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来源交换
A. 所有权和拥有权有区别吗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它的对象是实实在在的,是可控的;
而所谓拥有权,不是一个法定概念,一般多指精神领域或者概念性的东西,一般是不可控的。比如说,我们拥有阳光等。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拥有权,不是一个法定概念,一般是指精神领域或者抽象意义的所谓权利。领有,是具有,得到或者保持着某种东西。比如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第一节:“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
《论汉语规范化》:“像汉族这样一个拥有五亿五千万以上人口的民族,方言较多和分歧较大都是很自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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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能
积极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占有权能: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与所有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
2.使用权能: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并且使用权能仅适用于非消耗物。
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权利。收益权是与使用权有密切联系的所有权权能,因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结果,但使用权不能包括受益权。
4.处分权能: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
所有权的限制
民法和其他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权进行的限制主要表现为:
(1)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行使所有权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行使所有权时必须注意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
(4)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或将其他财产收归国有。
B. 土地权属来源指什么
土地权属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
2:土地证书;
3: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4: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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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土地登记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土地证书的法律制度。
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C. 什么是产权来源
土地与房屋的权利是不同的,房屋是所有权而土地是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版的来源一般有划拨与出让,以前老权的房屋一般都是划拨土地,商品房大多是出让。
房屋的产权来源就多了,对于个人的住宅或非住宅一般的产权来源大类有初始、转移与变更。
初始登记的产权来源主要是新建,即房屋所有权人按照规划部门的批准自己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房屋登记;
变更登记的产权来源主要有:翻建、改建、扩建及产权人名称变更或房屋坐落名称变更等;
转移登记的产权来源比较多,主要有:买卖、继承、赠与、归并、交换等,其中买卖还分为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
D. 我家的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来源是:继受取得。这是什么意思呀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 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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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前提而直接通过权利人的一定行为或根据法律上的规定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新建、添附、没收、征收等。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事实从原来房屋所有权人处取得房屋所有权,如买卖、互换、赠与、继承等。
房屋产权的继受取得必须由有关产权转移人、代理人办理转移手续。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主要有权利主体消亡、权利客体灭失、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处分(相对灭失)等。
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原房产权利人失去对该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有如下几种:
1、房屋产权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产成为无主财产。
2、房屋产权客体的消灭。包括自然灾害、爆炸、战争等引起房屋的毁灭以及自然损毁等。
3、房产转让、继承等引起原房产权利人对该房产权利的消灭。
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而丧失。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
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判给另一方当事人所有,原房产权利人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
5、房产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所有权
E. 房屋产权来源是其他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来源,一般是指购买、赠予、继承等。
这里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其它,指的是上述来源之外,合法取得房屋的事宜。如法院判决。
你填写时,可以咨询不动产办公人员。
F. 权属来源为买受与过户有何区别
一、房产“产权来源”方式
1、具体的方式,分如下几种:分割、合并、购买(回买受)、继承答、赠与、变更、交换、析产等。
2、购买方式(买受)是最普遍的;分割与合并是一对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产权人对物业进行重新间隔,房产证由一个变成多个;合并则是逆操作,房产证由多个变一个;继承与赠与,也是取得房产的方式之一;变更是指业主曾经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证;交换一般是指征用补偿,析产与婚姻变动或继承、赠与息息相关。
二、房产过户
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过户,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G. 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交换:遗赠,为什么有两种方式
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买卖、赠与、继承。
H. 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互换吗
你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本集体所有,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互换、转租、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