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申请
你可以去当复地版权局或者制国家版权局的网站上看看相关的流程,还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作为软件的原创者一定要保护自己的版权,在投稿或者网上发布之前最好申请一下版权保护,如果不申请就有可能被人恶意侵占,到时候再证明是自己的就会比较麻烦了,好的作品有可能给作者带来丰厚的利益的,如果让别人无端占有了,会给你造成损失的。
版权保护的重点是证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拥有什么作品,只要原创作者能提供这样的证据就能保护自己的版权。现在每个地级城市基本上都有版权局,你可以通过版权局对你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证书的申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不过通过版权局来申请版权登记证书一般要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时间,而且要交几百块钱的费用。
由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可信时间戳版权保护系统》,他能方便快捷的证明你是自己作品的版权人,便捷、高效、费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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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应用系统软件能不能申请专利
软件申请专利对大多数国内软件企业来说非常的陌生,不知道软件还可以申请专利。就是知道的,也以为软件申请专利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认为计算机软件必须和硬件结合才能申请专利,这是老皇历了,我国〈专利审查指南〉早就修改了。
根据我国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凡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可以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根据《专利审查指南》有四种软件可以获得发明专利。
1、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是把一个计算机程序输入给公知的计算机,从而形成一种计算机控制的装置或者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硬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则该公知计算机与该计算机程序一起构成了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生产装置或生产方法。
2、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善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改善公知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性能的方法,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内部运行性能而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3、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来控制和/或执行某种测量或测试过程,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 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因此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我国《专利审查指南》正在修改过程中,对于软件的专利申请的条件应该会越来越宽松一些,所以要积极申请。
③ 软件的知识产权 怎么申请 是一个什么流程 需要什么东西 要详细点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签章。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1-30页为最前部分源程序(第1页为整个程序的开始页,第30也为最前部分源程序结束页),31-60页页为最后部分源程序(第31页为最后部分程序的开始页,第60也为整个程序结束页)。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每页不少于30行,如所属页面包含界面图,可不计该页文字行数。
3、有关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②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4、所需时间与费用:¥1500元(约4个月),¥5000元(10个工作日)
不明白之处可以点我资料咨询,....
④ 软件产品哪些方面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洛阳推广网为您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软件,使企业内部的资料没有许可不能流内向企业外部容,从各种渠道堵住泄密。 该软件在制造设计行业起到图纸保护作用;在咨询行业起到知识产权保护作用;在企业的财务部门起到关键信息保护作用。 只要您的单位或企业具备以下特点,您就需要考虑采购/使用铁卷或类似的产品来实现电子文档和图纸的安全(防泄露),这几个特点是: 1、单位/企业有核心信息以电子文档或图纸的形式保存; 2、目前的安全管理措施无法完全杜绝以下几种文档流失途径: a、员工主动窃取; b、存储介质(包括U盘、光盘、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等)遗失; c、黑客(包括木马、病毒等)攻击; 3、管理层认为核心电子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或其它方面的损失。
⑤ 软件知识产权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知识产权设计的东西很多,你是指软件著作权办理吗?是这样的话就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的话要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的话要提交个人的有限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交软件的说明书等
⑥ 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申请资料是啥样的求助!
您说的应该是软件著作权的申请要求吧
需要准备在线填报软件著作权申请专表,准备用户手册或者操属作说明书,源代码汇总的连续的前三十页后三十页。(每页不少于50行)。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还不清楚,可以再问我。
⑦ 一套软件系统可以申请哪些相关知识产权(如专利、著作权等),哪些可以联合申请
软著是 可以申请的,要申请专利是比较难的,需要和硬件结合,要看你具体的技术,软件里面涉及的原创图片可以申请著作权,软件名称也可以尝试申请一个商标。
⑧ 软件专利如何申请
只有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软件才能申请专利,首先你要写一份申请表、准备好软件设计说明书、源代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要盖章)资料提交给版权局审核并付款,等待取证。然后再约定时间对软件进行测试,等待测试报告,最后再网上申请,带上前面的证明,经批准后等待发证,最后去办事大厅领取证书。
⑨ 对于一个软件系统,在中国现在可以申请专利吗
软件申请专利对大多数国内软件企业来说非常的陌生,不知道软件还可以申请专利。就是知道的,也以为软件申请专利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认为计算机软件必须和硬件结合才能申请专利,这是老皇历了,我国〈专利审查指南〉早就修改了。
根据我国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凡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可以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根据《专利审查指南》有四种软件可以获得发明专利。
1、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是把一个计算机程序输入给公知的计算机,从而形成一种计算机控制的装置或者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硬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则该公知计算机与该计算机程序一起构成了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生产装置或生产方法。
2、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善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改善公知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性能的方法,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内部运行性能而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3、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来控制和/或执行某种测量或测试过程,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 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因此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我国《专利审查指南》正在修改过程中,对于软件的专利申请的条件应该会越来越宽松一些,所以要积极申请。
作者:王瑜
⑩ 如何进行软件专利的申请
