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著作权使用权
❶ 别人给我照片让我再创作,请问著作权、版权相关内容如何标注
做著作权约定的时候最好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因为你是这一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将来如果出现纠纷如果法院觉得你们的合同显失公平,肯定要么认定约定无效,要么按照不利于你的倾向进行解释,而且多义务少权利也会让顾客不舒服。
比如你说的这个“拍下链接即表示同意将所提交图片的肖像权转让给本店,并且本店保留著作权,成品图如需商用需要联系店主买断著作权”听起来像是顾客要上赶着花钱把肖像权送给你让你随便用,对顾客自己反而限制多多。
可以考虑这样写:
“本店提供受委托进行手绘创作的服务,拍下本店服务并提供照片表明顾客对于该照片/图片拥有无瑕疵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肖像权等。本店及绘师对因该图片权利瑕疵引起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手绘完成的作品著作权归本店/绘师所有,交付稿件不视为著作权的转移,如果顾客需要将稿件进行商用,请获得本店许可并支付著作权转让或使用费用。
如顾客同意本店将使用了其照片/图片的成品用于宣传或展示,本店可提供九折优惠/返现优惠。“
原创回答by季风流洋
最后一段话你们可以略作修改,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成品图的著作权归你们所有,但是由于你们是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肖像完成的创作,在使用作品的时候必须得到原权利人(顾客)的许可。所以我觉得双赢的方式是给顾客一点小优惠让他们同意你们拿图做宣传,如果不愿意给优惠的话一定要加粗加黑展示,否则约定可能被判无效。
原创答案by季风流洋
❷ 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
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图片也是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其实就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著作权,这在图片被创作之时起就是自动取得了著作权,同时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那么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图片著作权图片著作权属于谁呢?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续权做一简单介绍。追续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摄影、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原购买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追续权制度最早由法国确立,《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4条(三)也对此做了规定,我国1992年12月加入了该公约。迄今,我国著作权法仍未对追续权做出任何规定。随着我国图片收藏市场和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图片市场的不断国际化,我国应对图片作品的追续权有所规定。在此过程中,摄影师以及图片代理商,特别是相关摄影行业组织和图片行业组织,应通过相应途径积极向国家建言,争取早日在我国确立作品的追续权。
❸ 照片的所有权和版权该如何划分!
国内的知识产权法正处于完善过程中,对于这点也许并无明文参照.
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在拍之前双方定书面协议.
若未定协议,则考虑以下方法:
在国外,个人知识产权主要涉及: 1.由个人单独思考产生的(包含直接和间接思维) 2.有一定法律依据以证明个人对其所有权(这里你拍摄的照片便是你的思想创作,底片便是你的法律凭据)
全额报销所附款项仅包含胶片,相片及相关的物质费用,所以照片(甚至底片)的所有权将属于摄影协会.但照片的版权仍属于你.
有两个方法:
1.以底片原价向摄影协会买回底片,并允许摄影协会在本人允许范围内使用照片;
2.与摄影协会订立协议,允许其对底片及照片的保管权,但若使用时须得到本人同意
❹ 图书写作中如何获得图片的版权使用权
图书写作中如何获得图片的版权使用权?在图片的使用方面,很多人不清楚如何获得图片的版权使用权,图片在创作过程中也发挥着独特作用,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图书写作中如何获得图片的版权使用权。图片的版权使用权如何获得图片的版权使用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讨论:1,所采用的图片、图表,其内容是通用格式、符号、工程图等,则无须获得该图片、图表的作者授权免费免责使用。法律依据: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所采用的图片、图表,其内容非通用的图表设计、图片示意等具有独创性的,则必须取得作者授权方能使用,否则即为侵权行为。同时注明来源解决不了的问题,除非所制作的电子书发表后,无任何经营行为获得经济收入,否则必须承担赔偿作者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图书写作中如何获得图片的版权使用权?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❺ 关于图片作品权属的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等对于图片作品、图片作品权属、作品使用、侵权责任、赔偿数额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下面来看看关于图片作品权属的规定。关于图片作品权属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第二十四条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第三十条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❻ 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
