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请示
① 怎么申请注销违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注销所需材料:
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使用权人应持以下文件申请注销土地登记: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有关准予注销的批文或证明文件。按照土地使用权灭失的不同情形,分三种:
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发的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
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承租者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三是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充分效力的土地权利灭失的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2、注销流程:
除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报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退出登录登记,其他类型的变更土地登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更名登记、更址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直接在登记簿上进行退出登录登记并注销土地使用权证。
(1)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请示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三款变更土地登记申请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者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他项权利者在土地权利终止后十五日内,持合同或者有关证明资料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1)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
(3)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灭失;
(4)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终止;
(5)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
逾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注销登记结果通知当事人及有关部门。
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申请时,除以上规定提交的资料外,还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的法人和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证书或者他项权利证明书;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5、土地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② 土地申请报告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报告
XX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经 批准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路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 ,面积 M2。于 年 月 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号:XX国用2005字第 号)。为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明晰产权,特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
附:1、共用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报告
(盖章)
年 月 日
XX国土资[2006]25号
关于XX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2006]70号)的指示精神,现将我县XX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XX镇关庙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的申报得到泗城镇政府及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项目区位于我县泗城镇西303省道两侧,涉及泗城镇关庙、许曹、陈尤3个行政村。 介于北纬33°28′06〃至 33°29′33〃; 东经117°48′00〃至117°29′33〃。项目建设规模为362.8公顷,项目实施后计划增加耕地11.9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3%。根据省级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投资控制标准,项目投资估算为625.83万元,亩均投资1150元。
项目实施后,将基本实现土地平整、格田成方、沟渠相通、道路通达、林带成网,实现项目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专此报告。
XX国土资源局
2009年9月11日
③ 请问,国土局因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按行政复议法第30条,应当先复议再诉讼,故我公司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市法制办处理并无不当。
当事人对市国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内政复议,因为市国土局容的决定实际上是市政府文件的决定,需要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法制办收到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口头告知当事人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只是规定了告知即可,并未规定需要书面告知)。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④ 区政府收回国有土地是否要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回税答函[2007]969号 2007.9.12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因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的土地及不动产补偿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2007]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来说是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但所得税是要交的。
⑤ 国土资源部对收回被司法机关查封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批复是否有效
您好,该来批复尚未失效,批复具体自内容如下:
国土资源部对收回被司法机关查封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
文号:国土资函403号
发布日期:1998-12-11
执行日期:1998-12-11
生效日期:1900-1-1
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
你厅《关于收回被司法机关查封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的请示》(琼土海环资〔1998〕3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司法机关因债权债务纠纷而查封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进行,被查封的土地也必须是诉讼当事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对于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查封,在查封期限内,人民政府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结束后,则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⑥ 一块国有的工业用地,现在因为规划调整,准备将土地退回给政府由政府进行拍卖,怎么写退地申请,具体点
****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
本公司于****年**月**日在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坐落于******地块**亩建设用地使用权,****年计划建造工业厂房,也及时办妥了规划许可等手续,准备开工建设时,因为该地块原来规划功能及位置,与现在实际规划布局有出入,在规划调整期间,也拖一段开工时间,我公司也为此垫付了相当一部分资金,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疲软,生产相应萎缩,进而引起公司资金周转有些困难,公司实际上已无力也无需扩大再生产 ,也根本没资金投入新厂房建设,故将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用地开工拖延,敬请政府谅解。
鉴于上述情况和本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放弃该地块建设厂房投资计划。因此,恳请贵单位同意以协议有偿收回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办法处理,并且请求相关部门帮助本公司办理好有关退地和清款手续。
特此申请
******公司
年 月 日
⑦ 对国资土地租金退回的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给与补偿,应视同转让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补偿缴纳营回业税、土答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取得的补偿收入扣除土地使用权账面成本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若政府采取“土地置换”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即政府以另外的土地作为补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营业税、土增税及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按取得土地的评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