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与户口
❶ 使用权房迁户口的问题
户主同意才能迁入户口的。房产证加上你妈妈的名字就可以了。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20工作日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1、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20工作日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❷ 使用权房和户口
如果你爷爷过世了,你和你妹妹都有居住权。但是要从你俩中选一个作为承租人继续承租此套房,这个很重要,要和你妹妹商量。。
❸ 关于户口和只有使用权的房屋的继承权问题。
一般情况上是没有的,因为使用权的房子只有承租权,不是财产,不能财产继承与分割。
如将来您的父亲去世,变更承租人一般情况下会是你的母亲或者是你。
但有一个小问题,最早的承租人是您的父亲还是爷爷?
如果是爷爷的话,法律上讲还是按照上面讲的没有问题,但是奶奶的其他子女可能会阻挠你的顺利变更承租人。
❹ 请问户口与房屋使用权
你丈夫哥哥、姐姐的小孩日后不会对房屋有继承权.但为避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你们最好同哥哥、姐姐签定一份明确的协议.
你丈夫哥哥、姐姐的小孩日后不会对房屋有继承权.但为避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你们最好同哥哥、姐姐签定一份明确的协议.
你丈夫哥哥、姐姐的小孩日后不会对房屋有继承权.但为避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你们最好同哥哥、姐姐签定一份明确的协议.
户口和房屋产权没有关系。
❺ 使用权房是只看户口继承的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没有所有权,不能继承。
通常情况下,只有使用权的房回屋属性为公,所答有权人为房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居住在此者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不存在继承的可能。
承租者发生变化后,一般由同住者继续承租,当然需要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户口与使用权房屋无关。
❻ 买使用权房可以落户口吗
注意(不要来被下面的回答误源导)~“非公有使用权房”,早在N年前就可以交易了,就是指那些土地国有的、煤卫合用的老式里弄房,棚户房,这些可以买卖和落户口而且必须有户口迁入才能买进。而不能交易的使用权房,是指单位,大队,乡村里出资参建的房屋,后期通过买下产权,也都变更性质可以交易了。所谓不能交易不能落户口的使用权房,已经是历史产物,过渡了。
❼ 使用权房拆迁户口上的人有什么权利
该前提下,房主应与户口本内的家庭成员协商解决此事,对方虽然有回在户口所在答地居住的权利,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房主要转让房屋时,对方也有搬出的义务:
1、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
2、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一,居住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居住权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❽ 使用权房屋买卖与户口的关系
如果是甲当时继承了该房子就不需要,若果没有就需要乙丙公证放弃继承
❾ 使用权房的户口问题急~!~!~!~!
按你所讲,应该来属于是个人承租人公源产房范畴的事件,此事由于是公产房,不按继承法办理。按合同法有关内容,如承租人去世,其家属可享有此房产的承租权。此事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