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a地使用权
❶ 甲在A地开一公司被法院拍卖,其公司是否存在
在a地开的公司被法院拍卖的话公司还是存在的但之后已经不再属于你了
❷ 村民甲合法拥有A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村民乙与村民甲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合同有效啊,本身土地只是享有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所以不存在你想象中的家庭财产的转移,我想你提甲的妻子应该是这个意思。
❸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解释问题
答问题1:丙在迁出本集体组织后即不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且身份为非农业户口,版并且丙不再和甲乙为权同一户口,根据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规定,一个农业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因此其不具农业户身份不享有农业人口宅基地之权力,且不归属于原农业户即无权分得原农业户的宅基地份额,农转非系本人自愿行为,权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全责,不会有人为其行为作出补尝;丁户口未迁出且为农业户口理应与甲乙三人平均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宅基地份额,理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把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发包的,户主相当于法人,代其他人行使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所获补尝户主是要和其他户内成员平分的。
2:粮食关系您指的应该是口粮田,口粮田也是集体为其成员分配的土地使用权,丙依然没有份额,丁依然与甲乙有同等的权力。
3:丙没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力且不能分享甲户宅基地,丁与甲乙共同分享甲户宅基地使用权。
❹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 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甲企业的某
以权属转移为原则。另外,转移给政府以及公益事业可以免税,因此答案是c
❺ 合同法作业2
甲公司不能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乙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已支付租金及押金,甲公司并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证明乙公司在涉诉仓库存放违法物品,便自行更换仓库门锁,违约在先。
❻ 物权法的一个问题
举个例子,好吧?甲将一地块A(建设用地使用权)用来担保向乙借的500万元债务,现内A地块上没有厂房容(建筑物),后甲因业务需要增盖一厂房,至约定的债务旅行日期届满时,甲尚有400万元债务未清偿,乙此时可以将甲名下的A地块变现清偿,但此变现要及于地上的厂房,也就是厂房与地块一起变现(“房不离地,地不离房”)。现假设地块值300万元,则甲就300万元的债务有优先受偿权,但就厂房的变现价值(假设为100万元)没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剩下的100万债务如果没有担保就变成裸债,甲成为一个普通债权人。
❼ 物权法问题
你好。我国不抄动产物权变更的公示方法是登记。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但是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或者国家,这个买卖合同自始无效。所以买卖合同不成立。
土地所有权还是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❽ 甲在A地有一栋房屋,出租给乙,两人就该事项发生争议,则A地的仲裁构具有对该案是对还是错
出租合同或者后续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约定A地仲裁委员会管辖的,A地仲专裁委员会有管辖权
《仲属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❾ 甲以出让的方式获得c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应当由谁批准a市土地管理部门b市人民政府省c人民政府d国务院
市、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❿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2者之间有区别吗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个权利都是物权中的概念。他们的具体区别主要表现在两者本质不同、两者特点不同、两者包含内容不同,详细如下:
1、两者本质不同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2、两者特点不同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主体的特定性、交易的禁止性、权属的稳定性、权能的分离性。
3、两者包含内容不同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10)甲是a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土地所有权里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