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片尾曲著作权
① 国产一部大制作的电视剧里面的主题曲片尾曲一般版权费是多少就是投资方要给主题曲这首歌的作者多少钱
从头制作的话,一般优秀的1~5万。已经发布的,找版权方买一下授权就行了。
② 关于电视剧中音乐版权的问题
播放韩国电影中的插曲并不一定构成侵权,如果已经支付了合理的费用,是法律允许的。
法律并未禁止,任何音乐只能供创作者本人使用,创作者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合理报酬。
③ 电视剧背景音乐版权问题
1.肯定侵权.2.找权利人付费使用(不知道是谁的就把钱给音著协)3.自己创作的作品版权肯版定属于你,权随便使.4.雇用别人为你写词曲也可以,财产权归你,人身权归作者.www.time-bq.com 时代金诺
④ 电视剧片尾字幕版权归属一般都放在什么位置
国产报审要求:
必须由持证单位报审。自2002年7月15日起,各地、各单位向总局总编室报审国产必须完整清晰地填写《国产报审表》,加盖公章,并提交齐全的送审材料。本《通知》附有《国产报审表》样本,请接到后即印制备用。随《报审表》提交的各项必备材料,包括《制作许可证》复印件、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复印件、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国产创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每集不少于500字的剧情梗概、完整的片头、片尾和歌曲的字幕清单表、符合审查要求的大1/2完整录像带或DVD一套。请报审单位认真整理、分类清点、逐项填写,确保表中内容和数量与所附各项送审材料相统一,完整无误。《国产报审表》中《主创人员》至少应包括编剧、、主要演员,协议书应以持证单位名义与受聘方签署;剧组与受聘方签约的,需补盖持证单位公章。持证单位应参与以本单位名义制作的的主创工作,至少应派员出任该剧的制片人或制片主任,以掌握该剧的修改决策权,确保送审剧目按照总局的审查意见修改到位。
合拍报审要求:
境内制作与境外(含港澳台)合作制作,由境内制作向总局外事司提出立项申请,并按有关规定提供必备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合拍中文剧本(或每集不少于1500字的大纲)、境内外主创人员名单和履历及与制作单位签订的合约、拍摄计划(含拍摄景点及详细日程)、合作协议或意向书(需有资金投入情况及版权分成内容)、境内制作资格证明、境外制作资格证明等。
合拍剧摄制完成后,由境内制作向总局外事司报送审查。报审时需提交送审报告、经批准的故事梗概及分集大纲、题材规划批文、合拍立项批复、与样带字幕相同的片头片尾字幕、主创人员简历、主创人员合约、符合审查要求的完整样带、有关宣传品等。
引进报审要求:
由有引进资格的单位向总局外事司报送审查,报审时需提交完整清晰的《引进报审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通知》附有《引进报审表》样本,请接到后即印制备用。报审时还需提交省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合约(中外文)、版权证明及授权书(中外文)、剧情介绍和分集梗概、符合审查要求的完整样带(如需预审,则需表明样带语种情况);与样带字幕相一致的片头片尾中外文字幕等。
对报总局审查的引进剧(含动画片),引进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初审,切实把关,有效制止导向错误、质量低劣、格调低下、胡编乱造的文化垃圾流入,不能不负责任地将未经审查或把关不严的引进剧报总局审查。
引进剧目(含动画片)在审查通过之前,只可签署有关意向书;其内容经总局审查通过后,引进单位才能与供片方签定付款协议。在总局得出审查结论之前,引进单位已与供片方签约付款,而所引进剧目最终未获准通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引进单位自负。
文字资料要求:
各项报审必备资料中,有关证明、批文和协议书等,需提供文字、印章、签字等清晰、页面完整的复印件。必要时需出示合约、授权书等原件。各类送审《剧情简介》和《分集梗概》表达必须完整,不得以省略号或设悬念代替。凡简介、梗概表述不清、不明确者,将予以退回,要求重新填写。《省级审查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应该明确具体,包括对送审剧目在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等方面的基本评价,指出不足之处并附主要修改意见,不能只笼统填写“同意送审”一类用语。《片头、片尾完整字幕》中,涉及境外(含港、澳、台)演职人员的,必须注明其所属国家或地区,不得遗漏。
样带的要求:
