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资产的所有权
『壹』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土地属于国有资产么
一般出让土地在出让年限内土地资产属于使用者的。因划拨土地取得时没有交纳出版让金,权仅仅是出了由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时,给农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有的还是国家出的,使用者取得时分文未出,所以划拨土地土地资产属于国家,使用者仅有划拨权益价等量资产。往往在企业改制时,这部分土地资产由企业补齐,或者转为国有控股。
『贰』 国有公司之间资产划转应交哪些税
实践中,国有关联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情形常有发生,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是版否缴纳企业所权得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地各案可能出现不同的处理。
《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4号)号文件)中,总局以个案批复的方式明确,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除了国家税务总局下文进行个案批复的,企业间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北京市国税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答》第二条第六款问答中规定:“问:国资委在法人企业间无偿划拨资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在总局未具体明确前,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法人企业间虽是划拨资产,但资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应当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并以此计算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因此,国有关联企业无偿划转资产应按照税法进行税务处理,并且注意防范相关税务风险。
『叁』 上级主管部门划拨的固定资产(产权的所有权没有改变)是否能计提折旧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该计提折旧。
『肆』 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划入方怎么怎么账务处理以及涉
需要国资委批复文件,双方的账务处理需匹配
『伍』 占有、使用的资产无偿划转是所有权的划转吗
占有使用的资产无偿划转是使用权的划转,而不是所有权的划转。
『陆』 划拨土地取得了房产证是国有资产 在账内 可以证明权属吗
这类房改房属于改制不彻底的房子,如果是长期自住,一般不会产生什么问题,但版如果打算转手或遇权到单位改制、房屋拆迁等则可能出现问题。一般要注意以下问题:原户主与单位是否有特殊协议;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的房产证可能被单位用于抵押贷款,有的可能是因为单位限制转让,有的是因为违规建设;土地产权的性质(自有、划拔,工业、商住),如果是划拔或工业用地,则可能出现产权纠纷。
『柒』 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可以无偿划拨资产吗
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纯国有企业)之间,经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可以无偿相互划拨资产。
行政法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产权[2005]23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转让,是指国有资产无偿转让。
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企业权利。国有独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或者指定的当事人之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7)划拨资产的所有权扩展阅读:
1、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各级履行投资者职能(以下简称被投资企业)。无偿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的自由转让,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适应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三)有利于企业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双方协商一致转让。第五条转让企业的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明确。所有权关系不清或者权属争议不清的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得无偿转让。
设立担保物权的企业的国有产权无偿转让,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转让,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审批要件
(一)无偿调拨(划转)资产的书面申请文件(红头、带文号、盖公章);
(二)调拨(划转)资产的价值及权属证明(购货发票、记账凭证等);
(三)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以及隶属关系调整而移交资产的,需提供撤销、合并、分立以及隶属关系调整的批文、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据;
(五)划转双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适用);
(六)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形成的会议决议或纪要;
(七)跨市级主管部门无偿调拨(划转)的,提交接收方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无偿调拨(划转)资产的有关文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给区级的,应提交区级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接收的相关文件;
(八)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捌』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
2005年8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程序、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准、附则4章2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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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玖』 关于划拨的问题
1、《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等;
2、划拨的只能是土地,不可能是房产,经划拨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仅享有使用权。
『拾』 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可以无偿划拨资产吗
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纯国有企业)之间,经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可以无偿相互划拨资产。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适用本办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划拨资产的所有权扩展阅读: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
(二)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
(三)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
(四)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
(五)划入方对被划转企业的重组方案,包括投入计划、资金来源、效益预测及风险对策等;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第七条 划转双方应当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划出方应当就无偿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
第九条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