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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 2021-03-07 17:30:40

㈠ 如何获得香港专利

申请香港专利须知

标准专利

短期专利

外观设计

以PCT国际申请为基础的香港标准专利申请和短期专利申请

香 港 专 利 类 型

A)标准专利,保护期为20年;

B)短期专利,保护期为4年,可续展一次,共8年;

C)外观设计,保护期为5年,可续展4次,共25年。

标准专利

香港的标淮专利实行注册指定国家专利的制度,在过渡期内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有资格获得香港标准专利权。标准专利的注册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一) 第一次注册手续

第一次注册是请求对指定专利申请进行登记。申请人在中国、英国或欧洲(指定英国)的专利申请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应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登记请求(即申请标准专利)。登记请求应包括下列文件:

A)公开文本复印件

B)记录请求书(申请人资料: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中英文))

C)如申请人与公开文本中不一致,需提供一份申请权转让的证明文件;

D)递交记录请求时,同时缴纳申请费和宣传费(在政府公报上公开的费用);

(二) 第二次注册手续

第二次注册是请求对指定专利申请进行注册并对此件指定专利说明书中的发明授予标准专利。注册和授权请求应当在指定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后6个月内,或者指定专利的记录请求书在香港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以在后的日期为准)提出。注册和授权请求应包括下列文件:

A)经指定专利局核实的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 一份;

B)注册请求书;

C ) 如果提出注册和授权请求的人不是注册簿中登记的标准专利申请人,请求人应当提供以合法方式

获得申请权的声明以及支持该声明的证明文件;

D) 巳经在注册和授权请求中声明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供优先权文件的副本;

E)递交注册请求时,同时缴纳注册费和宣传费。

上述所列文件中,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应当用罗马字母标注音译名,发明名称和摘要应当以中、英两种文字提供,其它文件以中文或英文提供。原件不是中、英两种文字的应当提供译文。

香港知识产权署专利注册处经过形式审查合格即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在香港政府公告上刊登授权公告,同时将专利权证书送交专利权人。

香港标准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自指定专利局的申请日开始计算,但生效日期须从香港政府公报刊登授权公告之日起开始。

香港标准专利一经批准即具有独立性,不受原指定专利法律状态变化的影响。

1997年6月27日以后公开的中国发明申请都可以申请香港标准专利。

收费情况请询我公司:[email protected]

短期专利

任何人都可以单独或者联同他人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专利注册处提出短期专利申请。

任何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都可以在香港申请短期专利。香港知识产权署对短期专利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上符合要求,即可授予专利权并在香港公告。

应提交的文件:

A)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

B)短期专利请求书;

C)国际检索报告;

D)申请时需缴纳申请费和宣传费。

收费情况请询我公司:[email protected]

外观设计

香港对外观设计单独立法保护,香港知识产权署外观设计注册接受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经批准后即予注册公布。其有效期为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保护期限合计可达25年。

外观设计必须是应用于工业产品,一个申请可以包括多项外观设计。已注册的外观设计自第一次销售使用之时起,同时享受25年的版权保护,可注册但未注册的外观设计则只能享受15年的版权保护。

应提交的文件:

A)外观注册请求书;

B)外观设计图样(图或照片);其大小——绘图不超过210×297mm,照片不超过160×160;周边空白处不少于30mm;

C)一份新颖性的陈述;

D)对平面设计或纺织物的设计,除图式外,还可提供样品,但需放在单独信封或包装中,长度不超过30cm,重量不超过4公斤;

E)在申请时缴纳申请费和宣传费;

F)凡要求优先权的,应在香港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经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该文件是以中文或英文以外的文字写的,还应附送经核实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收费情况请询我公司:[email protected]

以PCT国际申请为基础的香港标准专利申请和短期专利申请

由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也适用于香港,因而根据PCT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可以通过指定中国在香港获得标准专利或短期专利保护。

