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所有权确认判决书
⑴ 确认购房合同有效的判例子是怎样的
第一种意见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回禁止转让农村宅答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应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⑵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当时购买的这套房屋是否属于回迁房?是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
这个直接影响到能否过户
2、房价是否正常以当时的市价为参照标准
3、如果没法强制过户,你可以要求房屋价值上升后的差价
⑶ 对于法院已经裁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能否依据裁定生效判断房屋所有权转移
对于法院已经裁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并不是根据裁定生效判断房屋所有权转移,只有根据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才能判断所有权转移生效。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材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门牌号码使用证;
6、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
7、商品房提交维修基金合同书和专用发票;
8、其他必要材料(视具体申请登记事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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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应提供的必要材料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四条 登记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⑷ 房屋确权的判决书没下发 但是签了购房合同 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屡行过户手续 法院怎么判
确权。先判决书。没下法。但是打了。购房和。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行。过户手续法院怎么判?这个事情。就给。二法院来判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接受?你不能合同办事。法院呢。法院的说法。
⑸ 法院判决书判决把房屋所有权归我所属了,如果被告不配合我过户该如何办
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⑹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房产备案部门或者与开发公司联系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即可,无需缴纳相关费用。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不管不动产权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重要的,没有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如房屋质量问题等),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6)购房合同丢失所有权确认判决书扩展阅读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行了,这样处理起来较简单。
因此,为了以防万一,建议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还是要做一下预售登记,这样如果购房合同丢了,补办起来也容易,且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比较少。注意了,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已经做过预售登记了,那么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了。
如果是在已经做过预售登记的情况下弄丢了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就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购房者就可以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⑺ 有购房合同,房本还没有下来,法院能判决房屋所有权吗
当然可以,如果是贷款买房的,会拍卖掉,钱会先还银行的,剩下的就归债主
⑻ 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
房屋所有权一复般以房产制证上的房主来确认,若有争议,必须合法举证,涉及到继承权的,需要遗祝或者法院判决书。
若是没有上述证据作为确认的,就需要当地基层政府介入调解,或者由权益主张方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根据案情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公证判决,就可以完成房屋所有权确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