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有权利调查个人情况吗
Ⅰ 律师有没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及行政诉讼法新解释,在诉讼期间,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均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Ⅱ 律师事务所有权调查个人隐私随意打电话吗
打给你爸爸合理。打给你媳妇他们不合理
Ⅲ 律师有权调查对方终审资料吗
律师有权调查对方终审资料,但必须必须经过相关法院同意。
《律师法内》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容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Ⅳ 能通过律师查到对方户籍信息吗
可以委托律师查到对方的户籍信息。但有一定的工作规范。
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人口信息安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登记住址、照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常住人口信息登记项目内容的,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应当出具本人律师执业证书和注明律师姓名、具体查询事由、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律师事务所证明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函,并如实填写《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
第四条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含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机构,下同)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查询单位)申请;需要查询第二条规定登记项目以外内容的,应当向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第五条查询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查询单位可以不予受理,但应当说明理由:
(一)申请材料不全的;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未填写具体查询事由或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
(三)申请查询的事由不属于承办法律事务需要的;
(四)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口登记信息范围的;
(五)被查询人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不详,无法查询的;
(六)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七条申请受理后,被查询人常住户口现登记在外省的,查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应用门户等信息系统查询;登记在我省的,应当通过省级入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查询。
律师向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查询户口登记信息的,查询单位除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外,还应当查阅被查询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档案等材料。
必要时,可以根据查询证明出具工作的需要开展调查核实。
第八条信息查询结果可以采用口头告知、查询人摘抄等形式。查询人需要查询单位提供查询证明的,可以纸质形式提供,但不得提供查询信息的电子文档。
查询单位查询信息系统出具的查询证明,应当提供被查询人人口信息登记项目内容,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查询单位查询户口登记信息,除提供被查询人人口信息登记项目内容外,还应当根据具体查询事由的需要,提供被查询人相应户口登记项目内容。
收到查询证明后,律师应当在《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上签名。
第九条因律师提供的被查询人信息模糊或者不准确等原因,查无结果的,查询单位可以口头告知或者出具无查询结果的证明。
第十条查询结果证明,一般应当场出具。
因档案管理、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当场提供查询结果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第十一条《出具人口信息查询证明申请表》和律师事务所证明等申请材料,以及查询过程中收集的相关材料,查询单位应当统一存档备查,存档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
第十二条人口信息及户口登记信息涉及公民隐私,申请查询的律师和查询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不得违法、违规对外泄露。
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违规查询、违规出具证明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本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凭本人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查询人口信息的,申请查询的程序和要求可以参照上述律师查询规定执行。
(4)律师事务所有权利调查个人情况吗扩展阅读
委托律师须办理一定的手续方可成立。这些手续主要是:
1、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主要是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代理合同》应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合同中要注意明确约定收费项目、数额和时间,如一审收律师费多少,二审收律师费多少(如聘请同一律师,一般为一审收费的一半)。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
2、与指定的律师签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主要是明确代理权限,该文书是提交给司法部门的。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所谓一般代理就是仅代理一般的诉讼权利,如起诉、应诉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辩论权等。
所谓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与实体权紧密联系的诉讼权利代理,如承认、放弃、变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诉等。如果委托人只授予律师一般的诉讼权利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诉讼代理人不得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
如果委托人愿意授予代理律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权利,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此即所谓“特别授权”。
因为,人民法院在审查授权委托书时,若发现只写有“全权代理”字样,即判定委托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其所以这样严格规范,目的是杜绝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越权,避免被代理人或者对方当事人可能的缠讼。
3、交纳聘请律师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收费试行办法》的规定,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当然,如果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确实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接收聘请和自行收取费用。
Ⅳ 律师可以调查个人信息吗
要获得红头文件才可以。
Ⅵ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抄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法规如下:
《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拓展资料
一、特点
1、律师进行证据调查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2、律师的刑事调查取证权偏重于对委托人有利证据的收集。
3、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意义
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没有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国家不是法治国家。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完善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它的完善不仅有利于保障辩护律师的实体性权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它还有利于促进控辩双方的平衡,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Ⅶ 诉讼过程中‘,律师有权查询对方的隐私吗
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律师是有权利调查取证的。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内定,受委托的律师容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其次,如果当事人认为律师在取证过程中违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采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Ⅷ 律师事务所有没有权利查个人家里人的一些信息
有,对家庭情况了解好办事
Ⅸ 可以通过律师查询准被告人的个人财产状况吗
律师的权利是法定的,《律师法》赋予了其权利: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第三十四条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第三十六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律师调查与取证的方式、方法、手段是个体行为能力,根据其的法定权利、社会活动能力、办案的艺术、社会知悉与交际水来确定,没有一概的程序与规范规则,只要不是法律所限制的方法方式都可以采用与利用。
Ⅹ 律师是否有权私自调去个人资料
相关法条:%D%A新《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内要,可以申请人民容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D%A可见,律师有权利自行调查取证,只需要“两证”就可以了,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要“三证”俱备(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涵)。%D%A不过,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是律师自行取证一般是比较困难的,被告方往往不愿意配合,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可能律师自己还要承受人身风险。