(1)以PCT申请为基础的标准专利申请,应按标准专利两阶段的作法进行

提出记录请求的期限:如果该申请国际局是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的,应在自中国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个月内;如果该申请国际局是以其它文字进行国际公布的,应自中国专利局公布该申请的日期起6个月内。

提供的资料:由国际局公布的国际申请的核实副本,或由中国专利局公布的国际申请的任何译本的核实副本;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副本;

提出注册与批准请求的期限:自中国专利局公告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或香港知识产权署的记录请求的发表日期起6个月内,两者以较后的为准;

(2)以国际申请为基础的短期专利申请,凡一国际专利寻求实用新型专利并指定中国,在其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该项国际申请人可就该申请获得香港短期专利;

提出申请的期限:在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在自中国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

提供的资料: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副本;国际局公布的国际申请的影印本;国际检索报告影印本;中国专利局公布的该国际申请的译本。

注意事项:

如果在香港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发生了变化,需提交经公证的转让证明文件(可由原指定局作出的或公证机关作出的);而且应在提交申请三个月内补交。

在注册证书颁发后,若发生转让、许可所有权的变更,必须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登记,否则会影响所有人的权益。

批准后,专利权的维持年费的缴纳

标准专利——自批准日起第3年届满前3个月内缴续期费,而后每年届满前均应缴续期费;

短期专利——批准之后,自申请日起第4年届满前3个月内缴纳续期费,可再维持有效4年;

外观设计——注册后首段有效期自申请日起5年,在有效期终止前缴纳续期费,可延展5年有效期。

㈡ 比较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四地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别

这个。。。不会是台港澳知识产权比较的考试题吧。。。没有翻(河蟹)墙软 件恐怕上不了台*湾的关税总局暨所属关税局入口网:customs.gov.tw

里面有关于一些台湾海关在保护智慧产权的资料,包括智慧产权边境措施,及相关法规命令(如海关查扣著作权或制版权侵害物实施办法;著作权法;商标法)。

香港比较好找,上香港海关官网,能找到一些。
澳门海关网那里只找到一句:根据法例,确保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另外找它的法典。。。

唉~可 耻的匿了。

(居然说我的回答中包含不适宜发表的内容,好一个河&蟹社会,也不知道究竟神马不适宜了)

㈢ 香港商标法与中国大陆商标法有什么区别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香港地区香港商标注册直接引用英国商标法,仅在诉讼程序、法律制裁、法院管理等方面有所区别。为此,港督政府曾于1890年制定了《伪冒商标条例》主要是关于侵犯商标行为及其法律制裁的规定。该法曾于1938年、1950年又修订多次。依《伪冒商标条例》第14条的规定,1890年还制定了《查抄冒标货物规则》,主要是有关货物人口侵犯商标权行为的处理规则。
香港商标法的主要特点是:(1)两种保护体系。在香港,注册商标称为成文法商标,受商标法保护;非注册商标称为不成文法商标,受影射法保护。凡商标所有人未就其商标作完全和有效注册的,不得就商标侵权提起诉讼,无权要求制止侵权或赔偿损失;但可以就他人假冒商品的行为,提起影射诉讼,香港商标注册查询以维护其非法注册商标的信誉。
(2)两种注册商标。香港商标注册簿分为甲、乙两部。按照英国的做法,商标在哪一部类获准注册,是由商标本身的识别性以及识别程度决定的。甲部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范围要大于乙部注册商标。除商标权人外,任何人使用与甲部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记,以致在贸易过程中会对该商标所指定的商品造成欺骗或混淆的,即构成侵权;而乙部注册商标所受的保护,则介乎于甲部注册所取得的保护和假冒法所给予的保护之间。
(3)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须连同商誉一起转让,并由商标所有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经注册官核准后方为有效。当事人未共同提出申请的,受让人可向注册官提交申请书,并附具转让证明,以显示该商标连同商誉一并转让。
(4)注册商标的效力。商标在香港注册不满7年的,任何人都可以以受该注册商标妨害为由,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注册商标自注册日起满7年之后,则对于一切情事均发生效力,但注册商标所有人仍无权排斥原使用该类似商标的人在原贸易活动范围内就同一商品继续使用该商标。
(5)商标犯罪行为。规定了有关商标犯罪行为的种类,并科以不同的刑事处罚。凡伪造注册商标登记簿,或进行虚假登记,或伪造书据作为登记簿的记载,以及其他伪造行为的,均以轻刑罪议;凡假冒商标在香港注册,或有任何文字明示或默示该商标在香港注册但实际未办理注册的,应受简易诉讼程序审判,科以一定数额的罚金;凡在商业或贸易中擅自使用英王纹章、徽记或名称,使人以为使用人系由英王或王室聘用的,或总督授命办理的,给予行为人以假处分,勒令其停止使用上述标记。

