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纠纷
Ⅰ 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的怎么处理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回不成的,由人民政府答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Ⅱ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一地两证,怎么办
首先进行行政处理,向国土局、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只有对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进行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
注意:如果不经过行政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属于土地权属争议
一宗地两个证的情况,后办的证有效,由于土地局两个证都收回去了,现在此宗地应该重新确权。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
1.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在人民政府行政处理阶段,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程序为:申请、受理、调查、调节和处理。
a.申请是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书面申请,是案件受理的前提;
b.受理是土地管理部门对深情地接受和立案,是处理程序程序的开始;
c.调查是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是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调查的目的就是弄清案件事实,调查中证据的取得:1)当事人提供,你可以提供个人证据有:原始土地租赁合同不光是你签字的,还要有村里签字或者盖章的,原始土地租赁费收据,其它的证人证据。
d.调解是自愿基础上的协商,是处理中的毕竟环节;
e.处理是为了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
法院处理完 以后可以重新确权,办理新证。
Ⅲ 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纷争该如何处理
太多了,没兴趣看。第二,这类问题看了材料细细分析才有正确意见,不随便发表观点是对你负责。
Ⅳ 集体土地跟国有土地所有权争议
国家建设所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同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显著特点,是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所有权权利主体,并且只有农民集体才可以成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包括三类:三是乡(镇)农民集体。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须进行所有权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3、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被处分。但可以因国家强制手段而消灭。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一样,不能由所有权人自由处分。但与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同的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却可能因国家的强制手段归于消灭。4、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可以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依法确定给该集体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经过确权发证,受法律保护,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受法律保护,可以买卖、抵押等等商业活动。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俗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就是人们常说的小产权吧,如果买房子的话,还是不要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房子。
Ⅳ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
你说的抄这条太宽泛,法律是不袭会有这样的条款的。前面的征用是有规定的,但是什么叫闲置不用或用不上的呢?
一般征用土地的时候已经支付了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了,所以土地已经不是你们的了,就算他不用也不用退还给你们。
Ⅵ 土地使用权纠纷急需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烦恼
1、合法的程序是征用的土地变国有才能进入市场流通,怎么还是集体使用权呢回? 2、国体土地答使用权给什么单位使用,如果用于公益事业的一般会是划拨,用于其他商业等等的会是出让性质。3、国有土地要是出让给什么单位使用,就会有出让合同。(土地部门和单位签订的协议)
你家也没见到什么出让合同。4、土地所有权是无法买卖的。
综上所述你先确定你的票据是不是国土土地使用出让金的票据。如果是,是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的。如果不是,估计你家给骗了
Ⅶ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邻里纠纷怎么办
既然计划已经被重新制定,那么它只能按照计划建造。也就是说,宅基地实行审批制度。新建筑需要重新审查批准以符合规划,多余的土地与自己无关,如果宅基地符合规范,就让他们拥有它
Ⅷ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
纯属无赖,给他们讲法律有用吗?顶事的话从一开始就不闹事,他闹你们也闹,去他家
Ⅸ 农村集体土地纠纷!
这可不是土地纠纷,别生搬硬套,推卸责任。买卖土地是违法行为,政府依法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取消原来批准的使用权,收回土地,重新安排使用。但是恐怕干这个用不能被批准,违规审批以后调查发现会严厉处罚,损失自负。现在双方最好考虑尽快收回成本或者减少投资,免得越陷越深
Ⅹ 村集体个人土地纠纷一般都怎么解决
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权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