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的土地无偿使用权
① 土地无偿使用可以盖房吗
无偿使用土地,建房为土地所有人服务经营,没有约定到期后,房屋归属,咋办?
② 我租赁的土地别人在无偿使用算不算侵权
本案属来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自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③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版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权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④ 什么是无偿使用。
国土管复理上所说的无偿使用制并非指不出一分钱,是指供地方式为“划拨”。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向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单位)无偿供应的土地。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 简单的说,划拨就是国有土地按成本价获得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经批准直接使用建房,这就无偿使用。相对应的“有偿使用”,就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⑤ 工业用地让别人无偿使用算转让土地使用权么
工业用地取得的使用权是划拨土地的话,那么该土地要转让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转让。因为划拨是政府批准,在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费用后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是买卖、赠与、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如果是工业用地从国家那里取得了使用权在把使用转移给他人,就是转让。
⑥ 无偿使用土地可以称为土地租赁吗
无偿使用土地不可以称为土地租赁,但是土地租赁有无偿使用土地的形式。
土地租赁是某一内土地的容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⑦ 请问什么叫土地无偿使用
国土管理上所说的无偿使用并非指不出一分钱,是指供地方式为“划拨”。划拨用地是回我国特有的项答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向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单位)无偿供应的土地。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 简单的说,划拨就是国有土地按成本价获得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经批准直接使用建房,这就无偿使用。相对应的“有偿使用”,就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⑧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请问评估来价值就是公允价值源吗?企业通过行政划拨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缴纳了配套费、土地储备金,是否要作为“无形资产”来核算?【解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推荐阅读: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额如何确定?
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如何确认?
⑨ 无偿使用的办公地 土地使用税用交吗
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 相关规定如下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请自行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