㈣ 申请香港专利的类型有哪些

香港专利类型有如下几种:

A)标准专利,保护期为20年;

B)短期专利,保护期为4年,可续展一次,共8年;

C)外观设计,保护期为5年,可续展4次,共25年。

标准专利

香港的标淮专利实行注册指定国家专利的制度,在过渡期内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有资格获得香港标准专利权。标准专利的注册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一) 第一次注册手续

第一次注册是请求对指定专利申请进行登记。申请人在中国、英国或欧洲(指定英国)的专利申请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应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登记请求(即申请标准专利)。登记请求应包括下列文件:

A)公开文本复印件

B)记录请求书(申请人资料: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中英文))

C)如申请人与公开文本中不一致,需提供一份申请权转让的证明文件;

D)递交记录请求时,同时缴纳申请费和宣传费(在政府公报上公开的费用);

(二) 第二次注册手续

第二次注册是请求对指定专利申请进行注册并对此件指定专利说明书中的发明授予标准专利。注册和授权请求应当在指定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后6个月内,或者指定专利的记录请求书在香港公开之日起6个月内(以在后的日期为准)提出。注册和授权请求应包括下列文件:

A)经指定专利局核实的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 一份;

B)注册请求书;

C ) 如果提出注册和授权请求的人不是注册簿中登记的标准专利申请人,请求人应当提供以合法方式

获得申请权的声明以及支持该声明的证明文件;

D) 巳经在注册和授权请求中声明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供优先权文件的副本;

E)递交注册请求时,同时缴纳注册费和宣传费。

上述所列文件中,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应当用罗马字母标注音译名,发明名称和摘要应当以中、英两种文字提供,其它文件以中文或英文提供。原件不是中、英两种文字的应当提供译文。

香港知识产权署专利注册处经过形式审查合格即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在香港政府公告上刊登授权公告,同时将专利权证书送交专利权人。

香港标准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自指定专利局的申请日开始计算,但生效日期须从香港政府公报刊登授权公告之日起开始。

香港标准专利一经批准即具有独立性,不受原指定专利法律状态变化的影响。

1997年6月27日以后公开的中国发明申请都可以申请香港标准专利。

短期专利

任何人都可以单独或者联同他人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专利注册处提出短期专利申请。

任何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都可以在香港申请短期专利。香港知识产权署对短期专利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上符合要求,即可授予专利权并在香港公告。

应提交的文件:

A)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

B)短期专利请求书;

C)国际检索报告;

D)申请时需缴纳申请费和宣传费。

外观设计

香港对外观设计单独立法保护,香港知识产权署外观设计注册接受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经批准后即予注册公布。其有效期为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保护期限合计可达25年。

外观设计必须是应用于工业产品,一个申请可以包括多项外观设计。已注册的外观设计自第一次销售使用之时起,同时享受25年的版权保护,可注册但未注册的外观设计则只能享受15年的版权保护。

应提交的文件:

A)外观注册请求书;

B)外观设计图样(图或照片);其大小——绘图不超过210×297mm,照片不超过160×160;周边空白处不少于30mm;

