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工作职责
1. 网上招聘知识产权顾问,或者知识产权之类的岗位,具体职责是干什么,都做些什么
知识来产权顾问,从事商标、源专利、版权注册业务,在企业的研发创新过程中,来帮助技术人员分析确定发明点、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和申请策略等等。
知识产权顾问工作因单位不同而异,但基本工作如下:
1、审查、制作申请专利的文件;
2、审查商标设计并申请注册;
3、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本单位所在地的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设的代办处建立联络关系,负责本单位在该处的知识产权事务工作;
4、审查、组织论证本单位发明成果和设计的商标的实施可行性;
5、审查、分析本单位引进的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注册商标、技术秘密或称专有技术)的质量和实施的可行性;
6、设立本单位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机构,及时把最新技术成果信息提供给单位先观部门;
7、制定本单位科研计划和技术攻关计划,推动智力成果转化;
8、处理和协调本单位内部和对外的知识产权纠纷,代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诉讼;
9、制定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0、做好本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
(三)负责全市专利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专利奖励制度,指导、协调全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五)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知识产权项目,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标准化。
(七)牵头建立全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组织建立全市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
(八)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包括:
(1)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草案;研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组织制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
(2)研究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含必要的对外知识产权谈判);负责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3)组织制定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4)组织制定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并指定管理确权机构;指导地方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核、人员资格的确认;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5)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规划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知识产抄权管理机构的职袭责有哪些
负责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研究拟定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制定本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全省专利工作,负责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组织专利技术的实施和推广等。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为: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专利权、工业版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各种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5.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五)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6.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并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其年度推进计划,牵头拟订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
承担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订专利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和维权援助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
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负责有关专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市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各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各类专利合同。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担保质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利技术进出口事宜。
(六)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资源的传播利用。建立专利预警机制。负责专利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武汉备份中心协调服务工作。
(七)管理专利资助资金。负责重大专利技术的组织实施与服务。指导列入全市有关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机制。
(八)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发布全市年度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及知识产权重大信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制订实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
(九)组织建立健全全市专利工作体系。依法管理全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专利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