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设置抵押权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但有限定条款:
(1)纯内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容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允许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这就是说,只有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才可以设定抵押权;而以其他方式包括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不能设定抵押权。但由于法律允许房屋抵押,所以引致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连带抵押,因此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是因为房屋抵押才允许连同房屋一起抵押。
(2)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抵押权人实现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当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在实现其抵押权时,首先要将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交纳后,才能对剩余的款项有优先受偿权。
② 在什么情况下,国企改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
国有来企业改制有下面4种情自况,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①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②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合并、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③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中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④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在上述第②、③、④种情形中,虽然企业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国有建设使用权,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能超过5年。
③ 什么是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发生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等原因,不能再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而按规定重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行为。
④ 国有企业改制处置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来定,一是土自地权属要合法,并且无争议。所谓合法,就是企业依法办理了土地登记,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如果没有进行登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企业应当具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资格,并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持有其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如果企业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处在争议状态,还必须依法解决权属争议,否则也不能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除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以其他有偿方式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进行地价评估。
⑤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国有来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包括以下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第二种形式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由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版文件向权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二、审核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
三、批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划拨土地
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五、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⑦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主要为有偿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无偿划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1、国家机关、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项目用地等。
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
⑧ 什么是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式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式 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对企业原划版拨国有建设用地使权用权重新办理供地的处置方式。企业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有5种:补办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和保留划拨。
国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依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⑨ 国有土地 使用权类型:划拨地是什么意思
划拨地是指国家对某些主要涉及国防、公益等用地单位给予土地的一种方式,它与出让地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必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批准。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但要依法报批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依法处理。
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拓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⑩ 国有企业改制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有哪几种方式
(1)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以出让方式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十分清晰地确定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土地财产关系,不仅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可以对国有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起积极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处置方式需要改制企业缴纳出让金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对于已经面临重重困难的国有企业,无疑是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国有企业为了改制将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因此,以这种方式处置国企改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局限性。
(2)以租赁方式处置土地资产。企业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将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转让时,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同时转移。这种处置方式不仅能较好地明晰土地产权关系,而且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因而能够适应国有企业改制多种形式的需要。
(3)国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制后的新设企业,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4)以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使用的土地是划拨用地。一般来说,改制后的企业既然是按照现行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新型企业,就不应当再有划拨土地存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制是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制又是采取了多种形式,为了支持企业改制,还需要对某些企业的土地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划拨方式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