C)一份新颖性的陈述;

D)对平面设计或纺织物的设计,除图式外,还可提供样品,但需放在单独信封或包装中,长度不超过30cm,重量不超过4公斤;

E)在申请时缴纳申请费和宣传费;

F)凡要求优先权的,应在香港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经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该文件是以中文或英文以外的文字写的,还应附送经核实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收费情况请询我公司:

以PCT国际申请为基础的香港标准专利申请和短期专利申请由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也适用于香港,因而根据PCT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可以通过指定中国在香港获得标准专利或短期专利保护。

(1)以PCT申请为基础的标准专利申请,应按标准专利两阶段的作法进行

提出记录请求的期限:如果该申请国际局是以中文进行国际公布的,应在自中国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个月内;如果该申请国际局是以其它文字进行国际公布的,应自中国专利局公布该申请的日期起6个月内。

提供的资料:由国际局公布的国际申请的核实副本,或由中国专利局公布的国际申请的任何译本的核实副本;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副本;

提出注册与批准请求的期限:自中国专利局公告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或香港知识产权署的记录请求的发表日期起6个月内,两者以较后的为准;

(2)以国际申请为基础的短期专利申请,凡一国际专利寻求实用新型专利并指定中国,在其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该项国际申请人可就该申请获得香港短期专利;

提出申请的期限:在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在自中国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

提供的资料: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副本;国际局公布的国际申请的影印本;国际检索报告影印本;中国专利局公布的该国际申请的译本。

如果在香港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发生了变化,需提交经公证的转让证明文件(可由原指定局作出的或公证机关作出的);而且应在提交申请三个月内补交:

在注册证书颁发后,若发生转让、许可或所有权的变更,必须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登记,否则会影响所有人的权益。

批准后,专利权的维持年费的缴纳

标准专利——自批准日起第3年届满前3个月内缴续期费,而后每年届满前均应缴续期费;

短期专利——批准之后,自申请日起第4年届满前3个月内缴纳续期费,可再维持有效4年;

外观设计——注册后首段有效期自申请日起5年,在有效期终止前缴纳续期费,可延展5年有效期。

㈤ 寻熟知法律大神,现有一问题急需解答:香港专利条例 (1997年)的效力级别是什么法律还是行政法规

地方性行政法规

㈥ 香港知識產權保護甚麼

並非所有的意念、發明或創作都是得到保護的。例如,為著平衡產權人及社會版的整體利益,一種葯物發明可受到权專利註冊的保護,但用以治療某一項疾病的療法卻不然。另外,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把某一個卡通人物用於商品上是一項非法行為。

㈦ 香港商标法和内地法律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香港虽属于中国,但香港的商标法和中国大陆的商标法却有很大的区别,其主要包括:
1)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区别。
香港的商标法以使用原则为主,注册原则为辅;而中国大陆的商标法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
2)获取商标权时间的计算方法不同。
虽说香港商标权的有效期与中国大陆商标权的有效期都为10年,但在两地商标权的取得时间却不同。在香港商标权的取得时间系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计算,而在中国大陆商标权的取得时间却从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自然人申请商标限制不同。
香港商标法和中国大际陆商标法都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香港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没有特殊限制,但中国大陆商标法从2007年2月12日起,自然人申请商标开始设定一定的限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商品或服务选择要求不同。
在香港一次商标注册申请可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选多类商品或服务,写明商品或服务时可填整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而根据中国大陆商标法只能一类一标一注册,选择商品或服务也只能在一类项下最多选10个商品,否则加收费用。
5)防御商标规定的不同。
防御商标是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若干相同商标,主要使用的商标为基础注册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香港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可申请防御商标,更加有利于保护驰名商标,而在中国大陆防御商标只是学理概念,尚未成为法律规定的概念。
6)实践中所需时间不同。
在香港从申请到取得商标权的时间约需6-9个月,而在中国大陆从申请到取得商标权的时间约为2年或更长时间。
7)主管部门及权利不同。
香港主管商标注册的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中国大陆主管商标注册的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香港海关是唯一有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机关,而中国大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机关一般为各级工商局公平交易部门。
8)代理制度的区别。
依据香港商标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权利人可以委托任何人士、合伙商行或公司在商标注册处的任何法律程序中以商标代理人身份行事,只要代理人有在香港的住所或
业务地址;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㈧ 香港专利是什么

