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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继受

发布时间: 2021-03-07 10:59:30

1.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有哪些,著作权的继受主体有

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起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因继承、合同等其他原因取得作品著作权的人,是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方式不同,著作权的原始主体、继受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也不相同。

一、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规定的作品。

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

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指除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继受主体的著作权取得主要原因:

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

(1)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如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

(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因以下原因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

(1)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2)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

(3)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

2. 如何继受取得著作权,著作权继承应注意什么

你好,
著作权继受取得有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合同取得等情况
一、如何继受取得著作权
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
(1)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如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
(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因以下原因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
(1)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2)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
(3)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
二、著作权继承应注意什么
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是,对于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继承人能否行使发表权以及能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凡作者生前未发表也未在遗嘱中明确是否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可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对于遗作的著作权,多数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可由继承人行使,遗作的有效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若干年,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5条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执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行使遗作的发表权,但是只能享有作品的用益权。如法国《著作权法》第19条、21条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据此,因继承而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人,能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关于著作权的继承,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7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作者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里未提到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笔者认为,上述权利也应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保护,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

3.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有哪些,著作权的继受主体有哪些

著作权的原始来主体指在作品创作完自成时,直接享有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原始主体才能享有著作人身权。具体包括: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律规定享有著作权的主体(如电影作品的制片者、职务作品著作权的所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约定(如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可约定)。
以其他方式取得著作权的是继受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

4. 著作权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之间的区别

继受主体抄指通过继承、遗赠袭、赠与、转让等继受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著作权人身权是不可以继承、转让的,所以著作权继受主体往往只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它是不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一般认为,均属著作权的人身权。

5. 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有哪些

第一,根复据我国的民事法制律的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自由,当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将自己的著作权捐献给国家时,国家就可以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二,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在生前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将著作权遗赠给国家,当国家以受赠人的身份依法定程序取得著作权时,便成为著作权主体;
第三,国家可以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转让授权合同,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手中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
第四,国家可以成为作者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五,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精神,国家还可以成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著作权的主体。

6.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有哪些

继受主体是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者。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版义是right(版和权),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7.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指的是除专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著属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继受主体的著作权取得主要原因: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1)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如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因以下原因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1)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2)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3)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

8. 继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

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
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因约定取得
(2)、因继承取得。
(3)、因法律规定取得。

9.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著作抄权的原始主体与继受袭主体,依照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划分了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定义和区别又是怎样的呢?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区别:(1)概念不同。(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10. 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有哪些

一、继受主体及其分类
1.继受主体 通过继承、遗赠、赠与、转让等继受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主体,称为著作权继受主体。人身权是不可以继承、转让的,所以著作权继受主体往往只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它是不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2.继受主体分类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继受主体主要包括下列五类。
(1)继承人 原始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在保护其内的财产权,依照我国的《继承法》的第三条的规定转移给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
(2)承受人 原始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作品在保护期内的财产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3)受贵赠人 这类继受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之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5)国家 国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成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始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二、特殊的继受主体――国家 国家作为特殊的著作权人,是由国家本身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当它从事商业活动,参加民事流转时,其行为则属于民事上的行为,这时的国家可以成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当事人的权利,承担当事人的义务。由于国家不同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人,它仅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这是对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资格的充分肯定。除了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的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的情形外,一般而言,国家还可以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成为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主体:
第一,根据我国的民事法律的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自由,当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将自己的著作权捐献给国家时,国家就可以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二,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在生前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将著作权遗赠给国家,当国家以受赠人的身份依法定程序取得著作权时,便成为著作权主体;
第三,国家可以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转让授权合同,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手中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
第四,国家可以成为作者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五,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精神,国家还可以成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著作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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