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图片也是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其实就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著作权,这在图片被创作之时起就是自动取得了著作权,同时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但是很多时候会对拍摄出来的图片做进一步的加工,这个时候对于图片著作权的归属可能就不太确定了。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续权做一简单介绍。追续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摄影、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原购买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追续权制度最早由法国确立,《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4条(三)也对此做了规定,我国1992年12月加入了该公约。迄今,我国著作权法仍未对追续权做出任何规定。随着我国图片收藏市场和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图片市场的不断国际化,我国应对图片作品的追续权有所规定。在此过程中,摄影师以及图片代理商,特别是相关摄影行业组织和图片行业组织,应通过相应途径积极向国家建言,争取早日在我国确立作品的追续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另外,该法第12条至19条对著作权归属的种种情况做了清晰的归类和说明。关于图片有版权吗?图片著作权一般属于谁?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图片版权,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❼ 照片授权给别人后自己还有版权吗
你好!许可授权是著作权人在版权法中一项基本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因此主办方除合理使用之外的情况下使用你的作品,需要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许可使用合同包含的内容:“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权利种类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前四项为精神权利,后面的为经济权利。但是作为摄影作品,可能没有上面列举的那么多经济权利,比如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设置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属于特定作品特定权利人享有的权利。以上是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如果你是将部分权利许可给对方,那么没有许可的权利仍属于你,对方侵犯了你没有许可的权利,你可以维权,法律予以支持;如果你是将作品所有的权利都许可给了对方,那么你对该作品就没有任何权利了,再维权的话,法律将不予支持。
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经济权利,具体需要在转让合同中约定,具体详见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
侵权处理: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具体详见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对方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通过行政调解、民事调解、民事诉讼等手段主张和维护你的权利。
❽ 急急急!关于我的照片所有权,是否侵权问题!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
也就是说不是归影楼所有也不是归你所有,而是给你拍照片的那个摄影师所有。
由此而来,底片(含数码底片)归作者所有,照片的复制权、展览权、发表权等权利均归作者也就是这个摄影师所有,除非你们另有约定,否则你擅自发表、给朋友用于广告等行为均属侵权。但你把照片店给你的照片送给朋友等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因为其间不涉及著作权的内容,只是物权的转移。
照片这张纸的流转是物权的转移,而照片上承载的内容的复制展览等则是著作权的范畴,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但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不得侵害你的合法权益,比如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隐私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经肖像权人许可而将其肖像用于盈利活动的,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这里用于广告宣传则侵犯了你的肖像权。
又如把你的不雅照片公布出来,则可能侵犯你的名誉权或隐私权。
以上是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合同则按约定处理。
❾ 照片的使用权和版权
商业摄影可以理解为委托创作作品,版权(就是著作权)有你们双方约定,无约定的话属于创作者,即影楼或个人了。这个是针对创作这一智力活动来说的,不是针对照片。
对照片来说,所有权是影楼的,你买到了使用权。以前胶片的话,影楼把底片也给你了,这可以理解为对所有权的处分。现在数码,基本给的都是复制品。扯远了。
你买了得使用权,就可以自由使用了,但注意,不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别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
顺便说,你享有肖像权,这个是人身权,不能转移的。影楼即使享有著作权,也不能侵犯你的肖像权,比如盈利性的使用。
(9)照片著作权使用权扩展阅读: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一、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二、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
1、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
2、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❿ 摄影作品著作权
1 该学生是该照片的拍摄者 作者 当然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该学生在拍摄照片时 对影片的角度 亮度等等元素都作出了有独创性的创作 符合作者的要求
2不正确 著作权属于学校是错的 上面说了 创作作品的才是作者 学校侵犯了该学生著作权中的复制权 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3不一定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首先 该学生如果拍的是学校有著作权的艺术品 比如学校中的雕塑 艺术碑 那么才是学校有著作权的作品 才有法定许可的问题 如果仅仅是学校的树木 湖泊 根本就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没有著作权的问题
如果是雕塑 纪念碑等著作权法保护的 学校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话 该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该照片 比如艺术展览会 照片展示会等公益展览 因为著作权法22条第十款本来就是为了艺术作品能被更多人欣赏到而制定的 而如果该学生将这些雕塑 纪念碑用在某些商业上 比如印在某些商品上 那么就超出了使用的范围 见上面22条: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那么就要学校的许可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