香港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获得注册并授予的专利。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取得标准专利有两个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将其发明向指定专利局提出申请,在申请被指定专利局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记录。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予以记录并公布。然后申请应选择一个在后的日期——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或记录申请被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知识产权署申请注册和授权。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予以公布。
参考资料:
取得标准专利有两个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将其发明向指定专利局提出申请,在申请被指定专利局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记录。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予以记录并公布。然后申请应选择一个在后的日期——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或记录申请被公开后的6个月内,向知识产权署申请注册和授权。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予以公布。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自在指定专利局申请之日起算。

㈨ 法律求助:注册的香港离岸公司被别人告我侵犯他们的知识产权。

您好,楼主
看了两遍,终于看懂了,首先说明下,我不是专业也不是律师,但是做这方面业务时间长了,不同客户的不同情况都遇到过,帮您出出主意
当然您肯定错了,实实在在是侵犯它人知识产权,而且在没有对方授权的情况下,销售他们的产品,使用他们的商标。废话不多说
如果我是您,我就把这个香港公司离岸账户里的资金打回到国内的私人账户里来,然后把这个香港公司转让给第三者,并且转让之后直接注销掉这个公司,当然网站不用了或者网站上的内容做出修改,它人的商标,它人的商品,全部去掉,错了就得改,这样的话,从香港那边,老外根本没法起诉您,因为您根本不是香港的居民,真正要做国际诉讼的话,那要到海牙法庭去诉讼,费用老外也肯定承受不起
再来说下老外,他们也不是傻瓜,起诉您,肯定不起诉您香港公司,起诉您国内公司,是人都知道,你香港公司就是一空壳公司,而且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空壳公司,您香港公司名下也并没有什么资产,您仅仅是用香港公司来做宣传,然后方便接受外汇!
我这里出出主意,您完全不用担心也不用理会香港那边什么法庭传过来的发票或者罚款之类的,您要做的是国内诉讼这块,您可以把您国内销售他们产品的合同或者其他单据销毁掉,国内公司的营业情况尽可能的糟糕,为以后可能出现的诉讼做准备,因为您国内公司面临诉讼指控也将是销售他人产品,使用他人商标,您可以前期出一些合同和单据,证明您虽然在网站上宣传他们公司的产品和商标,但是实际我根本没有销售他们的产品,或者销售的产品金额非常小,另外使用他们的商标的话,也是很短时间内的事!这样即使国内公司诉讼失败,金额也比较小,最多几万,哪有一开口赔偿就是1百万港币,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完全宰人!
您这里说的情况非常有限,关于企业法人,国内是不是由您担任的,香港公司股东和董事是不是由您来担任的,这些您都没有详细说明,所以我也就说这么多
好了,就说这么多,我们国内中小企业成长不容易,但是这种有风险的事情要注意了,以后来青岛,请我吃饭。
我是兴业国际咨询,这是QQ,专业从事香港等离岸公司注册和国际商标注册!

㈩ 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查询是怎样查询的

香港商标检索可以直接登录香港知识产权署了解查询步骤;

查询香港商标内,主要是为了评估容商标风险的,如果申请人申请的商标竞争不是很大,也就是说在香港并没有类似的,然后又符合商标法的,那应该都是可以申请通过的。

但是如果检索出来的商标有近似或者不符合商标法:

  1. 让商标代办人给出建议,如何通过香港知识产权署出的商标查询结果规避风险?

  2. 重新选择一个商标名称,当然,如果图形商标不会检索的,我建议看看一些教程

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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