软件如何申请专利 一、软件一般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制度已有几百年,但是计算机软件却是在上世纪60年代才出现的,作为一种新型的智力产品,用什么方式进行保护,在世界上引起了20多年的争论。美国刚开始适用专利法保护,1972年菲律宾率先将软件列入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美国在1976年、1980年两次修改著作权法,确认计算机软件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都规定将计算机软件列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当然也有的国家综合著作权和专利法的内容制订独特的软件保护制度,但是用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基本成为通例。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直接将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的一个类型加以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也是根据著作权法来制订的,可见在我国计算机软件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缺陷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内容。由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限定,使其对某些作品的保护显得非常的苍白。例如广告用语,非常简短的一句话,可能只有三五个字,就能高度简练表达一个思想内容,而且朗朗上口,让人印象深刻。这种表达形式更多的是体现出创意。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创意,只保护表达形式,那么其他人很容易模仿这个创意,改换其他词语,达到同样的效果。创意的模仿为同行业不耻,但是这并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这是著作权法的尴尬。 一般软件的开发都要经过这样三个大的步骤,1、功能限定,2、逻辑设计,3、编码。我们拿专为单个用户专门编写的专用软件来举例,系统分析员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分析,那些功能有现成的技术方案,那些技术是不成熟的需要组织人员进行攻关,编写好文档后,再交程序员进行编写源代码。这个具体的过程包括:需求分析、系统分析、结构分析、编写源码、测试等必经的过程。那么在这个智力创造过程中的智力成果至少有两个:1、技术方案,2、源代码。软件更体现智力成果的是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包括组织结构、处理流程、算法模型和技术方法等设计信息,这种技术方案凝聚了科学知识,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经验,掌握了这种技术方案,编写代码程序则是比较初级的技术工作,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水准。而且客户关心的是软件功能是否足以解决特定的问题,对软件的编码是否具有独创性并不感兴趣。 根据法律规定:软件适用著作权保护的内容主要是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程序是一些直接或间接用于计算机以取得一定结果的语句或指令,是由计算机语言组成的符号系列,就是所谓的源代码。软件的文档含义比较广,法律规定的文档包括软件的使用说明等,这完全就是一篇文字。而软件内容文档可以理解为编写源代码的提纲,好的文档甚至相当于源代码。也有很多个人开发的软件,是不写文档的,这样软件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主要就是源代码。源代码非专业人士不懂是什么东西,其实可以看成是一篇文章,只不过文字是专门的计算机符号语言。根据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更能体现智力水平和软件价值的技术方案被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这是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缺陷所在。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是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是非物质性的精神财富。软件编写也是高度的智力创作过程,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原理,应该将其全部智力成果纳入保护范围之中,而不应该只保护其中的一部分。 三、软件的可专利性 《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为:“是指科技开发者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发明有两种,一种是产品发明,一种是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技术方案。方法发明是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软件产品符合方法发明的要件。 发明专利取得的实质条件为“三性”: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的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能够在工业上的应用并有实际利益,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从发明专利取得的三性上来判断,很多软件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 四、著作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区别 1、保护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法保护形式,专利法保护创意思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软件的源代码,软件的核心内容——技术方案的创新可以申请专利,适用《专利法》来保护,著作权法侧重保护精神权利,专利法更适于经济权利保护。这样两者结合使软件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 2、取得保护的条件不同 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取得的时间以开发完成的时间为依据,一完成即自动取得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软件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的审查,无论软件源代码的写得如何,即自动取得著作权/版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要获得专利权,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还需要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是否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再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3、保护的时间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时间为二十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但是受保护是在申请审批取得专利权之后,发明专利申请的手续比较烦琐,从申请到取得专利权证书一般要3年左右的时间。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为50年,从开发完成之日起就受著作权法保护。软件在获得专利权之前已经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申请专利并不影响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专利的审批。 五、软件专利保护的趋势 尽管软件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在世界上还存在激烈的争论,反对者认为无限的专利只会影响创新的努力。争议归争议,但是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重新修改了各自的专利审查指南,增补了许多有关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审查指导意见,可以认为目前三方专利局已不再注重软件可专利性问题的讨论,而是更多关注和讨论软件发明的具体判断标准,即专利审查的第二道门槛:专利三性的问题。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对欧盟软件专利指令进行的有争议的修改,为在欧洲广泛申请软件专利铺平了道路。 欧洲各国已经授予了多达3000万项(该数据来自网络,未经核实)各种软件专利,光是一个网上购物就已经有了20多个专利。某些软件一旦被授予专利,程序员们就很难绕得开,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专利雷区,只有支付专利费才能开发软件,所有的公司将必须为其软件产品提供专利许可费用,这些公司仅仅依靠专利许可证的发布就可以获得盈利。 我国的企业一向知识产权意识淡泊,不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加入世贸后,被国外的公司挥舞知识产权的大棒打得晕头转向,如果还不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出现类似国外的大型企业在专利之争中占优势地位的情况。 我国也开始讨论软件的申请专利问题。1993年专利局(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新的《专利审查指南》,给予软件以专利保护的条件有所放松。其中列举了可授予专利权的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的申请范围。我们可以看到有的软件公司开始为他们开发的软件申请专利,据说瑞星公司在国内外申请了至少六项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