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版权歌曲
『壹』 翻唱歌曲算侵权吗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1)翻唱版权歌曲扩展阅读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
『贰』 关于翻唱歌曲买卖及版权问题
关于你的翻唱版权问题我来回答:
卖你自行刻录的CD存在两个问题:
1.翻唱歌曲的版权方并没有授权你翻唱并销售,你自己翻唱只要不涉及商业活动就可以,拿去卖是不可以的。
2.翻唱歌曲销售存在国家的音像制品必须要通过国家的许可,就是拥有出版发行许可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个人的销售也是要触犯法律的。
3.如果你免费赠送的话是可以的,只要不是作为你销售商品的一部分。简单来说:你送的东西不是属于你卖的东西的一部分就可以。
『叁』 歌手翻唱别人的歌算不算侵权
视情况而定,如果歌曲的拥有着知晓情况下翻唱,不算侵权。
“翻唱”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回人答演唱的歌曲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唱,包括重新填词,编曲。现在已有不少明星,都在翻唱他人的歌,不断在翻唱中突破自己,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风格。
翻唱的成本比较高,可能面临侵权的纠纷。尤其对于一些新成立的资金有限的唱片公司来说,直接花几百万元买下版权,能省不少钱。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擅自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3)翻唱版权歌曲扩展阅读:
《中国音乐著作权管理与诉讼》是中国大陆第一本建立在音乐产业实践运作基础上的法律书籍,是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新媒体公司了解音乐法律知识,处理法律纠纷不可多得的实战手册。
很多歌手认为,只有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才可以对其进行翻唱。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法定许可或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的授权下,歌手无须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即可以合法对其进行翻唱。
『肆』 歌手翻唱歌曲是否需要购买版权
无论是在专辑里还是演唱会上演唱都要付版权费,在专辑里演唱涉及到作者的复制权,在演唱会上演唱涉及到作者的表演权,另外说明一下,只要向作者付费就可以了,作者是权利人,公司不是歌曲的权利人
『伍』 歌曲的版权翻唱是如何收费的
要是征得人家同意,在翻唱的时候,自己有公司的,公司来协商这个事情;要是没有公司的,自己可以来协商这个事情。但是,这个费用问题,一直是内部协商的,没有公开过,只要不是很离谱就是可以的。毕竟,很多人翻唱的时候,也是为了助兴而已,例如王菲翻唱李健的歌曲,我觉得李健未必会跟王菲要钱,反而可能觉得是自己歌曲大火的一个方式呢!
翻唱歌曲,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注明人家的原创,自己是翻唱而已。这个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也是对人家知识产权的尊重。我们国家现在在大力倡导尊重纸市场全,你觉得是不是翻唱算侵权吗?
『陆』 翻唱明星歌曲的版权问题
首先要搞清一点,在演唱这方面是没有版权所言的,虽然某位歌星可能第一个内先唱了那首歌曲容,但并不表示那首歌是属于他(她)的,歌星只是表演者者而不是版权的所有者~如果要翻唱的人要出唱片翻唱那首歌只需要跟这首歌的词曲作者和第一发行这歌的唱片公司联系就可以~
『柒』 关于翻唱歌曲版权问题
原则上来讲都是有版权问题的。重新填词翻唱都要经过版权人的允许才行。不过有的版权人没有限定别人不能进行翻唱,如果别人是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翻唱,版权人一般是不会追究的。重新填词这个就肯定是要经过版权人的同意才行的。否则版权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的。
『捌』 翻唱歌曲版权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一、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专,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属,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1、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
2、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4、第48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