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宗地土地使用权性质
㈠ 同一宗地2个各自登记房产土地使用权界址如何划分
分界不清的按照地上建筑确定,具体可委托律师处理。满意请按采纳
㈡ 土地的权属性质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答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㈢ 我那个土地证上的使用性质就是综合,没有注明商住或其他什么性质
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内住综合用地容,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 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
例如综合用地(商住);综合用地(商办)等等
㈣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和 土地证上使用权类型为什么不一样
这属于划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1、“划拨”是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其中一种取得方式。
2、划拨土地是无偿取得,“无偿”是指没有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用,而不是指“零成本”。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时,必须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缴纳出让金后,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栏目变更为“出让”。
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商品房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划拨用地目录》中可以使用或保留“划拨”用地性质的土地范畴,因此,必须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标准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程度、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等诸多因素影响,呈逐年上升趋势,也就是说,补交出让金的时间越迟,交纳的费用会比相同条件下的其他购房户交的要多。
依据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
5、另外,应当提醒的是,同一幢楼不同住户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时间不相同,补交的费用是不一样的,但是,同一宗地的土地出让截止年限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越迟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剩余年限就越短。
(4)同一宗地土地使用权性质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证材料
由于办理土地证的房屋类型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种房子办理土地证需收取的材料不同,所以下面将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罗列如下。
土地登记申请书
土地登记申请书可在办理窗口直接填写。
购房发票
申请人身份证
房屋产权证(房产证)
房产契税证明
办理土地证的注意事项
1、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土地证书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对于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取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交公证书及原土地证书,
注意事项
由于各地对办理土地证书收件材料的要求个不相同,因此本经验仅供参考。
划拨土地房产证办理流程
在办理土地证之前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购房发票,办理土地证的图。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记需要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㈤ 独立宗地与共用宗地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共用宗地:是指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一宗土地,且相互专之间的界限难以划清属称为共用宗地。
独立宗地:是指只有唯一的土地使用者单独使用的界限清楚的土地称为独立宗地。
2,土地使用者的数量不同:
共用宗地:是指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一宗土地。
独立宗地:是指只有唯一的土地使用者单独使用土地。
3,界限划分不同:
相互之间的界限难以划清称为共用宗地,界线清楚的称为独立宗地。
(5)同一宗地土地使用权性质扩展阅读: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
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统一编号,叫宗地号,又称地号,其有四层含义,称为:区、带、片、宗,从大范围逐级体现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如:B107—24这个地号表示福田区第1带07片第24宗地。
当一个权利人拥有或使用的地块跨越土地登记机关所辖的范围,即一个地块分属两个以上土地登记机关管辖时,应按行政辖区界线分别划宗。
㈥ 土地证上写的是“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项目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共用土地使用权只登记不发证,登记注册给宗地内全体业主。
公寓住宅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进行面积分摊,具体公式为:建筑占地面积/本楼幢建筑面积×最小单元房屋筑面积=最小单元房屋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另外,在土地使用证备注栏内注明“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排屋、别墅住宅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再加上其他独自使用的土地面积。另外,在土地使用证备注栏内注明“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其中,叠排住宅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按建筑面积分摊,底层房屋再加上其他独自使用面积。另外,在土地使用证备注栏内注明“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非住宅房地产项目用地,参照公寓住宅进行面积分摊。
非房地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根据其使用的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㈦ 土地证有几种性质
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7)同一宗地土地使用权性质扩展阅读:
土地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㈧ 同一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与规划意见书面积是否应该一致为什么会有不一致的情况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一般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面积相符;当时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会有一点误差。
㈨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属于什么性质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有: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综合用地。用挂牌出让的方式所出让的土地,需要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㈩ 同一宗土地是否允许土地使用类型有划拨和出让
在同一使用期限内,同一宗土地性质要么是“划拨”,要么是"出让",不可能同时具备两种性质。“一女两嫁"肯定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