上海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关于延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㈧ 请问上海使用权公房迁入户口有人均面积要求吗
上海石油工行签入户口有人均面积要求吗?没有
㈨ 上海使用权房买卖!想和朋友一起购买一套徐汇区的使用权房,法律允许吗承租人只能写一个户口怎么迁
法律允许的,但是你有几点要注意
首先,你得确认那套使用权房是否是版“煤卫独用”的可售公有住权房?你和你朋友是不是都是上海户籍?
根据上海市房地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只有上海户籍才能通过有偿转让获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同时,凡按照《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房改售房方案)可以向承租居民出售,但居民尚未购买的成套独用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可售公有住房)不得有偿转让使用权,即已经“煤卫独用”的可售公有住房不能再转让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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