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认证审核清单
⑴ 知识产权贯标相关清单和表格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一项体系建设工作,工作量相对比较大,具体会涉及到贯标启动、调查诊断、体系构建、手册编写、发问宣贯、实施运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八个阶段~这其中涉及到的表格清单太多了!
另外,在做贯标过程中最好有专业的贯标辅导机构参与进去~如有兴趣的话可以进一步深入沟通下!
⑵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结构代码证书
3. 覆盖范围行政许可证
4. 企业自我声明
5. 运行3个月有效文件
6. 申请组织简介(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组织机构图、组织简介)
7. 体系文件(知识产权手册、记录文件、控制程序与管理制度文件、知识产权职责分配表、法律法规清单、受控文件清单、记录文件清单、适用性声明)
8. 申请体系文件与国标对照说明
9. 内审与管理评审证明材料
10. 保密性声明
11. 申请书
具体可以参考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的网站。
⑶ 知识产权贯标内审员审核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贯标内审员,是根据内审计划开展相应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是审核版企业的知权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手册、管理控制程序等是否与企业的管理实际需要相适应,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是否有遗漏,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⑷ 知识产权贯标初次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上级机关批准组织成立文件)及年检证明的复印件(包括各下属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上级机关批准组织成立文件)及年检证明的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包括各下属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 申请组织简介(包括组织架构图)
4) 主要业务流程图(制造型、服务型等各类型组织均需提供)
5) 申请组织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如: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未涉及
6) 如申请认证的业务领域属国家行政许可范围的应提供以下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C 证书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建筑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其他行业资质证书或未涉及
7) 本组织管理体系包括临时场所/多场所/子证书并提供以下认证申请书/合同附表
《多场所分布表》(申请书附表1)
《本次认证所含子证书名单》(申请书附表2)
未涉及
8) 申请组织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真实有效材料的声明性文件
9) 申请认证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同一文件可包含多项内容):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受控的管理体系手册(含体系文件发布令)
程序文件
记录文件
管理体系架构(职能分配)
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证明记录文件
适用性声明
本体系文件涉密或敏感性声明
本体系所覆盖范围的活动或过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文件及清单
体系相关其他文件
系文件清单(包括体系文件发布令、程序控制以及过程记录等文件清单)
10) 申请认证体系文件与对应标准(GB/T 29490-2013)要求的对照说明
11) 其他补充材料
⑸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结构代码证书
3. 覆盖范围行政许可证
4. 企业自我声明
5. 运行3个月有效文件
6. 申请组织简介(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组织机构图、组织简介)
7. 体系文件(知识产权手册、记录文件、控制程序与管理制度文件、知识产权职责分配表、法律法规清单、受控文件清单、记录文件清单、适用性声明)
8. 申请体系文件与国标对照说明
9. 内审与管理评审证明材料
10. 保密性声明
11. 申请书
⑹ 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认证方面的资料采供部需要是哪些
申请初次认证材料
1.1 申请组织相关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上级机关批准组织成立文件)及年检证明的复印件(包括各下属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上级机关批准组织成立文件)及年检证明的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包括各下属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 申请组织简介(包括组织架构图)
4) 主要业务流程图(制造型、服务型等各类型组织均需提供)
5) 申请组织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如: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或未涉及
6) 如申请认证的业务领域属国家行政许可范围的应提供以下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C 证书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建筑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其他行业资质证书
或未涉及
7) 本组织管理体系包括临时场所/多场所/子证书并提供以下认证申请书/合同附表
《多场所分布表》(申请书附表1)
《本次认证所含子证书名单》(申请书附表2)
未涉及
8) 申请组织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真实有效材料的声明性文件
1.2 申请认证审核材料
1) 申请认证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同一文件可包含多项内容):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受控的管理体系手册(含体系文件发布令)
程序文件
记录文件
管理体系架构(职能分配)
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证明记录文件
适用性声明
本体系文件涉密或敏感性声明
本体系所覆盖范围的活动或过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文件及清单
体系相关其他文件
系文件清单(包括体系文件发布令、程序控制以及过程记录等文件清单)
2) 申请认证体系文件与对应标准(GB/T 29490-2013)要求的对照说明
3) 其他补充材料
这些资料自己都需要熟悉,这关于到后面的审核环节。
⑺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流程条件资料
【办前必读】
第一、贯标的认识
1、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这次贯标的大力实施意味着国家要规范市场,加大知识产权的有效监督与管理,也是正式吹响了企业优胜劣汰的号角
第二、贯标对企业有哪些重要价值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
2.贯标有助于提升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知识产权意识,调动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技术贸易许可转让他人,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经济收益.
4.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5.巩固企业市场地位,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
6.贯标验收合格后,可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战略推进项目、专利实施计划等项目.
除了上述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外,在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已经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或者前提条件.及早通过贯标及认证,将有利于企业享受有关的国家政策、加快企业发展.
第三、贯标启动的背景
1、为了企业实现全面现代化的进程,十七大提出要大力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国家2013年启动两化融合战略,即工业化和信息化,贯标作为两化融合战略的关键一环,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启动贯标,在政策推动下,截止2017年中期,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超过1.8万家企业通过贯标,并都进入了国家、省、市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行列,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的企业约4000家.
2、2016开始,各部委加大对贯标的认可和支持度,2017年,形成了企业贯标的"小高潮",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纷纷加入贯标建设当中.
第四、贯标的有效期
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向认证机构申请复审.
第五、办理时间与费用
答:办理下证快,费用基本全网最低,有意详聊;时间90-1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资料及条件补助情况】
第一、申请条件
1、有经营所场所,没有场所可先筹备
2、有一定的员工数量;
3、纯贸易类企业除外,其他基本符合申请;
建议:(先申请几个商标,版权或专利),加大通过率,提供补贴力度;
第二、贯标实施流程
1、项目策划:划定辅导级认证范围,成立企业贯标项目组,建立与企业对接;通道,做启动会的准备;
2、启动大会:现场动员,办法管理者代表任命书,做贯标知识培训 ;
3、现场诊断:通过座谈、面访、查阅文件的方式,充分了解现有知识产权管理架构、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管理体系、管理过程和管理资源,出具诊断报告,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企业知识产
4、体系建立:协助企业依据标准要求,在已经形成的管理体系和文件寄出上,编制、规范、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职责,管理资源保障,审核和改进,并一一落实签发;
5、试运行:各部门按新的管理体系和文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形成记录文件,并反馈新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6、内审/管评:组织企业进行贯标内审和管理评审,形成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做认证准备.
7、认证:提交认证请求,配合完成文审和现场审核,直至获得证书
-第三、贯标认证流程
【提交认证申请书→签订认证合同→第一阶段审核(包括文件评审)→问题整改→第二阶段审核→不符合项的跟踪整改→认证决定→颁发认证证书
⑻ 知识产权的认证服务都有哪些东西啊
主要体现在:
(1) 专利转让与代理服务;
(2) 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
(3) 著作权转让与代理服务;
(4) 软件的登记代理服务;
(5)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
(6) 工商登记代理服务;
(7) 无形资产的评估服务;
(8) 专利等无形资产的咨询与检索服务;
(9) 其他知识产权认证、代理与转让服务。
拓展:
不包括:
(1) 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列入“律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代码 7421);
(2) 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调解、仲裁服务(列入其他法律服务,代码7429);
(3) 出版商的活动(列入出版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代码882);
(4) 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活动(列入社会事务管理机构,代码9424);
(5) 未申请专利的技术转让及代理服务(列入科技中介服务,代码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