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可以上子女名下吗
1. 父母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需要子女也是本村农业户籍,才可申请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五回条
发生下列情答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2. 农村土地确权,老人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该确权到子女名下
土地不能继承。
3. 父母的土地确权已经确权到一个子女名下,其他子女有权利再来分土地吗
这种情况应该是其他孩子没有权力来分土地了,但是要看你结婚后父母的扶养问题是怎么解决的了,如果要是你一个赡养老人,他们是没有要土地的权力,如果要是你都来赡养老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4.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有继承权吗
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本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4)土地所有权可以上子女名下吗扩展阅读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
《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父母去世子女户口已转子女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改到子女名下吗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的,因此,即使户主已经去世,但还有其他家庭户员的,意味着该户依然存在,其他家庭户员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其他家庭户员是可以向村里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户主的。但如果子女也都已经独立分户并单独承包的有土地,意味该承包户已经没有户员,该土地应该由村里收回的。
6. 子女能和父母一样享有土地证上土地的使用权吗
子女可以和父母一样享有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
虽然户主只是一个人,但实际上是按照全家人的人口分的土地,所以每个人都有权利的。
7. 不动产登记可以登记在子女名下吗需要子女年龄要求吗
房产过户给子女,对子女的年龄没有要求的。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按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备注:选择哪种方式过户最省钱还是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还免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五年以内的房子还是选择赠与过户比较省钱,父母在办理过户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管理部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8. 从法律上讲,父母有决定如何分配子女土地的使用权吗
父母是没有权利分配子女土地的使用权的,因为,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需要经过村委会全体的决定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土地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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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2.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3.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承包程序合法。
9. 土地确权后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土地确权后不可以过户给子女。
承包地(或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版作为个权人财产继承的(土地确权是对承包地经营权的确认,不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变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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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过户的要求
1、变更的书面申请。首先需要填写户主变更申请书,并拿上相关的土地使用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符合相关的法律流程情况,经过县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就可以进行办理。
3、办理之后村民可领取到全新的土地使用经营证,同时户主的名字将会变成为新的申请人,同时也有变更标签。
10. 把自己名下农村土地证户产划分给子女,可以吗
我国宅基复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制则,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的,一户只能拥用一处宅基地,虽然一般土地证上会登记户主的名字,但其实户内所有家庭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只要户内其它成员同意,就可以过户给子女。
农村宅基地房屋怎么过户?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第十四条第四点规定: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由上可知,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变化,应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