除特殊情况外,连续剧需一次完整送审,不得中断分送。送审样带应该录制成播出版形式,如何播出就如何送审。样带必须完整规范,画面清晰、语音清楚、音乐和谐;样带需铺时码,时码在画面上部边角处显示,不与字幕重叠,不影响审看;连续剧每集片头片尾字幕齐全,不能有的集有,有的集没有;“样片”字样(防盗版标志)不能遮盖字幕,影响审看;送审样带中如果留有一些已准备在正式播出时删改的内容,必须注明。经修改后报送第二次以上审查样带,需附修改说明,明确指出删减、修改内容及所处位置(何集何时间点),并加盖制作单位(即持证单位)公章。修改说明中,所列内容必须与实际修改情况相符。送审样带均需粘贴片名标签,倒带至开始位置。
各类可根据需要打字幕,字幕(除书法题写片名等)必须是简体中文形式,并在送审样带上完整体现。送审样带上没有的字幕,不得在播出时添加。合拍剧、引进剧(含动画片)的片头、片尾字幕必须加配中文,片中与故事情节有关的外文对白、主题歌及插曲歌词大意,背景画面中与剧情有关的各种标牌内容,动画片分集故事小标题等,都应打简体中文字幕。送审样带字幕应有专人负责校对,杜绝错别字。
各省级审查部门和委托审查部门,应按照总局通知精神,调整和加强各自的审查工作,健全报审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凡不符合报审要求的,如《国产报审表》和《引进报审表》填写不完整、送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样带质量不符合审查标准,粗制滥造、错别字过多等,总局将退回送审单位,不予审查。以上材料由汉唐信通提供。
⑤ 一个词曲作家为电视剧所做的歌曲,由某歌星演唱 这样的情况下 该歌曲的著作权归谁
歌曲包含的著作权就两个:一个是歌曲本身的著作权,即词作者、曲作者版的著作权;另一权个是演唱者的表演权。
通常意义上,著作权人与作者是同一个人。但也有例外,比如,词曲作者受某公司委托创作,或职务创作,在有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公司所有的;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⑥ 电影歌曲的版权归谁
电影歌曲的版权归歌曲创作者,如果是电影制作公司自己原创音乐,版权归该公司所有。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作品注册成功后,MOR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球性音乐著作权代码。通过版权注册号码,各个国家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相应的版权代理保护,该作品在这些国家内被使用,当地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代理收取著作权费,并通过中国音著协将费用转给著作权人。
(6)电视剧片尾曲著作权扩展阅读
电影音乐的创作分类
可以分为原创音乐和非原创音乐,这是根据影片中音乐创作的方式来划分。由作曲家为影视作品中的某些片段专门创作的音乐我们称之为原创音乐,由影视创作者从既存的音乐素材中所编的音乐资料我们称之为非原创音乐。
影视音乐根据音乐介入影视作品的方式来说分为有源音乐和无源音乐,有源音乐是指画面内出现声源,无源音乐是指画面内没有声源出现。
⑦ 截取影视主题曲放在网上是否侵权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音乐作品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这两类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只有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实在我们国家有大部分的情况是涉及到侵权行为,所以无论是音乐作品还是电影作品只有著作权人授权传播才可以进行发行、出租、表演、信息网络传播等。放在网站如果涉及到相关的权利就会涉及到侵权行为。
总结:如果未经他人授权是侵权行为。而且一般网站上面都有相关著作权的版权说明。所以这种情况是属于侵权行为。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⑧ 电视剧著作权的归属
电视剧著作权的归属是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也就是该片的制片方。电视剧著作权已经交易的按照交易后规定的权属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8)电视剧片尾曲著作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第十条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⑨ 歌曲著作权属于作曲家还是电视剧制片人
歌曲跟电视剧有什么关系啊,版权肯定属于作曲人作词人编曲人等与这首歌有关的人啊!
⑩ 影视剧原声音乐的版权问题
具体咨抄询的话可以到赢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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