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著作权的试题
『壹』 司考的著作权法的问题
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应该可以按照美术作品来认定。
『贰』 司考题 著作权问题 2008年
作品的所有权与作品的著作权不是一回事。作品原件所作为涉案作品的摄影者版,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乙对权该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应当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取得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不等于就取得了该作品的著作权。
甲未经乙许可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使用涉案摄影作品的商业性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叁』 司考2006年3卷64题(请详细解释每一项的依据法条,说详细点)不胜感激!!!
A项是错误的,刘某利用业余时间开发的“四国演义”游戏软件属于个人作品,刘回某对该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答权,甲公司没有对刘某进行奖励的义务。
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题中丙书店从无证书贩手中低价购进该盗版软件,来源不合法。
C项也是正确的丁公司对软件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其从丙书店以正常价格购买该软件。
D项是正确《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乙公司和丙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肆』 司法考试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08年5分 07年7分 06年6分 05年3分
商标法 08年3分 07年4分 06年3分 05年4分
专利法 08年4分 07年3分 06年1分 05年1分
专利法有专修改,所以今年分属值应该会有所上升。
『伍』 司考试卷的编写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司法考试是由政府机关组织的,相应的试卷也由政府组织编写,因此,即使存在著作权,相应著作权也属于政府相应部门,而不属于编写者个人。
『陆』 知识产权的司法考试
知识产权法占分较多。考查内容侧重于对法条的记忆。重点集中在著作权主体,保护期限,作品的合理使用与强制许可;专利的种类及保护范围,专利权的期限(尤其始期)及无效撤销,专利侵权责任;商标的种类,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审批程序,商标权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等。
一、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不断上升,而专利法的地位尤其突出
首先,从总体上来看,知识产权法的地位在不断上升。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知识产权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强,从国家到公民都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其次,从知识产权法的内部组成来看,专利法的地位尤其突出。
这提醒考生在备考时应注意根据各个部门法在司考中所占的分值合理地安排复习时间。
二、在考点分布上依然是突出重点
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以及对侵权行为的判定和权利救济历来是知识产权法部分的重点内容,司法考试中的知识产权法试题依然是突出了这一重点。
三、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的考查
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是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的独特特征,是我们把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概念的基础,也是我们掌握知识产权各种具体法律制度的钥匙。
『柒』 很难的一道关于著作权的司法考试题 请高手指点 急~~
1.侵权;音乐家,歌手,某唱片公司;
2.侵权;音乐家,歌手,某唱片公司;
3.侵权;音乐家,歌手,某唱片公司;
4.侵权;音乐家,歌手,某唱片公司。
cd/vcd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不影响其侵权行为。
『捌』 司考:2005年卷三17题,著作权侵权问题。我看了解释可是无法接受,困扰!请大家帮我看看: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抄,卡拉OK光盘在性质上属于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因此对其进行营利性使用的时候,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凡是未经许可,营利性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即使是正版软件,由于出售该正版软件时,只是允许为个人或者家庭目的而使用该作品,并没有就营业性使用作授权,因此对正版软件的营利性使用也构成侵权。故正确答案为选项D。
希望以上对你能有帮助,祝司考顺利
『玖』 司法考试的题型
您好:来
司法考试,分四卷源:
前三卷均为选择题,单选、多选、不定项。
第四卷为主观题,主要为案例分析,论述题,法律文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